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敦促马悲鸣终战书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敦促马悲鸣终战书   
芦笛
[博客]
[个人文集]

论坛管理员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5

经验值: 519217


文章标题: 敦促马悲鸣终战书 (502 reads)      时间: 2002-11-29 周五, 上午5:00

作者:芦笛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敦促马悲鸣终战书



芦笛





虽说李有才让我别横插一杠子,可我后来想想,其实老郑是我拉下水的。如果我不去跟那个帖,人家也就不会来分说了,而这一来就如一票友说的,守节终生,一朝失足,实在犯不上。所以,我有道义上的责任来管这个闲事。老马过去效杨朱壮言曰:“拔一毛以利天下,不为也。”所以,本文既不责之以义,亦不动之以情,而是着重晓马以利害。



我说老马,凡是仔细看了老郑楼下那文章的明眼人,都可以看出你此役目的已经达到,可以见好就收了。说实在的,老郑贴出那文章来,不能不让我跌破眼镜:如果我是他,受了你八年的百般糟蹋,就绝对不会说那些事,只会贴个声明说:“既然马先生要和我打官司,本人奉陪,在恭候传票期间,恕不回答网友一切问题。而且我必须指出,任何人也没有权利质问我,让我回答他的问题。”这声明一发,我看你还有什么后戏?连罪犯对审问者都还有个拒答权,何况他不是罪犯你不是警方?郑先生此举,不能不让我肃然起敬!



当然,我不能同意老郑在文中对我提出的隐私问题的回答。不过这不是详细讨论此事的时候。我只想说,我没去查过字典,对隐私的理解完全来自于西方的生活实践,当然很可能是错误的或不全面的。我所知道的就是,哪怕是工作信件,编辑部要发表或透露也要经过作者授权。别说是谈政治的杂志,就连自然科学期刊也这样。可以引用的都是已经发表了的文章。你若想在论文中引用工作通信,必须徵求对方许可。这已经成了文明世界的行事规矩。



话说回来,老郑对隐私重视不够也是非常可以理解的。甭说他,连在西方居住多年的人都常常露出那种大陆人的劣根性来。有几个过去的朋友未徵求我的许可就随便把我不公开的邮址给人,而那些据此写信来给我的人居然就不觉得难堪!更出奇的是有人居然把人家写给该人的私人信件转来给我,而那封信是对该人议论我的,对我颇有不满之词!所以,老郑对隐私的理解虽然跟我的不同,我觉得那是非常自然的,是拥挤社会出来的人的通病。



话扯开了,还是跟老马说吧。我说老马,你闹了足足八年,把老郑连同人家的夫人什么都骂过来了。我第一次知道老郑夫人是谁,还是你“介绍”的。好些年前《华夏文摘》上面登了篇你的文章,记得是借死亡人数统计攻击郑夫人的。你那种行文口气,连起码的文明人模样都没有,开口就是“郑义老婆XX”。记得郑夫人还作了回应,结尾是:“感谢马悲鸣先生阅读我的文章!”跟你那种无礼行径形成鲜明对比。我当时看了非常生气,就用那byx的原始软件,花了大半天功夫,写出几百字的文章驳斥你的“文人不会数数”论,末尾说:“希望马先生懂点文明世界的起码礼貌,不要一开口就是痞子式的‘某某的老婆’。”可惜那文章如同许多别的文章一样,寄出去便两个泥牛斗入海,至今无消息。



说这些,不是违反中立条约,趁你不在来劫营。我想说的是,你这么闹,丝毫无损于老郑,败坏的是你自己的名声与形象。我当时看了你骂“郑义老婆”的文章,只觉得你这人如同个插队时见惯的农村痞子,对你印象糟透了,这也算是诱发后来韵谷戏马的一个微小原因吧(主要原因当然还是骂“混混”)。直到后来你自己把和老郑的过节说出来,我才恍悟原因何在,当下只觉得恶心:人家汉子惹了你,太太没惹你,你连太太都不饶,跟山大王有何区别?



所以,can't you see?你这么闹,伤不了老郑一根毫毛,只会让越来越多的人恶心你。首先你自己就说明了你是“泄私愤,图报复”,毫无什么原则可言,上网是来报私仇的,骂民运不过是因为人家不以国士待你。这种人口里说出来的话,谁还拿它当回事?老实跟你说,我后来只要一看见你骂曹长青,骂茉莉,骂王若望,骂王若水,就不免要疑心这些人大概也是得罪了你,于是根本没心思去看你文章说什么,而是去琢磨这些人到底是怎么得罪你的。



更何况你这人骂得一点水平都没有。老莫说他天天看你骂郑义,不知不觉间也受了影响,以为老郑这人不怎么样。我真奇怪这家伙怎么这么容易受影响(尽管是小说高手,嘿嘿)。你看看你骂的都是什么名堂:“两个共产党的作协副主席”、“团干部”、“积极分子”、“举杠铃举傻了”、“四肢发达,头脑简单”、“没上过大学”、“科盲”、“不会数数”,等等,等等。骂这些玩意,只有一个效果:凸显你毫无水平,把自己变成一幅漫画。你要真有能耐,就像我写《评马系列》一样,丝毫不涉及人家的人品、动机、用心、职业和学历,专门在观点、思路、论证上下功夫,凸显其荒谬可笑,把批驳的文章撕得雪片也似,补都没法补,而且在删除了气头上的讽刺挖苦后,那些文章可以拿到任何杂志上去发表。



不仅如此,骂到后来你居然入了魔道,公开在论坛里铁嘴钢牙地说老郑在《大家论坛》里污蔑你。老郑还奇怪我为什么看得出你那是瞎蒙,为此还感谢我对他的信任。其实,只要稍知网事、稍有常识(=18岁前积累的偏见)的人都不难做出这判断:你根本看不了网人的IP(记得你说《大家》斑竹对你有偏见),如何能断定哪个帖子是老郑上的?这不是瞎蒙是什么?肚子里瞎蒙不要紧,弄到网上去可就是玩家们的专利了。所以,你这样闹下去,最后只能堕落到玩家水平。你说是不是?



所以,你口口声声指责老郑断你粮道,我看断你粮道的不是别人,就是你自己。的确,老芦算是不以人废言的典范了,可就连我都免不得怀疑你骂民运人士是报私仇。你想,没有老芦眼光的编辑们能用你的文章么?这里倒用得着汗青骂我的话:你骂老郑,如同对天吐吐沫,最后点点落在你自己脸上。



两年前我和你大战时,曾骂你“其才不足以济恶”。此话虽然难听,其实是大实话。你这人可能有点你自炫的“小聪明”,但根本没有作恶的能力(作恶其实还是需要天份的)。最起码的,你连进行网战的本领都没有。



上次我那“神鸦社鼓”帖列了你的“七大恨”,其实还没把最关键的两条说出来:第一,基辛格同志教导我们:“威胁只有在自己确有付诸实现的能力和决心、以及对方确信自己有这种决心和能力的时候才会奏效。”但你丝毫没有上法庭的能力和决心,老郑也毫不相信你有这种决心和能力,你却贸然下最后通牒,扬言要对簿公堂,最后却虎头蛇尾,光打雷不下雨,身为天下笑;第二,你最不该的,是居然狮子大开口,索赔80万。这数字不但把对方逼到不能不背水一战、拼个鱼死网破的地步,更以它的超不现实性把你的威胁变成了一种笑话,为玩家们提供了无尽的谈资。此外更引起了那些只有正义感的同志的义愤,成全了你在他们心目中的讹财混混形象。只有少数同志如我和老非,才看出你不过是在瞎诈圈,所求不过是要老郑表个态说贺龙同志确实存在罢了。你这些倒行逆施剥夺了观众可能有的任何同情,真是合九州之铁,不能为此蠢!



老马,我看你这个人很有意思,大概世上找不出第二个类似的例子来:你最大的特点,是显得比你实际坏得多、恶毒得多,而且以此为乐甚至为荣,那被人广为引用的“为共党尽孤忠”,我看就是个最好的例子。你这到底是什么毛病?一般人都是竭力显得比实际的好,你为什么要反其道而行之?奇怪的是,既然如此,你为何又对“左右互搏”如此耿耿于怀?那不是有助于你的邪恶形象么?



不管怎么说,老马,我希望你有足够的智力看出,眼下是你可以争取到的最体面的结局,是你借此下台的最好台阶。过了此山无鸟叫。如果你以为正是大举反攻的良机,必然要陷入毫无结果的持久战中。这种单向性的战争,迟早要让你丧失最后一个同情者,最后堕为人见人嫌的祥林嫂。如同做坏了的米酒,连鸡猪都不吃。劝你迷途知返,从此不再跟老郑及其夫人纠缠,潜心去写点让人刮目相看的正经文章,重开粮道,回到正经写手的“人民队伍”中来。



作者:芦笛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阅读会员资料 芦笛离线  发送站内短信
显示文章: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1.500104 seconds ] :: [ 25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