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王一乐:杂谈“宽容”与讨论方法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王一乐:杂谈“宽容”与讨论方法   
zhuan
[博客]
[个人文集]

游客









文章标题: 王一乐:杂谈“宽容”与讨论方法 (260 reads)      时间: 2003-2-12 周三, 上午12:15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王一乐:杂谈“宽容”与讨论方法





  几轮“宽容”讨论下来令在下大开眼界。从双方讨论的态度、胸襟来评估

的话,谁更宽容、谁可以做到更宽容已经相当明了了。人的言行与思想常常是

一致的,讨论本身就是思想的具体表达和体现。



  其实在整个的讨论中,确切的宽容的概念一直都没有得到认真的处理。什

么是宽容?宽容与绝对真理的观念是水火不容的吗?为什么要宽容?因为人都

是相对的、人的认知都是相对的?别忘了,如果相对是绝对的,就没有什么相

对与绝对,只有相对与相对之间是相对的,任何一个相对自身不再有相对与绝

对,相对也就是绝对的;存在的只是权力(Power)、生存、占有、适者

生存。宽容的根基何在?允许我在思想上做一个较大的跳跃:宽容的观念必须

有一个绝对的观念为支撑才能提出。要求宽容本身就是绝对存在的最佳注脚之

一。高喊“抱持绝对真理的观念一定导致不宽容”是自打嘴巴。相反,真正的

绝对真理才会给宽容提供一个充足的理由与空间。



  任何一个信仰体系必然隐含著一个绝对的观念,否则不会构成信仰。以为

自己没有一个宗教形态上的信仰,就可以逃避绝对的观念,从而做到宽容是痴

人说梦。试问,古往今来,哪一朝,哪一代,哪一教,哪一个信仰的群体做到

彻底的宽容了?如果历史中没有一个先例可以做到我们心目中的宽容的话,我

们可以问两个问题。第一,这个理想中的宽容是一个虚幻的妄想吗?或是只存

在於语言上而没有真实做依托的概念?如果是这样,我们还叫嚷什么?一切都

是幻像,根本就没有什么宽容。如果不是的话,这个理想中的宽容指向什么呢

?圣经明确讲:真理的本体、超越的上帝宽容、忍耐,等待罪人悔改。这是一

切人世间宽容的根基。第二,这个无法达到的理想是否揭示出人类的问题?我

们是不是病了?如果我们没有病,过去的历史是否告诉我们宽容只是一个毫无

意义的名词?如果我们病了,怎样才能解决人类的问题?圣经明确讲:人类已

经堕落了,必须悔改,重新归回绝对真理的本体──上帝。此外,如果完全的

宽容在人世间不可能完全地达到的时候,用一个大家都无法达到的理想去批评

一个信仰是否公平?是否有意义?如果基督教宣称自己可以做到绝对的宽容,

这样做是有道理的。但基督教正是宣称人人都是罪人,包括已经认罪悔改的基

督徒,在此世都不可能达到完全啊。因此,与其批评别人无法达到理想中的宽

容,不如来讨论一下,在这个不完美的世界上,什么样的信仰可以帮助我们更

多地做到宽容,似乎还有一些意义。



  任何一个信仰体系必然隐含著一个绝对的观念,否则不会构成信仰。以为

自己没有一个宗教形态上的信仰,就是理性的,可以理所当然地挑战、质疑宗

教的信仰,是对理性的无知。对於这样的人,我奉劝一句:请用您的理性,正

面建构您的信仰体系;您会发现你自以为理性的的信仰体系原来根本就没有一

个理性的根基。当你有此发现之后,我会再问你,那么理性到底是什么?谁愿

意试一试?



  好了,杂谈到此。现在来谈一谈关于讨论的一些方法问题。



  我们发现有人不断地发问,自己却从来不去回答,不去建构。这样是很不

公平的。我这里提出一个建议:对称讨论法。就是一个问题提出的时候,如果

不是真心地想了解一些自己不知道的知识性的问题,而是批判式地评断一个观

念的时候,这个问题对问者与答者同样构成均等的问题。就是两个人需要同时

回答这个问题。比如,如果有人讲基督教必然导致不宽容,他在质疑的同时,

必须论证自己的信仰必然导致宽容。否则,对於这样的问题可以置之不理。



  人类以纯粹思辨为指导的方法已经在历史中犯过许多的错误(我们暂且不

讨论其背后的原因与所揭示出来的问题),对於科学哲学的探讨就是一个最近

的例子。Kuhn从历史角度的研究,给科学哲学带一个全新的观念。因此我

提议,任何论述至少要涵盖两个角度:思想与历史。从思想的角度进行论证时

,需要正面地建构,说明自己的前设怎样导致立论。从历史的角度进行考察时

,需要周密地用史实对自己的立论进行佐证。



  对於只提问、不回答的人,被问者可以不理。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显示文章: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482618 seconds ] :: [ 25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