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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私有化的误区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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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私有化的误区ZT (118 reads)      时间: 2003-1-14 周二, 上午8:50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4,私有化的误区



41,古代私有制和现代私有制的区别

我们知道私有制的历史悠久,类型繁多。有原始部落时代的私有制,也有奴隶制时代的私有制,也有现代的私有制。我们先不讨论古代的私有制有什么特点,只讨论现代私有制有什么特点。这现代私有制,简而言之,有两大特点:

A,获得私有财产的方式,必得到社会的认可。也就是必须以合法的方式获得私有财产。如果用非法手段获得财产(比如盗窃或贩毒),社会不但不承认你的所有权,还会对你加以惩罚。

B,所有私有的财产,及其所有者,都对社会有法定的责任。这责任包括交税。我们知道,凡是没主的财产,对社会没有责任。一旦一笔财产有了主人,这笔财产就对社会有了责任。其所有者必须交税。挣到的钱必须交所得税,消费的东西必须交消费税,住的房子要交房产税,使用的土地要交土地税,放在银行里的钱要交利息税。进口的货物要交关税。买东西消费要交消费税。继承遗产要交遗产税。所有这些税,少交一个子儿也不行:社会将不承认你的所有权,

由于现代的私有制有这两个特性,所以现代私有制应该叫作“社会主义私有制”。因为私有财产获得的方式及财产本身,都必须得到社会的认可,并承担社会责任。如果现代私有制没这两个特性,如今的资本主义社会根本就不能存在。连一天都不能存在。

可是俄罗斯实行的私有制,正好没这两个特点。俄罗斯的大老板们,获得财产的方式既不合法也不合理。而且,盖达尔和邱拜斯的私有化政策,也就是不管合理不合理,只要把国有财产,划给私人,“哪怕给了强盗”,就算成功。正因为如此,捞到大笔国产的人,也不指望社会会高兴地承认他们的财产所有权。他们必然要尽快把这些财产转移到国外,以防止俄罗斯人民对这些财产的追讨。这么一来,这些财产对俄罗斯社会的义务和责任,也就根本不存在了。也就是说,俄罗斯实行的私有制,并非现代的私有制,而是古代的私有制。至于这古代有多古老,我也说不上来。

因为我怀疑在人类还没出现之前,动物就实行了这种私有制。我们知道狐狸会偷鸡,偷完了会把鸡拉到安全的地方——狐狸的塞浦路斯,使这倒楣的鸡变成狐狸的私产,供它私自享用。这狐狸的私有财产的获得和保有,和俄罗斯私有化的方式的基本相同。允许这类私有财产存在的制度,只能叫作“狐狸私有制”。如果把前苏联解体,由200个西方经济专家设计方案,全民投票选出总统,就是要实行狐狸偷鸡式的私有制,似乎也太不严肃。可是我们眼睁睁地看到的,就是这么回事。

在这方面,中国可以借鉴俄罗斯的惨痛经验:千万别把中国社会倒退到狐狸时代。如今很多人倡导私有化。笔者也完全赞成。只是别搞狐狸偷鸡的私有化。狐狸私有化的结果,是把老百姓的财产都私有到官员的手里。官员们一定会很赞成的。他们会像叶利欣盖达尔一样,把这种私有化吹得天花乱坠,一些书呆子经济学家,特别是美国博士们,会用高深理论。证明让官员私吞了财产,百姓们就有福了。这事可不是闹着玩的,中国老百姓可要小心了。

我们看到,西方世界之所以没像马克思预言的那样,在一百年前就爆发总危机并彻底完蛋,就是因为他们实行着现代的私有制。或者说,他们把古代的私有制现代化了。他们的私有财产承担了社会义务,按累进税制交了大笔的所得税,其他税也一点不能少交。而这些钱的一部分,给了“穷则思变”,饿的要造反的穷人,使他们能吃饱,生病了也能进医院。卖火柴的小女孩,也能上学。如果不是这样,那合小小的火柴,足以烧掉五十座豪宅,无产阶级革命早就爆发,资本主义确实会按马克思的预言,早早地就彻底完了蛋。



42,社会主义私有制的优越性

另外一方面,我们也应看到,这现代私有制(社会主义私有制),确实比中苏两国实行过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更合理并更具有生命力。现代私有制允许人们利用私有财产进行再生产,也就是用于投资、作买卖,从而使自己的财富增加,也使社会财富增加。而中苏以前的公有制,不允许个人拥有生产资料,也就是说,你不能用自己的钱,进行再生产。一旦把私有财产用于生产或商业,这财产就不是你的,就应该是公有的。我们知道,在集体化和公社化的时候,就是这么把农民的田地、树木和大小家畜给“公有”了;在公私合营的时候,把个人的工商业资产给公有了。这使中国人失去了利用自己的私产,进行再生产的权利。在这种制度下,经济怎么能搞得好?可以得出结论:马克思式的公有制不如现代私有制,但是狐狸偷鸡式的私有制不如马克思式的公有制。

所以中国的私有制方向,必须是社会主义私有制。一旦变成狐狸偷鸡式的私有制,经济马上倒退到狐狸时代。





5.私有化误区之二:

51,老板能不能管好企业?

昨天还听到一个“专家”说,改善企业的管理,有效或根本的途径,就是把企业私有化,找个大老板管着企业,他在企业里有绝对权威,他也就会像关心自己一样关心企业。企业也就会兴旺发达。这种说法建立在两个假设之上:1,老板关心自己的企业。2,老板很能干。

这两个假设都是错的。首先它们不符合狐狸偷鸡的老板的情况。这些人善于偷鸡不等于善于养鸡。喜欢偷鸡也不等于喜欢养鸡。对于狐狸偷鸡的老板们,最合理的行为是把这鸡赶快吃掉,而不是让鸡下蛋,或经营养鸡场。对于狐狸来说,这些事都太难太慢风险太大,万一这鸡养不好死了,他不是又赔了鸡,又赔了功夫,还赔了饲料?或者,在他养鸡的时候,如果有其他的狐狸偷了他的鸡,他不是很不幸?遇到千载难逢的私有化发财机会的俄国老板,决不会让自己沦落到不幸的境地。所以他们见到鸡就扑上去咬死吃掉。

据俄国航空公司的私人老板波XX先生说,他们俄国企业家和美国工业化初期的企业家一样,唯一原则是用最少的力气,最短的时间挣最多的钱。所以这位私有了航空公司的老板,首先作的事,是把航空公司帐上的美金,直接划到自己在瑞士银行的秘密帐号,致于航空公司的前途,对他们来说,远不如在法国挑自己的新别墅重要。

对于没有偷鸡行为的老板,以上假设也是错的,错的原因,是因为它把现代企业和古代企业,混为一谈。这错误就像把现代私有制和古代私有制混为一谈一样。

所谓现代企业,是大型而有高新科技的企业。个人老板首先是没钱拥有整个企业:就是拥有现代大企业的15%,也需是亿万钜富。而在现代私有制中,财产被迫分散,占大股的大企业老板越来越少,现代企业却越来越多。第二是现代企业的技术过于复杂,而且竞争激烈,每时每刻面临技术开发和市场开发的困难问题,个人老板绝对没有能力完成这种事情。个人的生理极限,决定他就不能把现代企业管理好,

个人老板经营自己的企业,那是古代或过去的情况。那时候产业很小,技术简单,市场稳定。个人可以拥有也能管理产业。比如中国的农村,还处于小农生产的状态。目前还是以小农生产的效率最高,管理最好,所以也就不用改变这种有两千年历史的生产形态。家庭农场当然可以由老板—小农本人,来拥有和管理。可是现代工业就不行了。现代工业已经把古代的家庭工业消灭了。家庭手工业可以由老板拥有和管理。它的技术来自祖传,它的市场就是临街开铺,几百年不用改变。但是这种工业已经没有了。就是有也不成气候。所以我们不可能指望用管理家庭手工业的方式,也就是靠掌柜的一人管理的方式,管理现代企业。现代企业有自己的管理办法。

我们先看看现代企业最主要问题是什么。这问题很特殊,就是现代企业最终要由高级雇员来管理。原因也很简单:首先是因为业务过于复杂,必须聘用各方面的专家管理。其次是大企业的资产过于庞大,股权必然分散,股东没权利也无能力参与企业的经营。所以必然由高级雇员来管理。

于是高级雇员的权利和责任就变得不成比例。也就是他们的权利过大而责任几乎没有。首先是他们很有权,可以指挥大企业,作出重大、对社会都有影响的决策。其次是他们的收入也相当高,但是如果他们把企业搞砸了,他们也没什么责任。比如一个百亿美金的企业总经理,在半年内把这个企业搞亏搞垮,他所受的损失,大不了是解聘不干,回家还可以写一本书:“我如何搞砸一个大企业”。如果写得精彩,写他如何烧钞票,如何打水漂,还能挣稿费。这种权责不成比例的状态,还会诱发他们损公肥私。比如通过收回扣,贪污企业的收入。甚至把自己的企业的定单,卖给其他竞争对手,使自己发财。

也就说,现代企业的问题,已经不是股东和雇员之间的问题(所谓劳资纠纷),而是股东雇员为一方,经理为另一方,互相之间的利益冲突。

我们看看中国的国有企业,情况就是这样。股东是广大人民,和一个股权广泛分布在小股民手里的上市公司类似。小股民没权利了解企业状况。经理们(或官员们)是高级雇员。他们不是股东,但可控制着企业的一切。企业亏损,不伤他们一根毫毛,如果他们把定单转给自己的朋友,对他们更有好处。他们甚至会捞一笔,然后故意让企业破产。可是股东们怎么办?股东们一点办法也没有。他们只能把自己的财产的,托付给这些不良经理。

现代企业,不管是国营的和是私有的,都会面临这种问题。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欧洲已经有了可行的办法,这个办法就是用法制来管理企业。以德国为例,德国很早就制定了两个法律:“企业组织法”和“参与决定法”。企业组织法规定,凡是股份制和大中型有限责任企业,必须建立监事会。监事会由股东和雇员联合组成。各占一半席位。监事会负责聘用企业的高级雇员。高级雇员组成经理部,负责经营企业。监事会有权监督所有业务,比如查帐。企业的重大的行为,必须由监事会批准。在经理部和监事会之间,监事会代表企业,经理部是一伙受雇员工。在对外业务中,经理部代表企业,作为法人代表。我们可以看出,这个企业组织法,有两大重要意义:

A,他使股东和雇员联合起来,共同监督经理和企业的所有业务。这一点符合现代企业的特性:现代企业业务复杂,如果没有基层雇员的协助,股东不能掌握必要的信息。现代企业是股东的财产,也是雇员的财产。现代社会的特征之一是社会上有固定的失业压力。所以雇员的工作位置,对他们的生活的重要性,超过股份对股东的重要性。所以雇员对企业的关心程度,至少和一般股东一样。所以他们两方联合起来,监控企业的状况,非常必要也非常合适。B,这个法律使企业法管理法制化。企业组织法是法律,受司法机构的保障,哪个企业在执行此法的时候出了问题,可在法院中得到解决。这实际上是把企业当作了一个社会组织,就像一个城市一样。我们知道城市的组织有法律来规范。市长怎么聘用,议会有什么权利,都有法律规定。如果出了问题,可以在法庭解决。这也是企业管理的现代方式,现代社会靠法制管理,现代企业也必须这样。

德国的“参与决定法”保障一般雇员的权利。我们说过,企业对一般雇员来说,就是饭碗,就是衣食来源。股东有权参与决定,雇员也应有权利。该法规定凡是有5名以上的企业,都必须建立职工委员会。该会代表职工参与决定企业的重大问题,特别是劳动工资解雇聘用方面的问题。这使雇员对企业的情况更为了解,和企业的关系也更为密切。对雇员和股东都有好处。因为股东要靠雇员,来监控经理。参与决定法使雇员关心并了解企业情况,同时也使经理不能炒对他不利的雇员。

据笔者所知,这两个法律在德国实行得相当成功。中国要想改善企业的状态。最好走这条路。靠个人老板管理是不可能的。现代企业不是家庭作坊。大企业雇员上万,资产钜亿,比一个小城市还巨大。不靠法制而靠老板的人治,那是一条走不通的回头路。

或许我们可从更广泛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企业形式也有很多种。最原始的形式是个人或家庭私有。现在的个体小农就是这种企业。这种企业把企业当成一个市场。为什么这样说,因为老板和雇员之间的关系,就是市场上买卖的关系。老板花钱,买雇员的劳动力。双方只有买卖关系,这关系全写在一纸雇佣合同之中,有的连雇佣合同都没有。雇员和老板并没有共同利益。你老板的企业完蛋了,跟我雇员一点关系也没有。你反正要给我工资。你企业发达了,和我雇员还是没关系,因为你可能马上解雇我。这种关系完全不适合现代企业。另外一种比较先进。这种形式叫作“家族制”。这里说的家族制不是家族拥有企业。而是说把一个企业的所有员工,包括老板和雇员(现任的和退休的),当作一个大家族的成员。一个大家族如何运行,有一套历史极其悠久的规则。孔子朱子,三言二刻,都对这套规则的建立,作出过贡献。在中国和汉字文化圈里,人们很熟悉这套规则。日本历史悠久的领主—武士关系,可能比中国的家族传统,更接近目前的家族制企业制度。这套规则和德国的法律有相似之处,就是雇员和股东的利益基本一致。因为实行终身雇佣制,企业是雇员的饭碗。企业倒闭,雇员很难到别的公司找到工作。因为别的企业也是终身雇佣制。他们不要倒闭企业的残兵败将。这样雇员和企业的关系比德国的更为密切。这种制度也很有效。日本和亚洲四小龙的成功企业,多实行这种制度。这种制度的问题有两个,一个是一旦老板的家族放弃了企业,把企业变成股权分散的公众企业,这时候股东就没力量来监控这个企业了。第二个问题是家族制的很多规矩,没有明文规定。比如对职工终身雇佣,并不在雇佣合同中写明。所以如果企业老板有了变动,雇员的利益也得不倒保障。三是外来年轻人才,难以在这类公司得到关键性的职位。在如今激烈竞争的环境中,也是个不利因素。

有的香港老公司,从来不解雇雇员。甚至不让雇员退休。雇员老了就安排老头能作的工作。直到雇员自己提出干不动了,才让他回家。笔者一个朋友在89年从他的公司提前退休,拿了退休金移民美国,在美国住了十年,觉得没意思,前两年回到香港,已经六十多岁。找到原公司,公司的老老板已经故去,大女儿当了老板。她继承公司的家族制传统,重新聘用他,工资也很不错,还特别考虑到他已经把香港的房子卖了,派他到深圳工作,住公司房子。这使我这朋友说起自己的公司,由衷地表现出一种家庭般的感情。在亚洲成功的企业中,多有这类家族传统在起作用。

但是在数码技术时代,这种家族式公司面临很大的挑战。原因是数码技术是年轻人的技术,企业中的家族式论资排辈,对年轻人不利,对公司也不利。

中国的乡镇企业也可以说是家族式企业。但是比较原始。因为他们的确就是由一个大家族领导着的。一个村子就是一个大家族。比如大邱庄就是一个大家族。这类企业也不能适应现代社会了。我们知道这类企业里实行家法,而非国法。大邱庄就是实行家法时出了问题。外来人才在这类企业中最多也只能作个二等公民。

但是这类形式的企业,也还是比个人老板的企业,更有力量。原因很简单:一个大家族的力量,总比一个小家庭,或者一个人的力量大。

法制式企业,也就是德国式的大型企业,比上述家族和老板式企业都优越很多。它可以无限制地扩大规模(只要不造成垄断)。它可以无限制地增加股东,无限制地吸收年轻人才。而且,公司的规则和结构,都有法律的保障,必然长久稳定。股东、经理和雇员之间的感情问题,都不能影响他们之间的法律关系。而雇员、经理和股东的利益,都可通过法律规定的途径加以维护。这类企业,才是现代社会的企业,而且是社会主义的企业。因为这类企业的内部规则,已经和社会规则联系在一起了。

现在我们看看苏联的企业改革,就知道他们走错了路。他们把俄罗斯的企业,改革成个人老板式企业,以为这就能改善企业的状态。结果老板个人根本没能力管理企业。并非因为他们是老板,而是因为他们是个人。面对着大企业,他们既无能力,也无财力。让他们靠发展企业来挣钱,实在是强其所不能。他们只能用力所能及的办法挣钱,这办法就是继续地官商勾结,狐狸偷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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