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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答枭爷的深情厚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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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答枭爷的深情厚谊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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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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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答枭爷的深情厚谊 (328 reads)      时间: 2003-5-03 周六, 下午5:50

作者:芦笛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答枭爷的深情厚谊





芦笛





刚才看见枭爷两边上贴,向伟大领袖学习,硬要让人家看他的书,嘻嘻。你说要送我一本,盛意可感。其实这事老洪专门来信说了。我看,你出一次书不容易,还是留着送人吧。我反正通读过了,心领。而且,老芦的地址是决不让人知道的。老虫两年半前就答应送我礼物,到现在因这地址问题仍然没送成。



总之,谢谢你,不过咱哥俩就免了这套繁文褥节算了,成么?



我这人很怕写信,老洪那儿就恕不回信了。我那信箱因为长期没去,给MNS 封了,昨天才又打开,现在你如果写信就不会给打回来了。我还有另外一个信箱,老洪和出尘都知道,不过不想告诉你,免得你又作个通讯网把我套进去,不但弄得我的私人邮箱普天下皆知,而且害得我天天删那些我毫不知道的人说些我毫无兴趣的人事的破信。呵呵。



我上网来最吃惊的一个发现就是,大多数大陆人似乎都没有私人通信地址属于个人隐私这个文明常识。起码有十个以上的海外华人未经我同意就把我的地址给别人,而那人也就有这脸皮使用盗用来的地址跟我写信,似乎那是天下最自然不过的事。所以你老枭干出这种强行把人套在内的通信网的事来也不足为奇。



再跟你说句心里话:我接触过的网友,除了此坛的几个内奸外,说起来素质最高的还是老洪和青牛两个海外华人。看来共产党最大的贡献,是把大陆人基本上变成了没起码文明观念的痞子。在这点上,我和你都得向“青红帮”学习。



我说老枭,你面子够大的了。为了答复你,害得我又破了一次水晶棺。不过其实也不是为这个。昨天有朋友来信告诉我某“芦笛”再现江湖,在<博讯>和<万维天下>写文章,害得我刚才去辟谣了一番。这里我把该帖子附在下面,顺便在此澄清一番





很久没来奸坛看帖了,刚才看来一番与我有关的帖子,觉得非常有趣。这里说明一下:



第一,我戒网原因很多,但最主要的还是恐女症发作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但恐惧对象并不是别人猜的罗嗦女士。我一共只看过她的两个主帖,迄无恐惧理由。这里只想补充一条,老芦不是在奸坛上成名的。而且,我写的文字,确实深刻地改变了部份读者的精神面貌和思想方式。不知道或无法领悟这点,是那人的personal misfortune, not mine.



第二,请余大郎不要伤心。我刚才看了你那帖子的全文。我跟你说实话:高寒的帖子我过去真的一篇未读。后来他和小安子大战,我才把他贴的有关玩意细读了一番,并统统下载了。本来是想写篇足以让他从此身败名裂的狠毒文字,但后来觉得我这人作孽已经太多,何必跟个智力和道德素质特别低下的可怜虫过不去?我虽然嫉党文化如仇,而伪民运人士是党文化浓度最高的结晶,在今天的国内根本就找不着,但这些人其实毫无市场,无论是在政治上还是思想上都对中国的发展毫无影响,可谓地地道道的死老虎。跟这些人认真,似乎和跟女人认真一样无聊,只配让我老婆子痛骂(她最爱骂的就是“跟女人吵架,真没出息!跟个老裁缝差不多。”)。上网号召千百万群众是这些人体现存在价值的唯一方式,我何苦把人家的“桩”拔了?



所以,本人不想再和伪民运人士较真了,留给我师弟去干吧。倒是古造谣迷的皮没剥,不免有点让我抱恨终天的味道。那两天忙着写“回声系列”,顾不得收拾他,以致让他自行宣布大胜。这里先记在帐上。如果我以后忍不住再破棺,第一件事就是把他的皮剥下来作鼓面(请牛乐吼先生去FBI 举报我的恐怖行为,您前世是不是吴之荣阿?I wonder)。



第三,强烈抗议前奴才(这主奴关系当然随我逝世自行解除)加人对主母的诬蔑。你骂主子“奸尸”没关系,但不能诬蔑到你家主母头上去。谁跟你说我那老婆子没文学修养?这天下难道只有叫的狗才咬人,不在网上写作的人就统统是没文学修养的?老芦如果不上网,又有谁知道我能写两下子?说起来,网络的发明,真是那些职业文学家的悲哀。专业作家最好还是别上网,一上来就给票友们比下去了,唉唉。其实我家的家族定律一点都没错,文学这玩意,只要识字就能玩。



第四,这里要向RE道歉。我上次写<什么是网上流氓>一文,忘了一条,那就是网上流氓特别怯懦,网霸在时噤若寒蝉,一旦人家走了,顿时便气吞万里如虎。我忘记写这条,真对不起您,作为补救,如果我以后熬不住再上网,一定要把那篇编辑好了的<富有宇宙感的诗人佳句荟萃>贴遍各大论坛。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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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关于“芦笛”再现江湖的声明







众所周知,无庸置疑,前段本人被无所不为、脸皮趋近于头半径的

网女吓得恐女症严重发作,毅然戒网。戒网以来,只觉得“一片冰

心在玉壶”,生活质量得到了极大改善。于此悟今是而昨非,以后

是决不会再上网了。



不料昨天收到朋友来信,说此坛和博讯出现了芦笛的文章。刚才我

用古锅搜索了一下,果然如此,本坛就有下面这篇文章:



《事情终于水落石出:SARS是中国政府一手制造传播的》



在此特地声明,这篇文章根本不是我写的,本人不敢掠人之美。说

起来,“芦笛”这名字我也没有注册专利,人人用得,有人想用它,

我也只能干瞪眼,就像在我之前使用这个笔名的黑龙江的“芦笛”

对我只能干瞪眼一样。但为了防止网友误解,我觉得还是有必要说

明一声。



请网友注意,老芦要写文章,只会贴到罕见奇谈去,一般不会到处

贴。但不幸的是,现在有不良网女盘踞在那儿,本人是不会再上那

儿去了,但如果转移到别的论坛去,则又在客观上成了挖奸坛的墙

角,所以,我的网络生涯就此终结,不会在网上无私奉献了。就算

我打熬不住再上贴,也不会在此坛使用“芦笛”的名字上贴。我这

名字早就在两年前被转贴拙文的网友抢先注册,以致我本人在此只

能用“by芦笛”的名字上贴。我用“芦笛”上贴的论坛只有三家,

即《大家论坛》(含《大家思想》),《说东道西论坛》(现已撤销)

和《海纳百川》所属三个论坛。除了这些我长期居留过的论坛外,

我只在《新观察》、《万维天下》、《博讯》用“by芦笛”的名字

上过贴。因此,在这些论坛出现的以“芦笛”的名字上贴的文字,

统统不可能是我写的。

作者:芦笛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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