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一位身在美国,拥有商业管理硕士和法学硕士两种文凭专门从事反垄断法研究的法律界朋友给我发来数封信件,告知我中国政府组织了一个以龙永图为团长的代表团访问美国,将在美国几个城市和美国政府,民间团体及行业协会进行关于中国加入WTO后的政策交流(U.S. – China & Investment Trade Law Seminar),这位朋友希望我能参加,并希望我能提出一些问题。我和这位法律界的朋友曾就中国WTO协议的法律地位问题进行过讨论,两人观点虽然不尽相同,甚至是争的脸红脖子粗,但在12月10日在美国德州休士顿Doubletree 大酒店艾伦会议中心举办的中国政府与美国政府及民间的关于WTO交流讨论会上,这位法律界的朋友还是将我们讨论并存在分歧的一个问题向中国政府代表团提了出来,这就是:“WTO协议在中国是法律?还是承诺?如果是法律,在中国法律体系上的地位是什么?一级法律还是二级法律。。。。。。”。随中国代表团前来的中国最高法院的资深法官杨女士(Ms. Yang Linping)面对这个问题回答的非常艺术:“我们无法回答你的问题,因为WTO是个非常复杂的问题,不是几十个专家就能研究搞明白的问题,回国后我们需要组织大量的专家进行研究确定,这个研究可能需要几百个专家来进行,这个问题在中国的法律上和司法实践上都没有先例,也没有文字说明。。。。。。”
My God!当我听到杨女士的回答之后,差点从椅子上掉了下来。中国进行了十多年的WTO谈判,而且加入WTO一周年了,竟然连WTO协议在中国的法律定位都没有搞清楚,更令人发指的是竟然还没有组织专家研究。我不知道中国是个什么样的国家,中国政府是个什么样的政府,对人民竟然这样不负责任,加入了一个影响国民生活非常深远的国际协议,竟然还没有确定它的最基本的法律定位。我不知道大陆众多的政府官员,WTO学者和专家们每天对中国百姓和企业进行的各种关于WTO的讲座和解释是如何进行的,更不知道他们如何解释WTO在中国的法律从属问题。中国政府连这个最基本的问题都没有解决,让中国的企业和百姓如何面对WTO?一年前我曾写了一些关于WTO的文章质疑中国政府没有做好充分准备,这些文章遭到了众多爱国人士的攻击。但我没有想到的是,截止到今天,中国政府连签定的WTO协议的最基本问题还没有确定。这样滑天下大稽的政府实在是世间少见,竟然还有脸派出众多的政府官员及专家来美国进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