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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看来这是法官不懂法 ------ 答老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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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看来这是法官不懂法 ------ 答老狼   
伯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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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看来这是法官不懂法 ------ 答老狼 (237 reads)      时间: 2003-5-25 周日, 上午9:40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俺是读了小左讲的程序问题,觉得有道理。这就象一个判决是否违宪该由最高法院的法官,而不是布什总统来宣布一样。



而现在的情形就象中国的最高法院的院长发现一案件不该受理,然而自己并不宣布,却把去交给江军委主席来宣布一样,就因为他最有权。这是院长不懂法。



而江主席也老实不客气地随口就对外宣布,这是江主席不懂法。同理,老狼在这事上就犯了跟江主席一样的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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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狼协 您的意思是在这件事情上,还会存在别的判断结果? 5/24/2003 13:10 [Click:7]





任何人判断,结果都是一样的:



陪审团规则规定:陪审团不受理1000字以下被删贴的申诉;;

RE的申诉贴在1000字以下;

所以,RE的申诉不在陪审团受理范围。



您的意思是还会有人“判断”出别的结果?



另外请看具体程序



1) RE写信给法官告状;



2) 法官阅信后觉得不在陪审团审议范围,遂转交坛方;同时表达自己的意见:申诉贴不在陪审团审议范围;如果坛方一定要通过陪审团解决这事(因为老狼建议过破例),那么应该在法律框架下寻找渠道;



3) 坛方答复:RE贴不足1000字,不在陪审团受理范围;坛方也不支持“破例”。



你觉得这个程序有任何问题吗?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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