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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上来问马先生一个问题,你在“我哭豺狼笑”旧贴中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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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提上来问马先生一个问题,你在“我哭豺狼笑”旧贴中讲:
非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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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936
经验值: 17496
标题:
提上来问马先生一个问题,你在“我哭豺狼笑”旧贴中讲:
(436 reads)
时间:
2003-3-31 周一, 上午5:15
作者:
非文人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平心而论,至少四五事件的烧汽车是非法的。先不说这些汽车本不是烧车者的私有财产。即便是他们的私有财产,但天安门广场总是公共场地。在公共场地焚烧私人汽车当然违法。而且即使私人汽车的所有者把汽车开回自家后院焚烧也不行。因为空气还是公共的。在私人后院焚烧私人汽车是制造公共空气污染,当然也非法。所以对四五天安门广场事件理性的后处理应该是政治上平反,刑事上不平反。即四五事件不是反革命事件,但有刑事案件的成分。对所有纵火者以刑事法论处。假如一辆汽车价值一万元人民币,而有十个人参与焚烧的话,那么平均每人至少应罚款一千元。假如那时的一名纵火者月收入四十元人民币,而他又没有那么多闲钱支付罚款的话,至少要判他二十五个月的徒刑。让他用在监狱服刑创造的价值来抵偿被他烧毁的汽车钱。"
你这个“烧汽车是非法”的判定,是根据那个法律条文?一千元“至少要判他二十五个月的徒刑”又是根据那个法律条文?
当然,我并非对文中主要观点有不同看法,只是对你的判案根据有所疑问。不轻易下结论,对任何事都持怀疑态度,是你开喊的,我也认为有道理。以后见到你无根据的下结论时,我还是要质疑的。
作者:
非文人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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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对,老马的文章就是只能看个大概其
--
芦笛
- (1252 Byte) 2003-3-31 周一, 上午5:43
(219 reads)
其实恋爱时候,关键是要丧失理性。
--
非文人
- (320 Byte) 2003-3-31 周一, 上午6:00
(177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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