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支持茱莉关于成立“海纳百川网友刘荻后援会”的建议,顺便批评非文人的歪理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支持茱莉关于成立“海纳百川网友刘荻后援会”的建议,顺便批评非文人的歪理
安魂曲
[
个人文集
]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12787
经验值: 0
标题:
支持茱莉关于成立“海纳百川网友刘荻后援会”的建议,顺便批评非文人的歪理
(285 reads)
时间:
2002-12-20 周五, 下午9:25
作者:
安魂曲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非文人说:
“茉莉小姐,对于援救刘荻我本应义不容词。但刘荻与西藏喇嘛不同,现尚没有定罪且年轻没有政治被景。根据楼下两条虫子的消息,似乎仍在搜集证据阶段。因此,我认为后援会等形式的声援还是等一等,以免当局用来当证据。但是,以个人名义的呼吁(或联名),对互联网上的言论自由的论证,对刑法中的不合法理条款等,可多加论述。
当刘荻案可以请律师时,通过家属同意,再考虑成立后援会。
以上只是个人不成熟想法,如有不当,望谅。”
---老安我尽量克制自己,但看了“独立知识分子”非文人的这番道理,也忍不住要驳驳这通歪理。
什么叫“现尚没有定罪”?没逮捕时“独知”们说“现尚没有逮捕”,让大家“耐心等待”----现在小姑娘已经被正式逮捕,在暗无天日的牢房里孤独地承受巨大的痛苦,非文人居然又主张等到“定罪”?!----
难道非文人不知道,“定罪”后再想改判,就难上加难了么?
(西藏喇嘛“定罪”前很多人并不知道、也没有高度重视,所以才关注晚了,难道非文人也希望刘荻遭到西藏喇嘛那样的命运么?)
什么叫“仍在搜集证据阶段”?根据中共的刑事诉讼法,
只要正式逮捕,就说明公安已经向检察院提交了相当的批捕证据---假如没有证据就逮捕一个大学生,这不是更值得海内外华人特别关注的一件违法事例么?至于“后援会等形式的声援还是等一等,以免当局用来当证据”,这种逻辑纯粹是装傻
----刘荻已经被逮捕,海外声援她的任何举动,中共再怎么横也不可能反过来用这个给她定罪了,最多用来对付她不断同海外联系的家人和朋友,这么简单的道理莫非非文人还不知道?
更可笑可气的是:非文人还居然连将来成立类似声援组织的路也要给大家堵死,说什么“当刘荻案可以请律师时,通过家属同意,再考虑成立后援会”----
试问,刘荻在大陆不断受到压力的家属,敢正式同意“成立后援会”么?真要帮人的话,有这么帮法的么?
,至于“可以请律师的时候”,非文人难道不知道,所谓“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审判,很可能是不公开的么?非文人难道不知道:刘荻被抓至今,律师根本连她被关在哪里都不知道么?(其实根据中国的刑事诉讼法,
人犯被逮捕就已经可以请律师,这是其基本的法律权利,根本不需要谁来宣布“当刘荻案可以请律师时”
)
成立后援会既然不可行,那么非文人建议大家的“单干”声援行动总该可以了吧?---且慢,原来非文人建议大家现在进行的居然是什么“以个人名义的呼吁(或联名),对互联网上的言论自由的论证,对刑法中的不合法理条款等,可多加论述”----试问:刘荻已经被逮捕,而我们却在那里高谈阔论什么“互联网上的言论自由”(这道理你用得着和中共讲么?讲了他们又听么),或者“刑法中的不合法理条款”(从这个角度分析,反而是中共在理了,因为不合理的法也是法)。。。这对刘荻有哪怕一丝帮助么?
其实在我看来,
要营救刘荻,首先要造大的声势、让全世界都来关注这个可怜的小女孩,同时让中共有所忌讳、不敢为所欲为----海外网友后援会就能起这个作用。其次切入点应该放在坚决要求对刘荻进行公开、公正的审判上(而不能泛泛空谈网络言论自由,因为刘荻定罪的证据究竟是什么大家谁也不知道)----这不仅对刘荻有利,也同大陆的现行法律不矛盾。
而最对刘荻最不好的,莫过于向非文人所建议的那样,大家坐在那里个别空谈、“耐心等待”中共“搜集证据”,最后几个月过去,刘荻也被渐渐淡忘,等下一次她被判重刑的消息传来,又会有非文人一类的“独立知识分子”苦口婆心劝解大家最好不要采取什么实质行动。。。对于非文人一类习惯了“支持中国执政党”的“独立知识分子”来说,
明明是中共在大家关心之前已经抓捕一个无辜的女孩子,他们却反而要用“大家越关心她,她越危险”的逻辑来阻止大家的关心----有这样的“独知”整天给海外华人的良心泼冷水、顺便帮着中共渲染白色恐怖气氛,怪不得中共越来越有恃无恐了呢!
作者:
安魂曲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显示文章:
所有文章
1天
7天
2周
1个月
3个月
6个月
1年
时间顺序
时间逆序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2.601422 seconds ] :: [ 26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