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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狼老板若干问题兼正式向狼老板道歉。(这回标题够鲜明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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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狼老板若干问题兼正式向狼老板道歉。(这回标题够鲜明啦)
北京小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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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回答狼老板若干问题兼正式向狼老板道歉。(这回标题够鲜明啦)
(258 reads)
时间:
2003-5-24 周六, 上午1:36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1、狼老板要我再勇敢一些,那咱就勇敢一点儿吧,说一句支持被封的芦笛元帅一句话,还是芦笛说得对,“中国人真是惊天动地的愚蠢”。跟着芦帅再劝网人一句话,千万不要高估咱们中国人的逻辑能力,否则非累死大脑细胞,变植物人。
2、什么是狼老板的“陪审团审议范围之内的申诉”,我确实是不知道。我再四请他说明,他就是不肯。为啥?好像不是害羞,为啥我不知道。
3、法官有什么权限,我在<学习“海纳百川论坛陪审团规则”的心得体会>的名作中写得一清二楚,如下
“如此,法官的权限是
1、接受网友的诉讼申请,
2、依据规则 决定 是否需要建立 陪审团。
3、依据规则程序 回复 网友 要求。
(开庭后的法官职责和这个事件无关,在此不涉及)”
这意外着什么,我以为很清楚了,而且很清楚的回答了狼老板的查询。
可狼老板还是要质问俺‘怎么死都不肯往前迈一步了?承认在奸坛陪审团规则之下,“法官不能管陪审团审议范围以外的事情”就那么困难吗?’
那么好,我就死一下,往前再走一步,我认为,这个法官本来就是为陪审团一事而立的,“众所周知,勿庸置疑”,当然只负责陪审团法庭组织的有关事宜,和汉奸论坛的其他事情无关。
这下狼老板应该满意了吧。再说明一点,这也是我一开始的主张。
4、凤凰浴火,哈。死一次后感觉好多了。再死一次,也无所谓了。所以俺再说明一遍,因为RE的被删贴据说是少于1000字的,所以我的个人意见“RE申诉的贴子,不需要成立陪审团审理。不在陪审团受理的范围”。
据狼老板说“就这一点,已足以置你自己于死地。”我就再死一遍好了。
5、因为狼老板以上说的多没有错,我也一直赞同他的说法。所以在狼老板眼里,我已经自杀了3、4回了。
我想,轮也该轮到狼老板自杀一回了吧。在我看来,他的质询和我的问题都没有什么关系。
我质疑的是这个法庭程序是否正义,“海纳百川论坛陪审团规则”第二条组织、第五款明确写着“法官不应根据自己对原贴的看法来决定是否召开陪审团。法官的决定应当基于以下若干点”。很明白,就是由法官决定“申诉是否属于陪审团受理的范围”。
到了这里,又回到车咕噜话来了。还是老问题,
“坛方”云“由于不符合陪审团规定,被本坛直接驳回”。请问,这“海纳百川论坛陪审团规则”里面,可有任何地方暗示或明示,“应该由‘坛方’决定是否接受网友组陪审团的要求”?
狼老板,你的问题我都说了YES,也该论到你回答一下子我的问题了吧。
6、“因为RE申诉的贴子不足1000字,所以不必陪审团审理。”我想,这是任何一个看过陪审团规则的人都能理解的。但RE还是“勇敢”的击鼓鸣冤,要求“组成陪审团”--RE是属於张三老说的“疯子”吧。
但是从此,这件事就进入到“陪审团程序”里了,我们网民、斑竹、“坛方”的看法就都成为个人的意见了,只有法官的决定才是“正式的”或者“官方”的决定或意见,才有权威性--当然法官必须要依据“规则”来做成他们的决定。
RE是向法官提出“组陪审团”的要求,理所当然应该由法官来回答他。最不济法官说“这事不该我管,你找错人了。”某甲找某乙办事--即使是牵扯到某丙,如果没有某乙的授权,某丙当然不应该替某乙做回答。按照芦笛的话,“这么简单的事,怎么就不明白?”中国人真的是被代表惯了?都要自充“三个代表”?
7、RE请求的内容不符合“组成陪审团”的条件,但他的程序要求是符合“陪审团规则”的。所以“法官而且唯有法官才有权处理RE的申请”这就是我的结论。
I DON“T CARE法庭具体结果如何,我质疑的是程序的正当性。程序,就是按已经有了得规则办事。
8、关于说狼老板流氓一事的说明和道歉。
我在汉奸上贴之前,已经看了很久,刚开始上贴时,就遇到了若干大冲突,具体情况我不清楚,但我印象中狼说过“对善人我比你还善、遇到流氓我比你还流氓(或者是更能打架)”之类的话。因为我以前对狼文的印象很好,突然看到这样的话,便吃了一大惊,所以印象深刻。
我在网上、实际生活中碰到过很多“你流氓、我比你还流氓”的人(包括很多我的朋友),但我觉得这就是流氓的想法,最后就是流氓,我不能接受的。所以我确实很多次的说狼老板是“流氓”或者至少是流氓意识吧。--流氓的一个大特征,就是不按规矩办事的。
但人的“印象”总是不可靠的。我没有芦笛元帅“拣破烂”的习惯,把别人的葬话汇集一堂。我看见这些东西,态度就是看过、乐过就完了、忘了。狼老板既然郑重否认他说过类似的话,当然就是我错了。所以我已经在以前的帖子上向狼老板道歉了。狼老板嫌那个帖子太不显眼,别人看不到,这想法也是很合理的,所以我也在此郑重道歉,
我过去在汉奸论坛上说‘狼老板说过“你流氓、我比你还流氓”’之类的话,这是不真实的,狼老板没有说过这些话,如果因为这些话给狼老板造成任何困扰和伤害,我向狼老板郑重道歉。
9、杨志问题,
狼老板承认他说过“以杨志为榜样”一类意思的话。不过狼老板大概认为杨志大哥是“为民除害”的英雄,在我眼里,杨志早先是个“流氓”,后来发达了,做了土匪。当然这是个“见仁见智”的价值问题,没有对错之分的。
毛共首领们认为梁山好汉们“很符合共产党员的标准”,毛酋(^_^)甚至要介绍他们入党。而网上反毛共最烈的汉奸右派,却以“杨志大哥”为榜样,这也够稀奇啦。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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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个毛病需要改改:老捏造和歪曲别人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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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协
- (2048 Byte) 2003-5-24 周六, 上午4:10
(153 reads)
四郎主好比诸葛亮舌战群儒,又好比常山赵子龙,
--
wm
- (54 Byte) 2003-5-24 周六, 上午9:48
(92 reads)
老狼一招杀鸡警猴,小左乖乖郑重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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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u2m
- (0 Byte) 2003-5-24 周六, 上午1:48
(55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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