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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曹思源:第一章:政治观念文明:第三节 共同需求与特殊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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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曹思源:第一章:政治观念文明:第三节 共同需求与特殊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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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曹思源:第一章:政治观念文明:第三节 共同需求与特殊国情 (904 reads)      时间: 2003-2-06 周四, 上午1:45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第三节 共同需求与特殊国情



从三个角度看人类的共同需求



第一,从人作为"类"的角度。



在总论中曾经讲到文明三大特性之一的普适性,讲到文明的普适性来源于人类生活

的共同需求。人类虽然可以从各种角度进行分类,如种族的不同,生活方式的不同,

居住区域的不同,性格特征的不同等等,但是作为同一"人类",毕竟存在著许多共

同的需求。比如,发达国家的人肚子吃饱了舒服,发展中国家的人肚子饿了同样难

受;东方人没有衣服穿挨冻,西方人衣不遮体照样受冷;世界上哪一个国家的老百

姓都希望自由,喜欢平等,赞成公正,如果挨鞭子抽,谁都不会愿意,谁受压迫,

终究都会反抗;美国人认为在民主制度下生活是文明的,中国人对"文化大革命"那

种法西斯专政也是深恶痛绝;等等。由于人类的共同需求决定了政治文明的普遍适

用性,所以有人强行地把文明尤其是政治文明分为"资产阶级的"和"无产阶级的"、

"剥削阶级的"和"被剥削阶级的",说什么西方文明不适合东方,东方有自己的特殊

性,中国有自己的特殊性,煽动人们与世界文明潮流对著干,这实际上是完全行不

通的。



第二,从哲学的角度。



文明的普适性反映的是客观规律的普遍性,而普遍性正是寓于特殊性,是从特殊性

之中归纳、总结、抽象出来的。怎么会有普遍性不适合特殊性的问题呢!我们每个

人作为个体都是"这一个"而不是"那一个",所以都是"特殊"的,但是在一千个人中,

在一万个人中,在一亿个人中,在全球几十亿个人中,大家都有对物质生活的需求,

对母爱和亲情的需求,对政治文明的需求,这些就是来自"特殊"之中的"共同"与"普

遍"。用特殊性来排斥共同性和普遍性,不过是诡辩而已。马克思主义在相当长的发

展时期是很有气概的,毛泽东曾经说过:"马克思主义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对

于这一观点本身这里不作评价,但至少从方法论来讲,说明事物是有共性可把握的。

如果人类没有共同需求,在西方生长起来的马克思主义为什么可以奉为中国共产党

的指导思想呢?



第三,从经济全球化的角度。



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已经是不可阻挡的潮流。尽管有人反对经济全球化,反对者

从全球天南海北聚集到一起,讨论、研究反全球化的问题,举行反全球化的游行示

威;而这种反对全球化的方法、手段、形式恰恰是全球化的。可见,全球化已经成

为世界发展变化的总趋势,不可能以反对者的意志为转移,反对者也只不过是表达

自己的一种愿望而已。

经济全球化不仅使全世界各国在经济上联系得更加紧密,经济资源的共享更加充分,

而且同时促进了人类文明的趋同性。无论是物质文明、精神文明还是政治文明,这

种趋同性都是很明显的。道理很简单。首先是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全球化,然后是

经济的全球化必然推动政治的全球化。比如同样性能、规格的收音机,有的厂商卖

价一百块钱,可是成本很高,卖一台才赚十块钱,而有的厂商一台卖五十块钱就可

以赚十块钱,后者的产品当然既好卖还赚钱,前者则因为价格太高,既卖得困难赚

钱还少。结果呢,赚钱少甚至赚不了钱的厂商就会垮台,能赚钱的就打开了市场,

就赢得了发展。为什么后者有这么大的优势呢?因为后者采用全球采购,大幅度地

降低了原材料成本;运用全球最优技术,提高了生产效率;销售渠道延伸到全球的

最佳市场,形成了最恰当的销售规模,从而获得了最大化的企业利润。这就是经济

全球化之一斑!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是资源利用的高效率,是资源使用的低成本,如

此强劲的势头谁能阻挡得了呢!资源和市场的全球化配置,必然加强国与国之间、

地区与地区之间的密切往来。这种密切的往来,使得人们对满足共同需求的方法、

手段、形式等,互相印证,互相传播,从而必然导致政治文明的趋同。当然,趋同

并不是绝对地完全相同,在趋向相同的过程中也可能出现一些区域的差异,形成一

些新的想法、新的作法,但是在大的方面、在基本原则方面,是共同的,是有标准

的。经济全球化导致政治文明的全球化,为各国人民提供了更多的相互学习的机会,

这是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

政治文明是全人类的优秀遗产,是人类共同的财富。如果以所谓特殊国情为由,拒

绝向别国学习政治文明,在实践中就难免碰壁。例如,分权制衡是政治文明的重要

内涵,集权制则是政治文明的对立面。实行分权制衡的大多数国家,政治运行都比

较正常,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健康;而实行集权制的国家则导致巨大的社会灾难,

苏联斯大林的"肃反",中国"文化大革命"十年浩劫都是明证。



斯大林"肃反"的历史教训



1924年1月21日,列宁逝世。当时苏联的最高权力掌握在俄共中央总书记斯大林一人

手中,其他机构只不过是领袖手上的"橡皮图章"。

1924年5月23~31日,俄共(布)召开十三大,各代表团在会上第一次知道了列宁生

前口授的《给代表大会的信》(又称"列宁遗嘱")。列宁在信中强调必须建立能够

防止党分裂的稳固的中央,他建议把中央委员的人数增加到五十到一百人,以提高

中央的威信,防止中央少数人对全党前途产生过大的影响;并认为斯大林"太粗暴",

建议由其他人担任党的总书记。

"列宁遗嘱"是俄共也是国际共运史上的一份重要文件。它反映了列宁已经看出身后

党会有危机,但却没有找到解决危机的办法。他希望党中央稳定,却没有看到分权

制衡与稳定的辩证关系,更没有料到自己身后的苏共近三十年的所谓"统一",竟是

斯大林制造千百万冤魂的血腥结果。

当时俄共(布)领导人季诺维也夫、加米涅夫、布哈林等与反对派托洛茨基的矛盾

比较突出,他们为了共同对付托洛茨基派而保护斯大林过了关,没有接受列宁遗嘱

的建议,而让斯大林继续担任党的总书记。然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些人后来

都死于斯大林之手。不过,由于没有分权制衡的机制,苏共即使不是斯大林专政,

而由托洛茨基或加米涅夫当权,也不见得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

1925年12月18~31日,俄共(布)十四大决定把党更名为全苏联共产党(布尔什维

克),同时把批判的矛头转向以季诺维也夫、加米涅夫、克鲁普斯卡娅等为代表的

"新反对派"。

1926年7月,联共(布)中央决定把季诺维也夫开除出政治局;10月,又分别撤消托

洛茨基和加米涅夫政治局委员和政治局候补委员的职务;联共(布)控制的共产国

际还撤消了季诺维也夫共产国际主席的职务。

1927年12月召开的联共(布)十五大,宣布把托洛茨基、季诺维也夫和托洛茨基反

对派成员及"民主集中派"成员一百余人全部开除出党。

1928年1月17日,托洛茨基被流放阿拉木图,次年被逐出苏联,1940年8月20日被斯

大林派人刺杀致死。

1928年,莫斯科公开审讯所谓"沙赫特事件",所涉人员基本上是煤炭工业部门的工

程师,罗织的罪名是制造矿井事故,搞破坏活动,同原矿主保持罪恶联系,购买无

用的外国设备等。五十三名被告中十一人被判死刑,多人被判有期徒刑。第二年,

斯大林在中央全会上断言,"沙赫特事件"不是偶然的,一切工业部门中都有"沙赫特

分子",他要求在各级苏维埃和党的机构中寻找"沙赫特分子";同年,斯大林宣布布

哈林、托姆斯基和李可夫组成了"右倾反党集团",著名历史学家格鲁舍夫斯基和一

些著名知识分子被宣布为所谓的反动组织"乌克兰解放联盟"的领导人,并遭到迫害。



有人把苏联"肃反"扩大化理解为斯大林的失误,其实此乃斯大林的刻意之作。只要

权力没有制衡,个人专政的独裁就必然要残酷地打击异己分子,并且从肉体上消灭

他们。

在1928年至1931年间的农业集体化运动中,至少有五百万富农被镇压。斯大林后来

就此对英国首相丘吉尔说,我们把"积极地进行反抗"的富农及其子女都枪决了。由

于农业集体化和随后的饥荒,导致苏联一千四百五十万人死亡。

1930年,有十四名在国家计委工作并对工业化速度过快提出批评的专家被判处有期

徒刑;同年秋天,又有四十六人含冤被秘密警察处以死刑;同年冬天审讯的所谓"工

业党"案件,导致几年内数千名科学家、工程师和经济工作者死于非命。据当时的报

刊报道,当年国家政治保卫总局各机构逮捕了约二十多万名"劳农党员"。

1931年1月,因所谓"斯拉夫学家案件"逮捕了三十三名专家、学者,指控他们犯有"反

苏维埃罪",并处以徒刑。

1932年10月,因柳亭等人要求改革党的领导制度,使之实现民主化;放慢工业化速

度,完全解散集体农庄;停止党内迫害,撤消斯大林等人的职务,被宣布为"反革命

集团",一大批党员被开除出党,柳亭被判处徒刑。

1933年4月28日,联共(布)中央通过《关于清党的决议》,开始了大规模的清党运

动。据苏联历史学家统计,1917~1939年间,苏共进行了四次清党,前后清除出党

的人数总共有二百六十多万。

1934年1月26日~2月10日 联共(布)召开十七大。大会一千二百二十五名代表在选

举中央委员会委员时,有二百七十多名代表投了斯大林的反对票。在联共(布)十

七大结束以后的几年内,出席大会的代表中的百分之九十即一千一百零八人被捕,

其中多数人死于监禁中,大会选出的一百三十九名中央委员和候补委员中,有百分

之七十即九十八人被处决。

1935年1月中旬 苏联政府逮捕季诺维也夫以及原"新反对派"成员加米涅夫等十九人,

并分别判以五至十年的徒刑。

1936年8月~1938年3月,包括季诺维也夫、布哈林、加米涅夫、李可夫、斯米尔诺

夫、皮达可夫等原党内反对派领袖被处以死刑。次年6月11日,苏军元帅图哈切夫斯

基等七名高级军官以莫须有的叛国罪被枪决。

1939年11月30日,共产国际前领导人、匈牙利共产党人库恩贝拉在苏联被处以死刑。



在整个20世纪30年代的"肃反"运动中,据不完全统计,担任过十月革命时期政治领

导人的全部二十四名中央委员中,有十四人先后被杀害;担任过十月革命时期军事

领导人的六十名彼得格勒苏维埃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和政委中,有五十四人被杀害;

第一届人民委员会共有十五名委员,除了列宁和斯大林以外的十三人中,有九人先

后被处死;其他共产党员共有一百二十万人被逮捕,处以死刑或徒刑。斯大林时期

处死的共产党人是沙皇俄国处死的共产党人的八倍!

在"肃反"运动中,苏联陆军遭到镇压的有三万六千七百六十一人,海军有三千余人,

其中包括苏联五个元帅中的三人,四名一级指挥员中的三人,十二名二级集团军军

长(全部),六十七名军团长中的六十人,两名海军最高指挥员(全部),六名一

级海军指挥员(全部),十五名二级海军指挥员中的九人,两名一级军政委(全部),

十五名二级军政委(全部),二十八名集团军政委中的二十五人,九十七名师政委

中的七十九人,三十六名旅政委中的三十五人。他们当中很大一部分被处决或被监

禁,还有一部分人被开除了军籍。在1938~1940年同所谓"人民公敌"的斗争中,军

区司令员全部被撤换,百分之九十的军区参谋长和副司令员、百分之八十的军和师

一级管理人员以及百分之九十的指挥员和参谋长被撤换。清洗的结果导致军队高级

干部素质下降,红军战斗力减弱,给苏联卫国战争带来了破坏性影响。

在"肃反"运动中,还有几千名住在苏联的外国共产党人和政治避难者以"托派分子"或

"间谍分子"的罪名被处决。其中有1919年匈牙利苏维埃共和国原十二名人民委员,

有包括波兰共产党总书记列申斯茨连斯基以及波兰社会民主党创始人之一瓦尔斯基

在内约四十多名波兰党的领导人,还有德国反法西斯战士八百四十二人(这只是1938年

4月底在共产国际德国代表处经过登记而被内务部逮捕的人数);曾当作英雄欢迎的

1934年2月奥地利工人反法西斯起义失败后逃到苏联的几百名起义者,在1937~1938年

间几乎全部被捕。此外,苏德互不侵犯条约签订后,苏联还将约六百名德国反法西

斯战士和犹太人交给了法西斯德国,简直不可思议!

据米高扬回忆录,苏共二十大以后查明,从1935年1月至1941年6月22日,苏联大约

有两千万人遭到迫害,其中七百万人被枪杀,这还不包括死于集中营及押解途中的

人。被杀害者中有两万多人是当局为了灭口而处死的特工人员。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当时苏联人口总数仅有两亿!

1950年9月,苏联审讯所谓"列宁格勒案件",包括苏联部长会议第一副主席沃兹涅夫

斯基,党中央书记库兹涅佐夫、俄罗斯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部长会议主席罗吉昂诺

夫等一批党和国家高级领导人在内的两百多人含冤被处决。

触目惊心的残酷历史事实,真是令人毛骨悚然!斯大林或者其他任何人,一旦确立

了个人的独裁地位,失去了分权制衡的政治文明,千百万人都不是独裁者的对手,

血流成河就不可避免!

由此可知,以所谓特殊国情为理由抗拒普遍适用的政治文明,是完全站不住脚的。



  

质疑"不能照搬外国的经验"



现在有句流行口号很有些蒙蔽性,叫做"不能照搬外国的经验",成了阻碍中国人民

学习人类政治文明的一道坎。

实际上,所谓"不能照搬"的说法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完全是无的放矢。因为在现实

生活中,并没有人要"照搬",即使在报纸杂志上、在电台电视上,谁也没有听见哪

个人说要"照搬"。八十多年前的"五四"时期,胡适提出过要"全盘西化",似乎有点

"照搬"的意思;而当今中国并没有任何人提出要"照搬",有什么必要处处反"照搬"呢!



进一步分析可以发现,根本就没有所谓"照搬"的可能性,就是说,即使真想"照搬",

也是根本"照搬"不了的。比如,对于国外的制度,放开手脚来让你"照搬",能够原

封不动地"照搬"过来吗?"丢三落四"是必然的。再退一步说,即使原封不动地"照搬

"过来了,那也是很难实施的。因为,第一,各个国家的相互学习,是学习文明的内

涵,而不是一般的形式;第二,"照搬"过来的制度,需要具有立法权的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批准。在批准的讨论过程中,人民代表必然会七嘴八舌提出相应的修改,经

过修改而公布的显然就已经不是"照搬"过来的了。这里不妨试举一例。

中国古代没有破产法处理债权债务,《唐律》规定的办法是:欠债十天不还者,打

十大板,再过十天不还,打二十大板,再过十天不还,打三十大板,打板子到此为

止,不能再打了,再打就把人打死了。如果再过十天还是还不了,那就充军,也就

是流放。在西方,古希腊、古罗马时代就有了破产法的雏形,以后意大利、英国、

法国、美国等国都制定了《破产法》,处理债权债务问题有法可依。我当年在中国

搞破产法,有人就说这是"照搬"国外的,不符合中国的社会主义国情,强烈反对。

当时我著重研究了三部破产法律,一部是德国的《破产法》,一部是日本的《破产

法》,另一部是1935年中华民国政府制订的《破产法》,现在还在台湾继续生效。

借鉴这三部法律,我主持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草案,全国人大常

委会讨论修改了三次,最后才正式立法。可见,学习别人的文明并不存在"照搬"的

问题。

政治文明是优良的政治遗产,是人类共同的财富,各国人民都需要学习。不学习,

光靠自己摸索,会多走很多不必要的弯路,耽误很多发展机会。譬如说解决贪官腐

败的问题,为什么会出现"一个贪官倒下去,千万个贪官站起来"的状况呢?关键在

于缺乏政治文明--没有分权制衡!权力过大,一手遮天,必然为所欲为,贪官污吏

就容易生长出来。只有建立政治文明,实行权力制衡,有了切实的监督,贪官污吏

的产生就会比较困难,这才能从根本上遏制老百姓深恶痛绝的贪官污吏状况。

总之,虽然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特殊国情,但更为重要的是,政治文明是人类共同

需求所形成的人类共同财富,一定得认真地学习,取人之长,补己之短,这样才能

更快地走进政治文明的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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