2。1789年,在华盛顿任职期间,麦迪逊提出<人权法案>,及著名的第一修正案,对宪法进行重要补充。有的州代表甚至威胁,如果不通过这个修正案,他们将从宪法中推出。这个文件被认为是宪法的真正核心。笔者认为,如果没有<人权法案>的话,美国宪法就没有任何美感,没有任何可以区别于其它国家的一般法律的地方。而麦迪逊在这个文件中的基本思路,是受杰弗逊的影响。因为杰弗逊起草的弗吉利亚<宗教自由法案> (The Virginia Statute of Religious Freedom)实际上是 <人权法案>的蓝本。杰弗逊本人对没有加入<人权法案>的宪法是不太满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