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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大事者必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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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大事者必读(一)
东海一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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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4280
经验值: 24050
标题:
干大事者必读(一)
(300 reads)
时间:
2003-5-19 周一, 下午6:04
作者:
东海一枭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枭鸣天下之二O九:
古今中外的大人物,成功的诀窍各极其妙、成功的途径各种各样,天时地利人和各有侧重,或天时凑巧,或地利配合,或人和特备,所具备的能力、智谋、胆略、素质、性格也参差不等,但其中也有一些基本的共性的东西。例如,善于把握机会,肯于创造,充满信心和勇气,尊重人才,有超世之才,有坚韧不拨之志,等等,气魄、气度、胆识,各方面都“大”得起来。
而大方,几乎是所有干大事业的人必备的特点或曰素质之一。利用金钱奴役金钱,勇于化钱又善于化钱,不贪小钱不吝小钱化得起大钱,该出手时就出手。有品德鄙下的地痞、素质低劣的流氓成大事业的,但自古以来从来没有一个小手小脚小气巴拉的吝啬鬼守财奴能成大气候的。一代枭雄袁世凯就说过,办事离不开钱,办大事离不开大钱,但他一生从来把钱当作王八蛋!
赖昌星算不得什么大人物,但在当代商场上,也算干了大事了。撇开其走私犯罪不说,作为一个男人和商人,算成功和优秀的了。对于他的慷慨、豪爽、出手阔绰,前刑部侍郎李纪周大人就十分欣赏,称之为:“他才真正象个做大事的人”,谈起另一个走私大鳄、新英豪公司的掌门人梁耀华,李纪周则不屑一顾,只说他是一个“小里小气”的小地痞小混混儿。
化小钱办小事,化大钱成大功,把自己当钱的主子,视钱为王八蛋,才能成为大人物,正面的例子太多了,我这里讲一个反面的例子:只因该出手时不出手,视钱如命,结果把事给办砸了,陪上弟弟一条命。
故事出自《史记-卷四十一-越王勾践世家》:陶朱公次子在楚国杀了人犯了死罪。陶朱公在楚国有朋友庄生,素为楚王所信任。于是陶朱公拟让老三带上黄金千斤和自己的信去向庄生求援。老大却争着要去。陶朱公不允,说如果老大去,只能运老二的尸体回来。可是老大硬闹着要去,并以自杀要胁。太太西施也帮老大说话。陶朱公无奈,只好派老大去。临行前反复叮嘱:庄生是我故交,极有能量,你到了楚国,把这一千两黄金全部交给他,一切听凭他的安排,切忌多嘴。老大满口答应,为保险起见,出发前又私自取了几百两黄金带上。
老大按照老爸的吩咐去见庄生。庄生收下黄金就请陶家老大回老家去,千万别呆在楚国。可老大见庄生家徒四壁,便有几分看不起,也不信庄生能救弟弟。便暗地留在了楚国,通过别的门路继续活动。
却不知庄生虽穷困潦倒,在楚国却威望崇高,之所以收下黄金,不过是为了让陶老大放心,准备事成之后还给他的。适逢这年楚国有灾,庄生建议楚王实施大赦,以仁政挽回天心。楚王接受了他这项建议。陶老大从别的渠道知道了这个消息,却不知这正是庄生为了救他的弟弟想出来的办法。所以又去看庄生,提起大赦的事。庄生知他心意,就将黄金退回。
然后连夜进宫再见楚王说,有一个死刑犯是陶朱公的大公子,现在外面传言,大王大赦,是因为陶家的贿赂。楚王大怒,下令把陶朱公的次子杀了才颁大赦令。陶大公子不得已把弟弟的尸首运回。全家大哀,只有陶朱公一笑置之。陶朱公说,这样的结局早在意料之中。并非老大不爱弟弟,而是他从小跟着我创业,知道钱来之不易,把钱看得太重,反而害了弟弟。老三出生时家里就很有钱,他花惯大钱了,送了千斤黄金也就送了。这就是当初我为何要派小儿子去啊。
这个故事在《艺文类聚卷五十二·治政部上》中介绍得比较简短,录于下:《史记》曰:陶朱公中子杀人,囚於楚,朱公曰:杀人死,职也,使少子往视之,装黄金千镒,长男请行,公不许,长男曰:长子家督也,今不遣,是吾不肖,欲自杀,不得已,乃为一封书及金,令遗故所善庄生,庄生乃见王曰:某星犯某宿,宜以德报,王乃使使封三钱之府,长男为王当赦,弟固当出,见庄生曰:弟今自赦,固辞去,乃取金,庄生耻为儿子所卖,乃入见王曰:陶朱公子多赂王左右,今赦,恐失望,王遂杀之,载丧而归。
这个故事在台湾著名小说大家高阳的小说中有过详細的描写。有人说,以陶朱公之智慧明察,不应听之任之,坐而待毙,至少可预先与大儿子明说;以庄生之德高望重,“以廉直闻于国,自楚王以下皆师尊之”,何不大度宽容些,帮忙帮到底,以成老友之美,却为这区区小事和陶老大计较?对这两个问题,高阳书中都有解释:
“庄生所用的方法,至少在原则上,陶朱公已经料定。可是他不能跟他的儿子说破,因为在那个时代,最重朋友这一伦,从事一项秘密工作所取得的高度默契,真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虽亲如父母妻子,亦不可泄漏,这是朋友相交到了某一个阶段,所必须严守不渝的一条规律——因为如此,所以得一知己,可以死而无憾。就实际的利害关系看。也不能说破。庄生极其爱惜羽毛,纤尘不染,同时在这方面的警觉很高。而朱老大则是愚而好自用的人,如果事先说破,就算他能懂其中的道理,一定在态度、语言上也会流露出来,无论如何瞒不住庄生。这件事只要有第三个人知道,庄生必然峻拒,同时会怪陶朱公轻率,不可共事。这样,儿子未曾救到,先已失了一个朋友”。
“庄生在楚国是一位真正的社会贤达,他没有政治野心,没有权力欲望,但有非常强烈的荣誉感。他能获得楚国朝野的信任和尊敬,完全是因为他清廉正直,大公无私,岂仅不收红包,并且不讲交情。在楚王面前,他有足够的力量,可以把一个应判死刑的人救出来,但是救那个人必须出于‘无私’的动机,否则,清誉毁于一旦,便无法再受人的信任和尊敬了---个人的毁誉还是小事,权威一失,发言不生作用,将来再也不能劝楚王行善政了,也无法救一个真正受了冤屈的人了!基于这样的一种视天下事如家事,作为一个“国士”所应有的责任感,他必须挽救自己在楚国的发言地位”。
这个故事的内蕴很深,涵盖很广,值得从政治学、心理学多方面去体会。这里仅借来说明“吝小钱,不能办大事,贪小利,不能建大功”、“舍得舍得,小舍小得,大舍大得”的道理。当然,敢于化钱不是一味乱化、瞎化,还要善于化钱,好钢化在刀刃上,还要量入为出,多大肚皮吃多少饭,不然,化大钱办小事甚至只化钱不办事,那就成了没出息的败家子冤大头纨裤子弟啦。
至于怎样化钱才合适,才算“善于”,什么事情该大方什么时候不妨“小气”,这个度如何把握,那就要随机应变见机而作,运用之妙存乎一心了。但不管大方还是小气,在内心里,都别成为金钱的奴隶,而应把金钱当作仆隶当作王八蛋。只作手段,莫作目的,只利用,莫真爱。不仅事业,世间许多事物,如亲情、友情、爱情、名誉,都比金钱重要得多可爱得多,金钱只能扮演为上述美好事物服务的角色。挣钱为了过日子,过日子不是为了挣钱。
既使是以金钱为事业为最终目的的商人,为了挣大,也莫吝小。不然,在中国,小手小脚只能永远小打小闹啦,如陶大公子,守成则有余,创业则不足也。
东海一枭2003、5、19
首发新世纪网址:
http://www.ncn.org/
作者:
东海一枭
在
罕见奇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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