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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签名信已经定稿,应该不会再改,但如果本人当初起草的话,可能会有这些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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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签名信已经定稿,应该不会再改,但如果本人当初起草的话,可能会有这些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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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签名信已经定稿,应该不会再改,但如果本人当初起草的话,可能会有这些不同 (357 reads)      时间: 2003-1-06 周一, 下午8:39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1)自称“网友”,似乎不能涵盖所有签名者,这样明知不确也这么说,给人以不严肃的感觉,建议考虑一个好的提法。



2)第一个“羁押”改称“拘留”好,不那么刺耳(“羁押”马上让人想起不愉快的画面),也符合法律上的严格定义(注意其中可能有几天单独软禁诱供,这就不是“羁押”);



3)“被捕”改称“被正式逮捕”,不会引起误解。



4)“根据我们所能了解到的不完全信息”改称“根据我们目前所能掌握的信息”,这样口气更自信、有说服力一些



5)所有提及法律的地方,都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类似形式,比较正式,也隐含了对这个国家的尊重。



6)“无声的强烈抗议”改称“无声的强烈关注”或“无声的不满和抗议”比较圆滑



7)“政府违法”、改成“地方政府违法”或“执法部门违法”



8)另外“几乎所有网友在读过之后都不约而同地发出疑问:如果仅仅因为这类对中国现状有所批评有所嘲讽的网文,以及为着讨论类似网文而建立的网上内部论坛,就可治我们的网友不锈钢老鼠一个“危害国家安全罪”,那么,这岂不是为中国有着数千年传统的文字狱史又添一桩新的案例?这岂不是那个才刚被告别的“以言治罪”泛滥成灾的大浩劫又死灰复燃?古代贤明尚且懂得“防人之口,甚于防川”,难道今天的中国共产党竟然无视殷鉴?”-----这一段似乎有些说得太自信了,因为中共给刘荻定的罪名、具体案情目前大家并不清楚,建议改一下口气,变成这样,以免被动:



“几乎所有网友在读过之后都不约而同地发出这样的呼声:决不能仅仅因为对中国现状有所批评有所嘲讽的网文,以及为着讨论类似网文而建立的网上内部论坛,就让刘荻这样的普通网友身陷“危害国家安全罪”无情法网,否则,这岂不是要为中国有着数千年传统的文字狱史又增添许多新的案例?这岂不是那个才刚被告别的“以言治罪”泛滥成灾的大浩劫又死灰复燃?古代贤明尚且懂得“防人之口,甚于防川”,难道今天的中国共产党竟然无视殷鉴?”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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