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  
		| 作者 |  “以言入罪”的胡涂帐 |    |   
		| 张三一言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2675
 
 经验值: 56583
 
 
 | 
		
					  
					  | 
 |  
			
			  
				| 
 |  
				| 
					  
					  
					    | 作者:张三一言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以言入罪”的胡涂帐
 
 
 
 张三一言
 
 
 
 我贴了《既支持又反对〈反战声明〉》一文后,有网友说我是“以言治罪”。
 
 
 
 这是对“以言治罪”即剥夺言论自由的胡涂思想。这种胡涂思想是普遍的;普通网友、著名的网上网下爱发议论的文人多持这样的胡涂思想。一些自称在网上第一个会用逻辑的二千年才出现的天才也不例外。这些胡涂思想也是长青的;即使不断有人指出其误,但还是像长春竹笋一样到处破土而出。
 
 
 
 我在这篇文章中明明白白用了主要篇幅讲尊重别人不同意见的权利、尊重别人行使自己权利的行动,但还是有人视而不见说我是“以言治罪”。请问当我全力维护你发表那些我不同意的意见的权利和行动的情况下,你根据甚么指责我对你以言治罪或剥夺了你的言论自由?
 
 
 
 究其因,这是中国汉人几千年来特别是党的五十多年洗脑的结果。这是一种定式思维。
 
 
 
 其特点是对言论自由不是从权利的观点作判断而是从是非的观点作判断。
 
 即对别人是不是有言论自由的权利,是以其言论内容是否正确作定。正确的就有言论自由,不正确的就没有言论自由。和这种思想类聚的是坏人没有权利的思想。
 
 
 
 同理对有没有剥夺别人的言论自由,有没有以言治罪的判断准则也是要看你所说的内容是否正确而定。或者说要看你反对的是正确思想观点还是错误的思想观点而定。你说的内容是对的、你反对的是错误的思想观点,你就没有以言治罪,也没有剥剥别人的言论自由权利。当你发表了错误的思想、反对别人的正确思想时,你就是以言治罪、剥剥别人的言论自由权利。
 
 
 
 正因我反对《反战声明》的思想观点,而一些网友或许是认为这些反战思想观点是对的,而我反对之,故我就是“以言治罪”,就是剥夺言论自由权利。
 
 
 
 “正确的就有权利,错误的就没有权利”是经典的专制理论和思想。因为专制者确认其是唯一掌握真理的人,事实上也是唯一能定是非对错的人。请看一下历史事实给我们作的批注:因为修正主义是错的,所以刘少奇就没有做人的权利、邓小平必须保证永不翻案;因为自由民主人权是错的所以六四要用屠刀、所有民运工运农运者……都住牢房;因为法轮功和地下教会是错的,所以不准信仰……如果这样的思想观点永远占主流位置,谁也不能保证,或许有一天,新的当权者判定三个代表是错的,江泽民要受审判。
 
 
 
 上面是从思想观点的角度谈“以言治罪”的胡涂帐。下面以操作角度来谈谈这个胡涂帐的别一面。
 
 那些指别人发表错误言论是“以言治罪”是“剥夺言论自由”的朋友请厘清一下自自的思想。你指别人对你以“治” 罪和“剥夺”言论自由里面,你到底是不是真的受到了对方“治”了?你的言论自由给对方“剥夺”多少钱重?
 
 
 
 答案是你丝毫没有受治,你的言论自由没有被对方剥夺丝毫!
 
 
 
 为甚么呢?
 
 
 
 因为这些言论者根本就没有“治”你、“剥夺”你的权力。
 
 
 
 所以所有的“以言治罪”、“剥夺言论自由”都是指权力者对无权力者而言。没有权力者压迫存在就没有所谓的“以言治罪”、“剥夺言论自由”。
 
 
 
 2003/2/27
 
 
 
 
 
 作者:张三一言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  |   
		| 返回顶端 |  |   
		|  |  
		|  |   
	  |  |  
   
	| 
 
 
 | 您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您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您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您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您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您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您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