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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唉,老郑啊老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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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唉,老郑啊老郑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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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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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唉,老郑啊老郑 (601 reads)      时间: 2003-1-18 周六, 上午1:08

作者:芦笛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刚才去邮箱里看了一下,根本没有什么斑竹转来的你的来信。

那天我看见你的跟帖心里就嘀咕:你让斑竹转告我上哪儿买

神树,这十有八九是要落空。甭说这种在他们看来是无关紧

要的事,上次老枭托我写序,请斑竹代寄书稿他们都有本事

不理睬,那还是出海川丛书的文集。所以,指望人家作义务

邮差根本就没戏。



我说你就别扭捏了,劳您这阶级兄弟的大驾,费心在这儿跟

个贴,通知您的阶级兄弟上哪儿去买那本holy tree,行不行?

斑竹14少那不许打广告的规矩简直是胡扯。这算是代邮,又

不是什么广告,他要敢动刀子,我就跟他拼命---既不跟你

转信,又不许网友利用这个公共场合留言,这算是哪一出阿?

如果真要删广告,那请问你那<神树后记>有没有广告效应?



不过说起来,真要去找14少拼命还有个难题:我不知道这小子

家住何方,只有拜托古迷打听了,他前段在此坦白自己是雇佣

私人侦探的专家。对了,与其去请他找侦探,还不如去请他直

接雇个contract killer,把14少干了算了。你认为如何?



这些当然是废话。正经说吧,你只管跟贴告诉我邮购信息,斑

竹不会删的,因为没理由删,实在要删了,那道义责任是我的,

因为是我“强迫作爱”,逼良为娼,行不行?



我说老郑阶级大哥阿,兄弟冷眼旁观,侬是一天天在这儿陷进去

了,简直是一步步跟着我的脚印走。我跟你说,这网络的魔力

是双重的,第一,它提供发现知音的狂喜,第二,它提供无理

责难。对前者,你就恨不得把心肝掏出来给人家看;对后者,你

就忍不住要分辩个明白。你在隔壁和这儿楼下的两个帖都充分

体现了这两个特点。NOVO(不知道是否如此写) 赞一声,你就贴

出一篇万把拜托的文字来,票友一质疑你公布私人通信的正当,

你就忍不住要分辩。这样下去阿,我看你迟早要步我这阶级弟弟

的后尘,变成瘾君子才算。当然,这是你的选择,我可是警告过

了,阶级责任已尽。



对了,看你隔壁的帖子,说你和林培瑞是好友。前两年他和黎安

友弄出个什么“天安门文件”来,我看疑点甚多,曾给他发过一

封公开信,该信同时也发到他在大学的信箱去。但这小子居然就

有本事不回复。如果我的同行对我的论文来信严重质疑,我是一定

会严肃考虑,马上回信的。这在西方算是最起码的职业道德,不

料林教授却洋洋不睬,让我想起咱们初一时学的“晏子使楚”课文

中“桔生于淮南而为桔,生于淮北而为枳”的说道来。大概汉学家

也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带上了几分中国人的作派了罢?



等我刨刨旧作,把那封公开信刨出来。以后你见到贵友,可否帮

我问一下:不理睬这种重要质疑,是不是汉学界的学术规矩?反正

我们这行里从来没见过这种门规。





作者:芦笛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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