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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咱老百姓(真)”谈宣布台独与XX是不是一个国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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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哲胜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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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和“咱老百姓(真)”谈宣布台独与XX是不是一个国家
洪哲胜
【咱老百姓(真)问】
既然台湾的民意已经表明大家都同意台湾独立,为何不立即宣布台湾
独立?总不见得,台湾的独立还要等台湾和大陆之外的第三个大国来
决定吧?更何况如此一来,不是免除了许多麻烦,包括今天洪老先生
不厌其烦的论证吗?
【洪哲胜答】
首先,中华民国自1912年开始就使一个主权国家。它的这一性质并不
因为部分领土被夺走而失去。由于蒋介石政权是个外来政权,在自己
的家园遭受外来统治的台湾人民,曾经努力奋斗,企求从它的统治地
下独立出来。这是1945年到1996年间之所以有台湾独立运动的原因。
如果台湾人民使用革命暴力摧毁蒋介石家族政权,台湾人民自会宣布
台湾独立,建立自己的国家。
还好,台湾人有幸通过一场普选(所谓“宁静的革命”),用选票终
结了这个外来政权,给予了授权,把它从非法的外来政权质变成为台
湾全民的政府。这就等于台湾人民把中华民国全面接收了。既然中华
民国原本就使一个主权国家,台湾人民把它接收了,他们当然无需宣
布台湾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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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老百姓(真)问】
洪老先生说,台湾人的民意可以算数,而大陆人的民意不算数(您的
原话是“至于13亿中国人民的意愿,……,即使让他们今日就此课题
作出决议,这个决议也是没有意义的。”)。那么是否可以找一个第
三者,比如联合国,让代表全世界所有国家的组织来表决,台湾是不
是独立的国家?您看这是否公平?
【洪哲胜答】
说““至于13亿中国人民的意愿,……,即使让他们今日就此课题作
出决议,这个决议也是没有意义的”是因为“在中共专政53年而且没
有享受知情权的情况下”(可惜你在引用我得文字的时候把用来得到
结论的这个主要原因略去。)。
让长期没有享受知情权的人民作出选择,是不负责任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明明只是一个没有被中国人民授权的“非法”的“事实”政
府。中国人民今天未必知道。有一天如果中国人民有了知情权,当他
们知道真相之后,他们大概会有不同的意见与选择。当年人民“选
择”全民打麻雀、全民土法炼钢、反美援朝、……都是在没有知情权
之下的选择,是没有意义的。
中国政府是不是中国人民自己的政府,这是中国人民自己有权决定。
台湾人民要不要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并,这是台湾人民自己有权决
定。《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
际公约》各自的第一条所都如此揭示:
“所有人民都有自决权。他们凭这种权利自由决定他们的政治地
位,并自由谋求他们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
可见,由第三者来替中国人民或台湾人民作出决定,不是“公平”,
而是“僭越”。
至于“让代表全世界所有国家的组织来表决,台湾是不是独立的国
家?”更是莫名其妙的做法。一个政治实体是不是一个“国家”
(state),乃是一个“事实认定”的问题,不是有多数国家认为
“是”它就“是”,认为“非”,它就“非”的“意愿”问题。
众所皆知,一个政治实体拥有“人民、领土、政府、主权”,它就是
一个“国家”,即使别的所有国家都认为它不是,它也是。用这四个
评准来评比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后者绝对没有任何理由比前
者更有资格作为一个“国家”。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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