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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不需”“山主”两大家再论高寒行文之失,兼论党同伐异之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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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不需”“山主”两大家再论高寒行文之失,兼论党同伐异之谬
岗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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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与“不需”“山主”两大家再论高寒行文之失,兼论党同伐异之谬
(197 reads)
时间:
2002-12-04 周三, 下午9:31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高寒的原文是这样表述的:
【昨天本人跟了一个短帖,指出芦笛最新帖子中表现出的三个自相矛盾:
1)一个其文堪称“党文化之总代表”者,
却自称是“以扫荡党文化为己任的有良心的独知”;】
此句是表述不清的,是在最重要的事实认定上有缺漏的。既有两称之误
(当是不明“堪”之故),又有两言之失。
他应当如是说:
“一个因时时处处遵循着党文化准则故其文堪称‘党文化之总代表’者,
却自称是‘以扫荡党文化为己任的有良心的独知’”
这样,就不会引起歧义,使人不致望“堪称”见“自称”而判断两者之两言
“并无自相矛盾处”:因主语有一从属句限定,可知是指其行与言之“自相矛盾”。
“愤青”批评其因用词不当而未说清,虽不全中,也不远矣。
所以就来了第一个注家“不需着急”先生,对此解释为:
【是说老芦言行不一,说的和做的自相矛盾。”】
这话其实不错,但无法掩盖高太师之失,所以未笑了“愤青”,
反显自己“和人急”了。
接着又来了第二个注家“须弥山主”诠释第一注家。
山主说“只是转了个弯”,却又承认“写得不清、不好”,算是羞答答面对了
高太师的行文失误,这是好的。但又怪我糊涂,“逻辑不清”,就不实事就是了。
再下来,山主为太师“讳”,不提不懂“堪”之不堪,反而因之进入
“芦笛是否有遵党文化行事”的事实认定,结果就全军尽墨:
先不说多数人(网上?全民民意调查?)的认定未必即客观事实,
多数人认定其实与“自相矛盾”还是无干。岂非愈描愈黑?
呜呼,逻辑清楚欤?!
所以,还是高寒行文对芦笛之“行”表述阙如之失!
在四书五经,因历时久远文字古奥传抄缺漏经焚书兵难,所以一注再注,
无人敢说古人有误的,即错别字也堪称“通假”一言以蔽。
高寒岂两千年前诸子哉?自己不能试着说清?
有当代人质疑,无损其伟光正,何蜂起强注乃尔!
可知网上党同伐异实在要不得。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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