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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提上来,与张三老切磋政权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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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提上来,与张三老切磋政权的合法性   
牛乐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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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提上来,与张三老切磋政权的合法性 (268 reads)      时间: 2003-5-05 周一, 下午10:33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我同意张三老,民主选举只是政权合法的必要条件,不是充分条件。



您的文章第一段说



“合法政权第一原则:民主选举只是是衡量政权合法性的唯一标准”



似应为 “民主选举是衡量政权合法性的必要条件” 为妥。



合法的政权应当是



(一)依法按民主程序产生。



(二)依法行事。



历史上不少政权是通过选举产生,但上台后践踏法律,实行暴政,合法性自然丧失殆尽。



其实这只是狭义的“合法”。因为“法”本身可以是恶法。



试想文革期间,中共把种种镇压反革命条款加入宪法,真正让大家选举一番,共产党必高票当选,然后它依法行事,积极镇压各类反革命。这样的政权合法吗? 狭义地理解确实是合”法“的,有几个人愿意生活在这样的政权统治下。



诚如先生所述,一个政权的合法性还要有一个比它更高的原则来控制,那就是法律(宪法etc)的正义性。



正义的法律应当保障民众最基本的人权,自由,平等,应当包含最基本的民主程序和合理的司法程序,人类几千年的痛苦摸索和流血的经验已经在这一方面达到了可贵的共识。



先生提及的侵犯人权的政权包括了两种情形:



政府践踏法律,侵犯法律保障的人权,和政府依照恶法侵犯人权。



中共两手过硬,两种全干,恶贯满盈,不仅是一个非法的, 而且是反人道,反正义的流氓土匪政权。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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