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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旧作重贴,指教师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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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旧作重贴,指教师弟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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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5

经验值: 519217


文章标题: 旧作重贴,指教师弟 (424 reads)      时间: 2003-3-16 周日, 上午8:17

作者:芦笛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老马这小子实在无出息,从来只敢欺负对他好的人,让人家打了就得求

师兄来救命,生方想法激我出来。让我打了,便只有求师嫂管住我,真

TMD 从没见过这种窝囊废,连个看好戏都摆不平,几年如一日打不还手,

骂不还口,那个什么牛乐吼、无为(?)之类的护院家丁就更不用说了,

骂到现在他连P都不敢放一个。



我说师弟,我早说过,大师兄不能承包你这一辈子,有道是男儿当自强,

你这么大的大男人,连内蒙的苦都吃过,难道就不能学两招护身?这里

大师兄把旧作刨一份贴出来,你拿去好好揣摩揣摩,省得让人打了又来

求我救命。



要说的是,如所周知(这儿又用上你禁止的词汇了,敢问下面的话是否也

在怀疑之列?),我对“左右互搏案”的看法后来发生了变化。懒得改动

旧作了,算是尊重历史吧。



走了,明天还要早起,今晚得早点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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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马,骂人不是你这么个骂法





芦笛



这两三年来,你在网上絮絮叨叨,跟个老娘们似的,来回来去就这么件事:人家郑义拿了你作弊的真赃实证,把你化身为二,搞左右互搏的丑事揭发出来,断了你的生路,从此没杂志再用你的稿件,所以你余生只有一件事可做:像个“旧”社会的妇道人家,一手拿着菜刀,一手拿着砧板,来网上剁一下骂一声,没完没了,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你这么做的唯一效果,就是向大夥儿展示你心眼小到针尖能进去,针鼻子就不行了,简直是自己毁灭形象。你越是这么闹,在众人心目中便越臭,文章也就越没人要。



这且不论,问题是你毫无才气,骂人也骂不出个名堂来。既无气势,又无文采,更没本事插科打诨。就拿你这篇骂文来说,谁见过骂帖还附上<三国演义>供人参考的?你觉得其乐无穷,大家可是腻得心里起绿苔了。



老芦跟你认识一场,这里不嫌你的资质鲁钝,免了你的学费,点拨点拨你。



经典教材之一:我当初和方舟子吵架,写了三篇文章,自己没存下稿子来,倒是网友以什么“芦笛讨伐方舟子檄文”的题目存了下来。前段方骂曹长青是“剽客”,引起网人不忿,把我那旧作贴了出来,就在奸坛里,或许被编辑收入了我的文集也未可知。你去找出来看看学习学习。那是以气势见长的,其中有一段“多年来,方舟子凭借<新语丝>,在网上称王称霸…”一口气骂下来,历数方的劣迹,洋洋洒洒,一气呵成,极富动量与冲量,自问比那罗贯中捏造出来的“骂死王朗”也差不到哪儿去。这算是以夺人的气势取胜的。



经典教材之二:你扒我的真身后,我化名易往X, 在网上连续发表文章,极尽嘻笑怒骂、挖苦嘲讽之能事,把你什么都糟蹋过来了。下面附上其中一篇,你好好拿去揣摩揣摩它的写作艺术。因为你这人天资实在不怎么的,怕你看不明白,我干脆点破了,给你省点力。这篇东西的妙处,是骂你是白痴,但又不明说出来,而是以中立者的立场,用钢铁一般的逻辑推理,指出你在扒真身事件中干出来的一系列的事之无比愚蠢,把你逼到要么承认是作案人,要么自认是白痴的窘境:



“要推翻它,就只能假定芦笛嘲笑马的话是千真万确的,那就是马悲

鸣是世上几百年、中国几千年才出一个的白痴,不但会在无法排除对

方是自己的父祖辈的情况下去逼对方自报家门,而且在对方撒谎后竟

会马上出来加以确认。这可能吗?就是马悲鸣自己,恐怕也不会同意。”



我想,任何一个有点水平的读者,都会看出我想说的话,看透了你那自搬石头自打脚的无与伦比的愚蠢。这就是骂人的艺术:间接、委婉、幽默、含蓄。可惜你这人资质实在有限,这辈子是学不会这一手了。所以还是写点正经东西去。老芦有三分骂才,仍耻于骂人,你这个不配骂人、不懂怎样骂人的蹩脚骂手却要成天骂骂咧咧的,岂非黄钟毁弃,瓦釜雷鸣?



我跟你说过,前事一笔勾销。老芦从来说话算话,写这个帖子,不是想寻你晦气,无非是告诉你这么几个事实:第一,你那苦大仇深的老贫农嘴脸,大家实在看够了;那唠唠叨叨的婆娘数落,大家实在听怕了。这样干下去,只会在众人心目中把自己彻底变成死缠烂打、没完没了的牛二。第二,你毫无骂才,根本不懂骂人艺术,而且此生也没有希望学会。第三,因此,你那些破帖子,毫无任何娱乐价值,只证明你江郎才尽,写不出东西来了,所以人家杂志不要你的稿,不必赖到民运人士头上去。是真金子自闪光。论对某些民运领袖的批判,你老马写的全部骂帖加起来也不及我的一篇文章有份量。可老芦照样有人愿帮出书。民运人士不是美国的执政党,就算是吧,又岂能一手遮天,如你发誓尽孤忠的那个党一样操纵所有的报刊杂志?就算他们能控制美国的中文媒体,难道还能控制港台媒体?是谁捆住你的手,不让你卖那儿去?第四,你要大家相信你没有演“马悲鸣--贺文”双簧,请先证明你不是被你列入法官名单的龚克平。你既然可以演“马--龚分身术”,胡不可演“马贺左右互搏术”?



老马,实言相告,你是在搅屎,越搅越臭。本来大夥儿都快忘记你那些丑事了,你却生怕人家忘了,再度奋勇跳出来强化众人的记忆,非要把自己搅到臭不可闻的地步才算罢休。你再搅下去,把老芦惹火了,说不定要跑到<打架论坛>去,温习温习我闲置已久的骂人功夫,牛刀小试一下牛二的舌头究竟有多长,也好再次让你见习见习骂人的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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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笛被杀案侦破进展



易往晋





拙文《怯懦的谋杀(向马悲鸣叫阵)》贴出后,被转贴到“当时的月亮”(现在的“说东道西”?)论坛上去,那儿的读者在跟贴中讨论了“知情人”究竟是谁这个问题。我觉得很有意思,在这里综合汇报一下推理破案的最新进展。



第一位读者说:“知情人”不是芦笛就是马悲鸣,两者必居其一。第二位读者说,此人定是芦笛,因为芦笛熟悉上海话,而揭出来的芦笛经历中没有在上海居住过这一条。而且,知情人的帖子才出来,芦笛马上就出来承认,还说什麽取消合作项目的话,太不可信。所以一定是芦笛学马悲鸣“左右互搏”,自己来揭自己的假真身,搞金蝉蜕壳,引起网人普遍同情后,再回到网上来。第三位读者却问:如果“知情人”是芦笛,说的是假话,马悲鸣为什麽要出来证实他的假话?



这讨论打开了我的思路,我原来猜想马悲鸣就是“知情人”,现在看来,芦笛也可能是“知情人”。支持这种设想的线索是:芦笛好像没说过他要戒网,这戒网的话似乎是马悲鸣代他宣布的。我刚才又去看了芦的最后两个帖子,那上面说的是他已经离开银河,以后也不会再用芦笛的名字,准备用别的名字到多维、万维和新观察贴文章。因此,芦化名“知情人”揭自己的假“真身”是完全可能的。



更重要的是,正如第二位读者所说,芦笛确有作案动机,这金蝉蜕壳的高招确实能帮芦逃出被逼进去的死角,化被动为主动。而且,芦笛曾多次警告马不要搞小动作,说马不是他的对手,这似乎也支持芦以马之手段反诸马之身。



但除此之外,那第二位读者说的根本不能成立。知情人揭的简历非常简单,并没提芦笛在国内呆过哪些地方。而且,如果芦的父母是上海人,他就算没去过上海也照样可以精通上海话。至于取消合作项目,我记得芦自称是大学教师,所谓合作项目也就是一种松散的、非赢利的、没有合同约束的科研合作,要取消并不困难,而且对芦来说也没有什麽私人损失,无非是少了回国机会而已,而芦说过他不再回国了。



不仅如此,否定芦是知情人的线索其实更多更有力。那些帖子出现的顺序最耐人寻味。先是马多次反复要求芦暴露身份,后是“知情人”扒真身的帖,紧接著就是马的《笑看芦笛现象成为历史》,立刻又是马请版主删去知情人的帖子的帖,最后才是芦笛的“遗嘱”。遗嘱一出来,马悲鸣立刻跟贴,怪芦笛沉不住气自己认了。马次日又贴出《告网人书》,再次肯定知情人提供的芦笛简历是真的,且指知情人为网特,而芦笛就此消失。



这里配合默契,动作迅速,帖子一个跟著一个迅速出现,简直让人怀疑知、马、芦就是同一个人在玩“左右互搏”。不过一个人逼自己去暴露身份太不可能,所以这里的问题是,“知情人”究竟是芦还是马,还是非芦非马的骡子?



其实,谜底就藏在谜面中。



这儿最可疑的是:马为什麽早不出来晚不出来,偏偏紧接著知情人出来“笑看凶芦灰飞烟灭”?如果他不是预知芦将遭受到毁灭性打击,又怎麽会在头天晚上就写下什麽“芦笛现象成为历史”的话?马的目的就是要揭芦的真身,“知情人”帮了他一把,他却又要版主删帖,这是什麽意思?是不是目的已达,必须销毁罪证?如果是想保护芦,那麽芦出来自报家门后,马应该出来说“那不是真的,芦撒谎”,为什麽要怪芦沉不住气自己认了,等於是出面证实知情人的话?又为什麽第二天还要出来贴《告全体网人书》,并特地在题目上醒目地标明“芦笛被揭真身”的字样,并一会儿指“知情人”是网特,一会儿又说芦之死其实是自杀?这难道不是再次确认芦笛被揭的确是真身,而那并不是他的错?如果马不是“知情人”,他又何必心虚到去干这种欲盖弥彰的事?



如果芦笛是“知情人”,马的这些反常表演根本就没法解释。一个不知道芦笛真实身份的人,看到“知情帖”时的自然反应只会是半信半疑,就算不怀疑芦笛演双簧,也不会马上就认定“知情人”说的是真话。所以,马的反应只有一种解释:他的确知道芦的真实身份。而如果马知道芦的老底,芦就决不可能去演双簧报假身份,因为那马上就会被马揭穿。



因此,看来马确实知道芦的身份。的确,他逼芦笛自报身份,如果自己不知道正确答案,这麽做还有什麽意思?只有白痴才会去逼问一个看不见抓不到的网影姓甚名谁。如果对方说“我是你爷爷”,岂不是自取其辱还没法否认,因为连他自己也没法判断那话到底是真还是假?以马那样的网上前任第三高手、现任第二高手,又不真是芦笛多次嘲笑的“网上第一弱智”,决不会干这种白痴才干的事。所以,他一定事先知道芦的老底,确有识破芦笛撒谎的把握,才会如此声色俱厉,咄咄逼人,气势汹汹,疾言厉色地反复苦苦追逼,一副胜算在握的样子,而以芦的火爆脾气,却表现得反常的心虚软弱,甚至吓得躲起来不敢见马的面,这不正说明芦的底牌确实被马捏在手中,以致既无法反击,又无法逃脱?



此外还有别的线索证明这一点。马估计芦有三种反应方式:认错,不理,露真身。他根本就没列出芦谎报真身的可能,说明芦在他面前根本没法撒谎。的确,我记得芦几次说他的名字叫新暮月,马都不相信。而“知情人”一出来揭真身,马却马上就肯定了,这难道不是马知道芦笛真实身份的最有力的证明?



因此,通过自己一系列的表演,特别是通过证明“知情人”说的是真话,马其实已经亲手洗去了芦笛作假的嫌疑,而给自己戴上了“谋杀嫌犯”之冠。当然第三者作案的可能尚不能排除,不过马的嫌疑最大。



上面这些推理,用马悲鸣自己的话来说,大概可以算是“点水不漏”了,比戴了二十年没洗过一次的旧毡帽还严密。要推翻它,就只能假定芦笛嘲笑马的话是千真万确的,那就是马悲鸣是世上几百年、中国几千年才出一个的白痴,不但会在无法排除对方是自己的父祖辈的情况下去逼对方自报家门,而且在对方撒谎后竟会马上出来加以确认。这可能吗?就是马悲鸣自己,恐怕也不会同意。



不过,芦笛的嘲笑虽是人身攻击,似乎却确有一锭道理。我越想越觉得马的脑袋的确不大清楚,他不是“知情人”而是芦笛说的白痴的可能性确乎存在。



为说明这一点,这里谨向马先生请教几个问题:你提出“黑猫公约”,主张保护网人隐私,这原则完全正确。不过你这保护的办法很特别,是去逼人家暴露自己的身份。你在实行这种“曲线保护隐私”的伟大战略时,怎麽就没想到自己是陷进了重重的逻辑怪圈,再一次表现了为芦笛多次嘲笑的典型马氏弱智?



首先,你主张如果有人扒人真身,大家应该不看不理,但芦笛“扒易大旗真身”,你却不但又看又理,还死缠不放,逼人家暴露身份,这难道是保护隐私?你不惜以高手身份向全网反复详细示范怎样象扒人妖下身一样,去逼人暴露隐私。这种作法,难道不是掌自己的嘴?



其次,就算你知道对方身份,逼人自报家门仍然毫无意义,因为哪怕明知对方说谎,你也无法揭穿,兜出人家的真身来,否则“逼人扒”就成了“自己扒“了。



第三,逼人自扒真身的逻辑结果,是让你连“我不是知情人”这种话都不能说,因为那就是缩小嫌疑范围,就是在扒知情人的真身。“知情人是芦/马/特”这三个选择答案里,无论你选哪一条都是扒人真身,都该被人逼扒己身。



第四,你怎麽就没想过,你实行的这一伟大原则必然在网上引起“连环扒”:芦“扒易大旗真身”,你就去扒芦的真身,因为你这麽干,我又来逼你扒真身,因为我这麽干,别人又来逼我扒真身…小花猫拉著小花狗,小花狗拉著老婆婆,老婆婆拉著老公公,老公公拉著大萝卜,扒呀扒,扒到网上一个人也没有,只剩一堆跳蚤市场买来的廉价衣服?



第五,网上每天有无数的人在扒别人真身,例如我和那几个讨论者就正在扒“知情人”的真身。你是否准备以天下为己任,从此辞职回家,专在网上作“扒人妖下身”的警察,抓住每个犯规者用电棍毒打,让人家背出姓名年龄性别住址籍贯国籍社会保险号码出生地点出生日期婚否教育职业家庭出身本人成份政治面貌有无烈性传染病如鼠疫霍乱伤寒麻风性病有无吸毒史贩毒史劳改史劳教史直系亲属有无关管杀……?



如果你不准备这麽做,只是拿芦笛一个人试刀,请问那又是什麽原因?西方不兴“杀一儆百”,所有的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你不敢去做全网警察,只敢死盯一个人,不免要让你那三家条约成了“不须放屁,试看马脸反复”,您说对吧?



最后一个问题是:马先生,你不觉得我的风格有点象芦笛吗?你猜我是不是芦笛?你敢猜吗?你一猜就是象扒人妖下身一样地扒我的真身,就要引起全网公愤,就得自杀以谢天下,你说是不是?



所以,你那“黑猫公约”赋予你的逼人自尽的权利,起到的实际效果不外乎两种:或是逼著性格刚烈、容易冲动的论敌报出真实身份,沦为永久的国际流浪儿并给家人带来灾难,或是逼著严肃论者撒谎,被迫放弃负责的固定笔名,去玩“马氏左右互搏术”那种下流把戏。如此而已,岂有他哉?



只有愚弟那个糊涂一网虫,才会被你愚弄,欣欣然代表马尔代夫全体人民参加“三家条约”,一边兴致盎然地欣赏前年秋月朗,梦著土豆烧熟了,再加牛肉,一边耐心地等著你前去扒他的真身,好给易大旗报仇。不过,这网上受你愚弄的似乎也就只有他一个,绝大多数人都看腻了你一次又一次的人格和智力的彻底破产,您说呢?

作者:芦笛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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