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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我本人保证在签名日期截止前,用适当的方式签署真名,同时删去网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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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我本人保证在签名日期截止前,用适当的方式签署真名,同时删去网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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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我本人保证在签名日期截止前,用适当的方式签署真名,同时删去网名:) (431 reads)      时间: 2003-1-06 周一, 下午9:01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但网名和真名并列没有必要,也毫无道理---签真名的人,一般可能承担的最大风险不过“签名”这一活动本身,除非已经被当局盯上准备确认或找茬,否则这事其实风险很小---但专门公开“安魂曲”的真身就不同了,这等于要让我个人立即承担之前所有用“安魂曲”网名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敏感文章的全部风险,这对我来说并不公平,因为其明显置本人于比其他签真名者更危险得多的境地。



当然,我本人不肯将我的真名和“安魂曲”并列,这也就等于自动放弃了一个帮自己和签名活动本身扩大影响的机会,不愿承担大的风险、自然不可能有什么“投机机会”:)----同时,我自己心里有数,“安魂曲”这个名字不怎么值钱,但对中共有关部门可能有点刺激,因此帮签名活动本身“扩大知名度”的想法,也最好还是免了。:)



对于其他长期使用秘密笔名发表敏感文章的网友、或者自己不愿意个人隐私在网上泄漏的网友,同样道理,我们也必须而且应该尊重他们单独签名,不将真名网名并列的权利。



硬要人家把真名网名并列还有一个不妥的地方-----一个网友签了自己的政治论坛常用网名,那么其本人在其他非政治性论坛(比方说求职论坛)的常用网名,是不是也应该同时公布?谁又真可能傻到去同时公布?



所以,自己能签署真名者,最多只能要求、希望别人也签署真名、承担同自己对等的签名风险。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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