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票友 警告次数: 1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542
经验值: 79316
|
|
|
作者:一票友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美国的法律,从没有宣称过"要占据‘正义’这条线",
也从没有以"正义"为依据作出过判决.
法律,与"正义"无关,也从来不曾"定义正义",
一旦法律试图和"正义"攀亲戚,
保护"言论自由"的条款,就立刻成为废纸;
法律中的一切已经制定好的条文,都将成为废纸.
小左试图打"证人"的"可信度"的主意,
但是你不是个"职业律师",
你不知道:
证人一旦在法庭上宣过誓之后,
他的证词,除非你有证据,
否则就只能"当他是真的",
与此证人在法庭外是否"一句真话也没有"无关.
OJ一案,辩方手里有证人"在法庭上说谎"的证据,
才导致此证人的全部证言都失去可信性.
一个律师,如果在全无证据的情况下,
诬蔑证人说谎,是很不"明智"的一件事,
会砸了这个律师的"饭碗"的.
作者:一票友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