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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张三有次在书店孔已己了一回,被书店保安当场人赃具获.先是抵赖,说什么读书人窃书不算偷的一些
保安半懂不懂的歪理,后写下检查,被罚了事.
书店保安是个刚进城打工不久的农村青年,很有正义感,加之与张三在争吵时互相还动了粗口,
某日休息,将张三的检查复印几份后分别寄给了张的单位领导,街道居委会,让他们今后小心
提防,从此张三入党提干分房子均没他什么事了,在单位和家里也感到很没面子,最近单位效益
不好,还给下了岗.
诸位看了这个例子,可否比照老马/老郑官司中隐私的部分?在下先声明,本人只是假设老马是违法
或是违背道德,真的是不是,则另案处理.只说明隐私部分.这样问题就简化了,当然,是例子就有蹩
脚的地方,欢迎大家讨论,补充.
当然也可以举另外个例子:
李四,未婚,和某女(至于婚否,视老马的左右互搏的性质定,我的例子是互动的,甚至可能是军婚),
某年某月某日在某饭店某房间被某人发现(此处删去178字),后来的事,大家想吧
本人希望马郑握手言好,捐弃前嫌,开创见坛新局面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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