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本周《民主论坛》(-2003.1.5)供君阅读、下载、传给你的朋友!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本周《民主论坛》(-2003.1.5)供君阅读、下载、传给你的朋友!   
民主论坛
[博客]
[个人文集]

游客









文章标题: 本周《民主论坛》(-2003.1.5)供君阅读、下载、传给你的朋友! (243 reads)      时间: 2003-1-06 周一, 上午4:59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民主论坛】2002.12.31~2003.1.5





──────────────────────────────

《民主通讯》2003.1.5



订阅处:

[email protected]



投稿处:

[email protected]

──────────────────────────────





一、呐喊呼吁

  ◆为西藏活佛寻求正义

   ──王力雄与阿安扎西案件 …………… (瑞典)茉莉



二、探索道路

  ◆别让港人失去自由 …………… (湖北省应城市)杜导斌

  ◆民主与国情 …………………………… (上海市)翁剑平

   ◇“国情决定论”没有根据

   ◇中国国情太有利于民主的生长

   ◇人的本身就是实行民主最根本的基础

  ◆香港模式的西藏自治构想 …… (印度达兰萨拉)古若多杰



三、认识问题

  ◆中国的稳定 …………………… (澳大利亚悉尼)李清



四、运动留痕

  ◆寻找汤戈旦:在时代的坐标上

   ──纪念汤戈旦逝世十周年 ………… (青岛市)姜福祯



五、迫害实录

  ◆斗兽棋 ………………………… (辽宁省丹东市)田晓明

  ◆羊年羊变样,裹上不锈钢 ……… (美国纽约市)范英著



六、文艺春秋

  ◆永远的王若望 ………………………… (杭州市)东海一枭

  ◆快乐之后还是快乐

   ──稿费通知单上的赠言 ……… (美国纽约市)洪哲胜

  ◆致友人──赠洪先生 ………… (黑龙江阿城市)肖利军



──────────────────────────────



《民主论坛》文章一律欢迎转载。转载时请一定注明如下的出处:



   〔转载自《民主论坛》;http://asiademo.org/gb〕



──────────────────────────────



【茉莉】为西藏活佛寻求正义──王力雄与阿安扎西案件





一个达赖喇嘛亲自认证、在家乡深受藏人爱戴的活佛丹增德勒(俗名

阿安扎西),于2002年12月2日被中共当局以“制造7起恐怖主义爆炸

案”的罪名,一审判取死刑。这一由四川甘孜州司法机关黑箱操作的

案件,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刑事诉讼法》,如秘密拘捕、不

允许被告聘请辩护律师、单凭口供定案、禁止被告自我辩护等等。



当地藏民都认定这是一起栽赃陷害的冤案。但长期嫉恨阿安扎西崇高

威望的地方官员,一心把阿安扎西往死里整。他们以政治干涉司法,

在甘孜州藏区开展了气势汹汹的“揭批阿安扎西”政治运动,并威胁

广大藏民:“谁要是帮助阿安扎西说话,就当作同案犯处理!”尽管

阿安扎西和其同案的洛让邓珠的亲属,都一再要求给二人聘请律师,

但甘孜州司法机关拒绝亲属的请求,说:“他们是反革命,反革命没

有权利要求配给律师。”



就在这位藏族活佛无助地面临极刑、只求一死之时,一位汉族作家不

顾自己的安危,对此案进行调查研究,在海内、外发动了一场广泛的

舆论干预活动,要求中国政府遵守司法程序,给西藏活佛一个公开、

公正的判决。



目前,这一令人怀疑的死刑案已被提交给四川高级法院复审。王力雄

和支持他的149位汉藏人士、国际人权组织、以及西藏流亡政府,正

在为刀口救人做最大的努力。



§§作家的身影始终傲立于权势对面



王力雄是中文读者熟悉的作家,也是一位和西藏有独特缘分和感情的

汉人。多年来,他深入藏区采访,撰写了深受读者欢迎的《天葬:西

藏的命运》一书。他不断发表对西藏、新疆等少数民族的看法,努力

摆脱“大汉族本位主义”,从尊重少数民族的角度看问题。



去年6月,王力雄在纽约哥伦比亚大学接受中国独立作家笔会首届

“写作自由奖”。在答谢辞中,他说:“我深知本人并无值得一提的

文学成绩走上这奖台,让我来此只是为了昭示一个原则──作家的身

影要始终傲立于权势对面,而非在帮忙和帮闲的队列里游走。”“我

认为在今日中国,面对真实、坚持正义、揭露邪恶以及反抗强权,应

该是写作自由的第一要义。”王力雄不是在说漂亮话,他一直在实践

自己对于写作自由的承诺。



关于藏族高僧阿安扎西的事迹,王力雄是从连续3年在雅江县寻访的

过程中了解到的。他说:“我多次到甘孜州,早就知道阿昂扎西其

人,并且耳闻目睹他在甘孜州南部一带藏族百姓中的威望。他深入农

村牧场讲经传法,从事众多慈善事业,创办孤儿学校,扶助孤寡老

人,修路修桥,保护生态,教育百姓戒烟酒禁赌博不杀生。不少戒掉

恶习重获新生的信徒甚至把他视为再生父母。我曾去过他的住处,对

他的生活清贫印象深刻。当地百姓慷慨供奉他的‘供养’,他很少用

在自己身上。听到他是爆炸案的指使者,连我在心理上都难相信,更

不要说敬仰他的信众。”



对于阿昂扎西和当地政府、警方的多次矛盾纠葛,王力雄了解到:

1997年7月,甘孜州政府的宗教管理部门指控阿安扎西,说他未经当

局批准,擅自兴修寺庙,私自指认活佛,并对他做出处分。1998年

初,当局发现了要求“西藏独立”的传单,就把怀疑的矛头指向阿安

扎西,并且开始审查他身边的僧人。阿安扎西感受到威胁,于是出走

躲藏。随后当地百姓数万人联名按手印上书给政府,为阿安扎西请愿

担保,并推选出代表到北京告状,要求保证阿昂扎西安全。



因此,王力雄认为,当局想惩治阿安扎西一直不好下手,直到这次有

了“爆炸案”的罪名,才终于得以放手对他进行处置。在全球反恐形

势下收拾阿安扎西,可谓“打得稳准狠”。



由于不准被告请律师,不准媒体自由采访,活佛阿安扎西目前的情况

就如陷进黑洞。坚定地站在权势者的对立面,为无助的、受欺凌的人

声张正义,王力雄竭尽一己之力,给这个黑洞打开一线亮光。



§§汉藏和平共处的一个里程碑



一个世纪以前,法国当局制造了迫害犹太人的“德雷福斯冤案”。著

名作家左拉挺身而出,连续发表《告青年书》、《告法国书》和《我

控诉》,无情揭露出事实真相,激烈抨击军方、乃至整个司法制度的

不公正。当左拉因此受到陆军当局和民族主义份子、排犹份子的迫害

之时,法国有一批作家和艺术家站出来声援左拉,同他一起为反对国

家犯罪、为恢复法国的良知而斗争。



今天,当汉人王力雄为西藏人阿安扎西的公正审判抗争时,他也不是

孤独的。149位汉族、藏族人士,签名支持王力雄等人提出的《关于

阿安扎西、洛让邓珠死刑案上诉审理的建议书──致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最高人民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建议书认为:“鉴于此

案公正性受到当地群众广泛质疑,涉及到汉藏民族关系和国际瞩目的

西藏问题,为了防止其成为未来导致民族冲突的隐患,给国际社会的

指责增加把柄,和给正在恢复中的中央政府与达赖喇嘛的对话增添干

扰,特提出:一、由建议人为阿安扎西和洛让邓珠二人聘请四川省以

外的独立律师进行二审辩护;二、允许国内、外媒体采访案件的上诉

审理过程及有关部门和人员;三、邀请海外藏人代表现场观察上诉审

理过程。”



此外,还有87位朋友给王力雄写下“一句话”,表示自己的支持与建

议。一位汉族作家说:发出声援阿安扎西的这种声音,是我们生活唯

一幸存的安慰,也为中国知识份子挽回了荣誉。还有朋友对王力雄

说:“我们为有你这样一个不屈不挠为中国社会说真话的人感到欣

慰,也许在一个谎言代替真实的年代,站在你身后的人并不多,但是

历史是你后面的长城。”



一些西藏朋友也写下自己的感慨。他们中的一位说:“我从小就是听

著官方称我们为‘同胞’的喧闹中长大的,当时,听到汉人称我们

‘同胞’就有一种反感,一种被戏弄的感觉。可是,今天,有一个汉

人真的象对待自己的同胞一样,为两个西藏人的命运而不惜冒险犯

难,让我们在外面的西藏人都感到惭愧……。”还有西藏朋友说:

“能不能救出两位西藏人,我们不敢抱大的希望,但是,王先生和与

他共同签署建议书的中国人已经明确地告诉我们;中国人和中共政权

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整体。”



正如洪哲胜先生所指出的:“假如有一天藏人会心甘情愿地和汉人同

属一个国家,那一定是因为中国有不少王力雄这样的人!”王力雄和

他的支持者们所做的一切,不仅是在以人道和法制精神,敦促中共当

局依法办事,促进中国的现代化,同时,他们的努力也将成为汉、藏

两族和平共处的一个里程碑。(2002.12.24)



〔转载自《民主论坛》;http://asiademo.org/gb〕



──────────────────────────────



【杜导斌】别让港人失去自由





§§我为大陆在香港民主运动面前的沉默感到羞愧!



12月15日,香港宗教、法律、教育、工人、媒体等各界40多个民间团

体共60,000余民众走上街头,举行反对《基本法》23条立法)大游

行,阵容之大,为近10余年来所罕见。加拿大华裔率先响应。当地时

间14日下午2点,多伦多400多人游行,声援港人的诉求。同一天,除

多伦多之外,在加拿大华人最集中的温哥华及蒙特利尔这两个城市也

举行了游行。港府的立法决定引起了国际社会高度关注。各大媒体均

强烈批评第23条立法对香港新闻自由的戕害。当地时间17日,31名流

亡海外的中国异议知识份子在一份声明上签名,坚决支持香港人民的

这一维权正义举动。



英国、美国和联合国对最近香港发生的事态表示了高度关切。“英国

驻港总领事馆发表声明,认为23条立法是97年后港府制订最敏感的一

条法例,并指出香港的优势在于维护法治、尊重人权和基本自由,港

府有责任确保此一权利和自由。声明并强调,英国将持续密切注意香

港社会对立法的讨论及条例通过后的执行情况。英国外相并曾表示,

香港就基本法第23条立法已是‘英国外交事务头号议程之一’,并强

调英国有责任确保《中英联合声明》所保障的人权自由不被削弱。美

国方面,国务院发表声明,指第23条立法建议已引起港人及国际社会

极度关切……声明并强调美国将致力保存香港拥有最大程度的自治。

联合国也敦促港府就第23条立法应符合国际人权公约。联合国人权事

务官员表示,对于第23条立法可能削弱香港人权自由深表关切,将会

密切留意后续可能引起的争议”(摘自台湾记者曾淳良特稿)。



然而,与此同时,大陆对同国、同文、同种的同胞们的命运却保持着

可耻的缄默。受掌控的各大报刊只字不提是没办法的事,让人不堪忍

受的是网际对此事表现出的淡漠。大陆知识份子除零零星星有几个人

表示支持港人外,大多数人至今不发一辞,袖手事外。人们难道忘

了:



  “起初他们追杀共产主义者,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共产主义

  者;接著他们追杀犹太人,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犹太人;后

  来他们追杀工会成员,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工会成员;此

  后,他们追杀天主教徒,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新教教徒;最

  后他们奔我而来,却再也没有人站起来为我说话了。”



§§事件起因



北京官方早在1990年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中“安装了一个特洛伊木马”,就是第23条。这条规定:



  “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

  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

  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

  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

  系。”



大概是考虑到香港回归未久,人心思稳,在钦差大臣董建华的第一个

5年任期中,北京埋下的这个祸根一直引而未发。因此,在这个5年

内,虽然“中共对香港的专制渗透有增无减,虽然遭到广大香港人民

的抵制和反对,但是香港还是与大陆越来越一样了”(于浩成先生

语),但为了给国际社会、特别是给台湾的统一派做一个“民主

秀”,香港的自由度还是得到相当保障。比如香港还有一些民主刊物

和报纸,如《争鸣》、《动向》、《前哨》等,香港民主党,“支联

会”等民主团体每年可以举办一些纪念“6.4”等呼吁民主自由的活

动,法轮功也能在香港活动。



然而,香港残存的自由民主,使对专制独裁习惯成自然的北京感到如

鲠在喉,“每年一次春夏之交点燃在维多利亚广场上的那片烛光,它

在多大程度上感动了世界,也在多大程度上激怒了北京”(任不寐

语)。在16大完成新老交替后,北京终于取下温情脉脉的面具,由北

京选举出来的特首董建华出面,搞了一个落实23条的立法草案,欲在

香港确立反颠覆法。本来,港府立法是正常公务,但是,有四个因素

却使得这项立法成为香港社会严重分裂的导火索。这四项因素即是:



(一)立法草案内容与北京唱一个调,违背了“港人治港,高度自

   治”的原则,“一旦立法成功,香港政府很容易镇压一些民主

   人士,自由人士和宗教人士”,不仅许多香港民间团体将可能

   成为非法组织,许多国际驻港组织无存身之地,而且今后一些

   批评北京及港府政策的记者都可能时刻面临牢狱之灾。草案直

   接威胁到香港多元社会中相当一部份人的人身安全,逼使他们

   只得奋起抵制。

(二)立法程序有失透明。这种影响面广、直接涉及公民人权的法

   律,按照香港立法的正常程序,应该先做成草案白皮书,即把

   立法草案做成一份详尽的咨询文件,先行提供给民众阅读,让

   市民充分讨论,充分咨询民意,然后提交立法机关。但港府大

   概考虑到23条立法不得人心,只是作一般的咨询,而且限定很

   短的一个时间,准备刊宪后以蓝皮书草案快速提交立法会。民

   众对这种独裁的作法尤其不满。

(三)立法会中北京指定的议员加上亲董议员占多数。港人对这样无

   民意基础的立法机关根本信不过。一旦草案实时进入立法程

   序,恐怕很快就会通过,民间反对力量只得采取非常手段大声

   疾呼以表达抗议。

(四)董建华是北京操纵选举的结果,其荣辱利害不与港人共,而与

   北京共,港人普遍对他不满。此前即不断有舆论批评董建华把

   英国管治时留下来的比较健全的文官制度改为高官责任制、加

   大香港行政及特首的权力等举措是香港的倒退,指责董是傀

   儡、马前卒,为了一己的荣华不惜出卖港人利益。由这样一个

   缺乏普信度的特首主政易犯众怒的事,只会使众人的怒火益发

   加大。



§§港众不满是有道理的



参与游行的香港民间人权阵线曾发表声明,说明反对23条立法的原因

是:“港府就颠覆、分裂国家、煽动叛乱等行为立法,会将中共‘以

国家安全为名,箝制言论自由为实’的做法引进香港,剥夺港人的人

权自由”。



美国西东大学亚洲研究所杨力宇教授这样看待23条立法的后果:“首

先香港的经济将雪上加霜,因为政治和经济是不可分的,亚洲金融中

心的地位将削弱;二,23条立法通过将导致‘一国两制’的破产,这

样香港经济就没有复苏的可能;三,23条将使香港大陆化,台港交流

困难,台湾人民更抗拒统一”。



中国法学专家于浩成先生认为:“如果23条成立,那就等于说香港的

‘一国两制’不存在了,香港的民主自由不存在了”。从此港府对

“民主团体和宗教团体的镇压和取缔就是‘合情合理’‘名正言顺’

了。23条法律条文中措辞含糊,这些都会为日后利用23条打压异见提

供合法性。它其中还有一条,‘禁止与外国政治性组织联系’,这等

于变相的讲在大陆不允许的在香港也不能被允许,从这个意义上讲,

23条是在为中共的专制在香港取得合法性铺平道路”。



中国的一些有识之士们也指出:23条立法“将使香港人民的基本权利

受到很大侵犯,警察的权利会大大加强,对颠覆罪的确认也将使香港

未来同中国大陆一样,司法机关、警察、安全部门既是原告又是仲裁

者”,“颠覆法虽然世界各国都有,但是中国实际上是把对政府的批

评、反对、谴责都当作了颠覆”,人们担心第23条立法之后,将对一

些国际组织在香港的办事处直接产生冲击。“因为第23条中有条款把

那些同国内未经批准的组织和个人,以及同国际组织进行的交流沟通

都定为颠覆国家之列”。



由于《基本法》是在1997前的倒计时状态下匆促通过的,也是在北京

的主导下通过的,在香港并无民意认同的基础。法律是民众约束自我

的契约,没有民意支持的法律严格说来根本不是什么法律,更没有实

施的价值。此次反23条示威游行已经为这一点作了最好的说明。并

且,第23条与《基本法》第2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香港特别行

政区依照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

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和第39条“《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国际劳工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

关规定继续有效,通过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予以实施”本身就是自

相矛盾,遵行23条,必定对实现另外两条赋予的权利有妨害。港人有

充足的道理反对23条立法。



§§我们应该为香港做些什么?



60,000人大游行之后,北京安插在香港的势力为了抗衡反对的声音,

一边威胁利诱公务员和学生上街游行表示支持立法,一边大肆宣扬所

谓的爱国主义,散布“反对立法就是叛国,支持立法就是爱国”的谬

论,混淆中央政府与中国两个概念,希望“唤醒”人们的愚忠,得到

部份盲从。在此,我要特别指出,与专制沆瀣一气、拿自己的良心换

取升官发财者,决不是爱国者。奋起反对不义的政府,才是真爱国主

义。一个世纪前,孙中山及其同盟会友人为了爱国主义而反抗清廷,

百年后,中国良知未泯的人们难道不如前辈吗?



当此自由香港的危难之际,我认为,我们大陆的朋友们应尽自己所能

给予帮助,要积极向身边的人、特别是向有一定影响的人们介绍从网

上得到的消息,阐明自由香港对未来中国自由民主的“桥头堡”意

义,为香港的人权组织争取尽可能多的朋友。同时,大家应该到各大

城市的门户网站上,多多张帖声援香港的帖子,发起相关的讨论,吸

引更多人们的注意,并尽可能把这样的帖子贴在台湾、新加坡和海外

网站上,重点是香港的网站上,让他们知道自己并不孤立,坚定港人

的信心,鼓舞港人的士气,壮大反对的力量,迫使港府在立法问题上

撤退或至少达到“白”箱操作。同时,如果可能,分头签名,并把自

己的签名寄给香港和海外的报刊杂志。对那些靠出卖港人利益者如董

建华之辈,则要揭出他们的老底,用唾沫淹死他们。(2002年12月21

日)



〔转载自《民主论坛》;http://asiademo.org/gb〕



──────────────────────────────



【翁剑平】“国情决定论”没有根据

     ──民主与国情(3之1)





时下的中国思想界有一种比较流行的说法,即中国当前的国情不适宜

民主宪政的推行。这些人大都主张以渐进的演变改良,来替代激进的

民主革命。于是,当年曾经令千万人为之热血沸腾的“6.4”竟然也

成了不少人责难的对象。这不由得令人想起上个世纪初期梁启超的观

点,两者是如此惊人地一致。



在梁启超看来,中国人具有四大明显的缺陷:一曰有族民资格而无市

民资格,二曰有村落思想而无国家思想,三曰习惯于受专制而不习惯

于享自由,四曰无高尚之目的。因此,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社会制

度,不能仅仅根据制度本身的优劣高下去判断,而应当结合大多数人

的教育状况、思想素质、政治要求去加以考虑。由此看来,民主共和

未必适合当时中国的国情。



想不到将近100年以后的今天,持梁的国情论者仍然大有人在。然

而,这里的问题在于:照国情决定论者的逻辑看来,中国似乎除了专

制就别无其它出路,因此,专制客观上反而成了最合适、最合理、因

而也是最好的一种制度。因为中国几千年来封建专制对民众的奴化统

治早已使人们习惯了“国不可一日无君”的心理,不做奴隶或者做不

得奴隶,反倒惶惶不可终日了起来。如果照国情决定论所认为的,

“制度的选择要结合大多数人的教育状况、思想素质、政治要求去加

以考虑”去推论的话,那么对于“惯于受专制而不习惯于享自由专

制”的多数中国人来说,专制无疑是最适合于当时的国情了。而反过

来,中国人的这种民众基础也无疑最适合于专制政体的选择了。



当然有人会说,共和民主制固然是民主政体,但能说君主立宪制(比

如英国),就不是民主政体吗?但是,任何事物都有着形式和实质的

区分。表面上看英、日的君主立宪制似乎依然保持着王位,但并不妨

害民主政体实质性的制度和程序。反过来,有些国家表面上有依样画

葫芦的民主之形,但实际上离民主的精神相差何止十万八千里?比如

“人大”,比如金家父子,就自称为民主主义共和国,但事实上公民

享有多少民主、自由和人权呢?我想用不着我多说些什么。



对于占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来说,他们或许并不懂什么民主。他

们只要求有口饭吃,因而不存在实行民主的基础和条件。这样看来,

民主对他们的确没有多大意义。那么,民主还有什么理由和必要?而

民主在今天的中国,既无实现之必要,那么我们又何必再谈什么民主

先行、缓行呢?反之,民主如果真有必要的话,那么是否因为这一国

情的阻碍而停滞放弃,或者干脆坐等农民哪天自己觉醒呢?



西方国家的和平演变或者政变,可能不失为一种比较好的路径,但并

不一定具备逻辑和历史的必然性。而且,在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

和平演变或者政变,同样可能需要一定的流血牺牲和武力冲突的代

价。当年在前苏联解体千钧一发之紧急关头,不能说不是军事力量起

着关键的作用。还有和平演变往往意味着漫长的等待,因而必然是对

一代、甚至几代人民主自由之利益的牺牲。因此,企图用国情的观点

来否定当下的民主进程,同样面临许多自身无法解释并解决的问题。

因为,照这样的观点,其实就是民主永远无从谈起,如果条件不成熟

的话。



而即使一个国家的绝大部份国民,真如国情论者所愿,具有强烈的民

主参政意识,那又能够怎么样呢?难道就一定能保证民主共和的纯

度?古时候的苏格拉底是怎么死的?希特勒纳粹政权是怎么上台的?

还有今天的萨达姆在伊拉克又是怎么连任的?难道不都是出自无数狂

热选民的投票?可见,国情并不一定能说明什么、能带来什么。以上

所有这些问题都是国情决定论者所绕不过去,并且首先要从正面予以

考量的。



〔转载自《民主论坛》;http://asiademo.org/gb〕



──────────────────────────────



【翁剑平】中国国情太有利于民主的生长

     ——民主与国情(3之2)





不可否认的是:“国情决定论”者并不是反对民主本身,而只是希望

代之以保守温和的循序渐进罢了。正如当年的梁启超,从有关史料的

记载来看,我们也不能不承认他是当时中国的民主斗士、反专制的理

论先驱。1910年梁启超曾为谋求清政府开放党禁而四处奔走。1911年

辛亥革命成功后,梁启超当即表示拥护共和。1913年,他又发表了

《异哉所谓国体问题者》一文,坚决反对袁世凯的帝制。应该说,梁

对民主宪政的鼓吹是不遗余力的。



梁公的国情论很难说没有一点道理,而且还是相当清醒,对当时中国

社会状况的认识,也是相当深刻的。问题只是在于:梁过分夸大了国

情对民主进程的作用,以至把民众的基础,看成是实行民主共和政体

的先决条件,或者说,必要条件,从而陷入了一种先验的决定论模

式。然而,即使就国情论本身的主张来看,如果我们从历史的现象来

加以考察的话,梁任公的中国人四大缺陷不适宜民主政体之说,恐怕

也是很难在理论和事实上站得住脚的。早在欧洲文艺复兴时期,那里

的国家同东方一样,被统治在封建神学的黑暗之中,并且当时的文明

也是以农业文明为主,农业人口在当时一样占人口的绝大多数,不知

他们那里又具备多少象梁启超所说的实行民主共和的客观条件呢?古

希腊、罗马城邦的民主制,那时候他们的经济又发展了多少?还有,

在我国上古时代的尧、舜、禹时代,曾有过一段“禅让制”的民主制

度。那么请问:那个年代的中国人,是否要比梁公所在时代更加有

“市民资格”?更加有“国家思想”?更加不习惯于“受专制而习惯

于享自由”?或者更加有“高尚之目的”?当然,这些问题梁公已经

是没法回答,而只能留给后人了。



至于梁所说的中国农民绝大多数只有小农经济意识、只关心能吃饱穿

暖而并不懂民主为何物,也同样很难说与事实相符。诚然,在专制主

义高压的统治下,中国民众表现出了令人心痛的麻木不仁、浑浑噩噩

的阴暗一面。这一点在鲁迅的小说中,也确实有着很深刻的揭示。但

问题是,广大中国的农民难道果真就没有民主思想和民主要求吗?正

如在阿Q的潜意识中,难道就一点都没有对吴妈的念头了吗?中共的

电影《红色娘子军》中,吴琼花一出场就显示出强烈的反抗和渴望。

反抗什么?反抗奴役、压迫她和她姐妹们的专制统治;渴望什么,渴

望做一个真正自由的主人,因而实际上也就是渴望民主。早在陈胜、

吴广的年代就喊出了“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口号。梁山好汉们更

是“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在他们看来,皇帝本来就人人

可做的。因此,说中国农民无民主思想传统和要求,恐怕无法解释上

述事实。而毛泽东和他的军队之所以能够获得胜利,很重要的一个原

因,就在于在一定程度上解放了农民,分田分地,建立农民的政权,

从而给予了农民适度的自由和民主,从而取得全国的胜利。这本身就

反过来证明,和梁的判断恰恰相反,中国的农民不是不要民主,而是

太渴望民主了!唯因被压迫得越深,其对民主的要求也就越强烈。因

此,中国的国情不是不适合民主,而是太有利于民主的生长了!



人类历史从来就充满着偶然性,就如世界各地无数的政变一样,有成

功的,也有未遂的。这里面决定成功与否的,往往是偶然的因素或事

件,甚至可以说是天意,而不见得凡成功者就是符合客观条件或国情

的许可,失败者则反之。再反观中国历史上的变法,哪一次不是在保

持原有政治体制上的改良呢?但结果依然是封建专制这个古老陈旧不

堪的机器,一如既往地恶性循环,运行下去。中国当今社会的开放,

经济体制的改革,同样也是一种改良、而不可能是根本性的革命,因

为政治体制依然不变,也决定了不允许有所改变。有意思的是,这个

现实倒是挺合乎梁公的主张的。但是尽管民主在中国依然遥不可及,

依然任重道远,难道我们就真的只能象梁公所言的那样,象今天某些

人所主张的那样,因为国情的缘故而放弃民主革命的努力,甚至必要

的流血牺牲吗?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这可就真是我们这个时代和

人民的莫大悲哀!



〔转载自《民主论坛》;http://asiademo.org/gb〕



──────────────────────────────



【翁剑平】人的本身就是实行民主最根本的基础

     ——民主与国情(3之3)





把民主政体设想为只能建立在广大国民对民主意识的觉醒和热情之基

础上,也即符合国情的基础上,已经被证明缺乏理论和逻辑上的依

据。前文已经列举过一些史实,从反面证明了,梁所说的中国人(其

实不光是中国人)的这种毛病,任何时代都不缺乏,但并不影响民主

政治的产生和推行,如尧、舜、禹时代,如古希腊、罗马时代。可

见,两者并不存在必然的、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所谓国情是不是适

合民主政体,实际上只是一种先验的理论虚构。



改良主义从保守的立场出发,谋求渐进的演变,而尽量避免流血冲突

的代价,愿望当然是无可非议的。那么这里就需要一个过程。正如当

年梁公所设想的那样,“期诸10年20年以后”以初步形成民主的民众

基础。然而,这一想法其实是很荒谬的。试想,泱泱中国,封建君主

专制下的愚民现状几千年来都无法改变,难道仅靠当时短短的几十年

就可以改变了吗?就可以提高整个国民的素质吗?



就说当代吧。在世界政治经济日益全球化的21世纪的今天,我们国家

的经济、文化应该说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吧。但是,广大中国国民,

尤其是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又比梁那个时代的素质提高了多少?

对民主了解了多少?“四大缺陷”又到底被克服了多少?我想用不着

我多说什么。这一事实本身就足以反过来证明,所谓“期诸10年20年

以后”的“过渡期”的一厢情愿,根本就是不可能的空想,或者说事

实证明已经落空。而按照梁公的逻辑来推论的话,那么今天中国国民

的现状,仍然是不适应民主宪政、而是适应于君主专制,所以,难怪

眼下的政治体制改革是如此严重地滞后。如此,则民主政体当等到什

么时候才有了适合的国情呢?几十年、几百年、甚至几千年?那么在

这段漫长的时期,民主宪政是否就永远停顿下去?还要牺牲多少代人

的幸福?还要空等多少宝贵的年华?这些问题恐怕不是国情论者所能

解决的。



而且,问题的关键还在于:就算能等到条件成熟,人民觉醒,那么,

什么时候、或者说怎样的条件下,我们的国情才算是真正适应了宪政

的推行?如何来界定?如何能给出一个比较确切的时间?尽管我也同

很多人一样,相信中国的现状总有一天会改变,但是这样的日子究竟

哪一天到来?如果各位自认不是能够未卜先知的神仙、超人或者外星

人的话,那么,我想这个问题就只有天知道了。而既然这样的未来是

不可知的,那么由此推断,民主政体何时才能实现也是不可知的。这

样一来,在“国情论”者那里,民主政体就失去了具体的实践操作意

义、而始终停留在理论的空想之中,或者说,至少缺乏现实的意义,

从而反过来自己束缚手脚。



事实上,不管一个国家的经济和国民素质状况如何,民主的基础总是

天然地存在的。



这是因为做奴、还是做人,是专制和民主的根本分野。任何一个人,

只要他心智健康正常而不变态的话,那么他都没理由自愿为奴,自愿

接受专制的压迫、而拒绝人之所以是人的应有的权利。因此,只要是

人,那么人的本性就决定了他天然地存在着做人的要求,也即民主自

由的要求。因此,只要有人的存在,那么民主的价值基础和资源,就

永远天然地存在。



正如中国古代从来就不乏农民为争取生存和自由的斗争。当然,由于

历史条件的局限,古时候的农民革命同现代意义上的民主革命,完全

不能等量齐观,这些农民和他们的领袖本身也并不是什么民主思想家

和革命家,他们也没有什么高深的理论认识和境界,而有的只是一些

很原始、很朴素的意识,而且更多的还是“彼可取而代之”的思想。

朱元璋也好,李自成也好,洪秀全也好,这些起义的领袖们都无一例

外地改朝换代做了帝王,以新的专制代替旧的专制。然而,这只是问

题的一个方面。从另一方面讲,无论是“取而代之”、还是“皇帝人

人可做”,或者是“均贫富、等贵贱”等等,这本身体现的不能说不

是一种非常朴素的民主观念——人人平等地享有幸福生活而不受官僚

专制压迫、剥削的权利,以及轮流做皇帝的平等的政治权利。你不能

否认他们最初起事时那些民主观念萌芽的存在。而这些朴素原始的观

念所包含的,正是民主最基本的价值雏形和思想内核,并且正是依靠

了这样的口号而赢得了人心,有的最终夺取了天下。这就有力地说

明,民主的价值深入人心,而且与生俱来。难道不是这样吗?



一个显然的常识是:民主不光是一种制度,更是一种价值,而且是一

种普世的价值。因此这里有很重要的一点必须加以区分,即作为一种

基本价值的民主意识,同具有一定思想理论纲领的民主革命,是不同

的两回事。对于民主宪政的建构来说,它的基础并不在于需要公民有

多少良好的民主思想理论,而只是最基本的价值。人类早期社会结构

的发展中之所以会出现原始形态的民主政体,恐怕就是这个道理。这

是因为人的本性使然。



因此,如果要说到民主宪政如何得以实施的条件的话,那么我想人的

本身就是最根本并且最坚实的基础。



〔转载自《民主论坛》;http://asiademo.org/gb〕



──────────────────────────────



【古若多杰】香港模式的西藏自治构想





(一)我们只希望争取到象香港一样的自治权;

(二)西藏流亡政府总理喇嘛桑东呼吁中共当局尽快展开对话工作。



西藏流亡政府总理喇嘛桑东,最近呼吁中国当局尽快展开藏、中对话

工作。他于2002年11月19日在英国伦敦向记者解释说∶“中国当局应

从今天起到2003年6月就未来西藏问题展开对话工作,如果仍然对对

话工作持不理会态度,民间就会有起事反抗的危险。”他此次欧洲之

行,就是要同欧洲议会支持和声援西藏的各组织达成共识,在未来西

藏问题上进行探讨、拟定方案,并希望欧洲议会能就西藏问题出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显示文章: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2.688571 seconds ] :: [ 22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