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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提上来答狼协——谁在无视程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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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提上来答狼协——谁在无视程序?(一)   
Cis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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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提上来答狼协——谁在无视程序?(一) (224 reads)      时间: 2003-5-23 周五, 上午10:35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1.你的身份问题,在你和我就我的“提议”进行辩论第一次说明就行了,后面你每次要要不“谦虚”一次,是你的事情!



2.作为坛方代表,你不支持的理由是“此事本身就不由法官裁决,根据陪审团规定,法官只能处理陪审团受理范围内的争端。”对吗?



请你再读一次我的帖子,请你注意我的提议里并非要求法官“裁决”,而是提议他们为一个上诉后法官无明确“驳回”或“支持”意见的诉讼做一个“联合说明”为网友释疑,以便维护陪审团制度的严肃性和网友对陪审团的信心。



请注意,我帖子里要讨论的问题是,当网友对一件“诉讼”已经到了法官那里(已经进入程序),大法官在回函的意见是“个人以为,RE的贴子是否当删,按目前论坛规则尚不能十分明确,可以由两造各自申诉理由,召陪审团裁定。”法官的意见是明确的。



而你,这个坛方代表却无视法官的意见,单方面宣布诉讼结束!并一口咬住这官司被受理是因为不合陪审团程序,被坛方“顶”(实在找不到什么好词来形容坛方在程序中的暧昧,只能使用这个滑稽的“顶”字)回。而你顶的理由根本就不足以服众,只是仗着充裕的时间和自认为真理在手的自信(也许自我膨胀比较合适)和网友无休无止地折辩周旋。那么,我的帖子的中心是提议由法官作出说明来为网友释疑!



3.我们现在讨论的问题是:法官是不是有做出“说明”为网友释疑的资格。我认为有,而你认为没有,对吗?



对那些没有兴趣看你这个坛方代表自以为是的唧唧歪歪,却又关心此次诉讼中陪审团程序是否正义的网友来说,由法官来做一个说明,显然是积极的和必要的。根据陪审团程序:



“五、法官



(一)以上规则的解释权,归法官所有。”



有法官可以解释,网友干吗要听你的唧唧歪歪?



按你的理解,这解释权应该归你所有是吗?再次提醒你,别拿楼下的理由浪费我的时间。





【狼协】都强调程序,但是各位却无视这一程序。



楼下老狼已经将北京小左先生逼入死角,莫名先生或者其它任何人如果觉得他比小左先生高明也可以出来接招。理总是越辩越明的。谁是谁非,马上就要在辩论中大白于天下的时候,为什么要急急忙忙让法官来裁决呢?即使法庭裁决,不也得经过法庭辩论不是?



法官们可以个人身份发表意见,但不能作为法官裁决此事:因为这事根本就不归法官管。法官可以拒绝,但无权同意。这是法律规定的程序。



Cisco答:本来这些问题与我无关,不需要回答。但你好这一口,我也就回答你几句:

发现很多海外中国人,也许什么素质都缺,唯独不缺尖酸刻薄的这一优秀品质。也许“与人斗,其乐无穷”年代在他们身上打下的烙印太深,所以任何细微质疑的声音都足以引起他们神经末梢的战争条件反射,不轻口薄舌地损人几句心里就很不舒服!



我不知道你是故意装糊涂还是轻口薄舌惯了,我问的问题和你楼下的冬冬完全无关!你如果简单的回答,只需要说:“不理解,不支持”,复杂点的回答,说出不支持不理解的理由,但千万别跟那个芦笛一样,有事没事拿他的辉煌战果吓唬别人,结果自己却疯(2u2m说的)了!



这段你不需要回答,如果你忍不住要反讽回来我将视若无睹,以免浪费我的时间。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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