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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  法制是同时保护权力和权利的。言论自由从来不是绝对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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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所跟帖: 滑稽! :  还是错!只要不是Clear and Present Danger, 言论自由属於百姓。 3/7/2003 11:33:57 AM
 
 
 
 作者: 鲁迅风 别在这里玩你的教条了。把日本人关进集中营,为了什么
 
 
 
 
 
 二战时,是不是所有在美国的日本人,都对美国政府构成了
 
 Clear and Present Danger?
 
 
 
 别以为美国从今以后,就不会再次使用这一招。
 
 看看美国议员的讲话就知道。当美国政府需要的时候,
 
 再次把某一个民族的所有人,全部关进集中营,也照样可能。
 
 
 
 你应该明白,这里面,最关键的是,造成了危害和危险。
 
 尽管法律应该尽量保证民众的权利,但是,这个分界线的不同位置,
 
 仅仅是"量"的概念,而不是"质"的概念。
 
 
 
 法制不是仅仅为了保护民众的权利的。
 
 法制是为了公平地保证所有合法的"权力"和"权利"的。
 
 从来没有什么人权大於主权的说法。
 
 从来没有绝对的权利。言论自由也从来不是什么绝对的东西。
 
 
 
 真正的法制概念中,你既不能用权利去破坏权力,(包括主权),
 
 也不应该用权力去破坏权利。
 
 
 
 如果你想用你的所谓"权利"去冲击权力,那么,你犯的是根本
 
 性的概念错误。在法制之下,任何权力都不会允许你用"权利"
 
 去破坏合法"权力"的。当你的"权利"乱动到一定程度时,"权力"
 
 必然会起来进行合法干涉。这仅仅是时间上早晚,和程度上轻重
 
 的事。中国政府的方法是,从萌芽上进行扼制。这事实上是
 
 人民的福气。因为,这样做,避免了大规模的硬性冲突。
 
 
 
 如果想从根本上解决类似刘荻的事件,就应该从根本上抛弃
 
 你们那些用权利去破坏权力的想法。
 
 
 
 最后奉劝一句:别把你那些理想主义的教条,当作可兰经来念。
 
 真正从机制上和道理上理解法制思想才是真正应该遵循的准则。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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