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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 
		 学生非法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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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便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24019
  经验值: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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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随便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丁林网友评论64,成一家之说,这是理性的态度,比网上常见的一言不合,便
 
 
不共戴天,上山打游击,钻青纱帐打冷枪要好。
 
 
 
 
既然有此理性态度,可以讨论一下。俺对丁网友观点的理解是:
 
 
 
 
1。学生是否非法,无法单独判定。必须和政府是否非法联系起来讨论;
 
 
2。假如政府违法在先,则‘政府的犯规就解除了民众一方相应的守约义务’。
 
 
 
 
两点俺都不能同意。对於第一点,既然法律规定不得未经当局批准占领公众场地,
 
 
则无论何种情况下,占领即为非法,PERIOD。政府是否违法是另一个问题,完全
 
 
可以分开讨论。中国宪法的解释权在人大,不在学生,也不在丁网友。人大在64
 
 
事先,当时,和事后都没有将政府当时行为指为非法,亦无任何法庭判决当时政
 
 
府行为非法,故政府行为是否违法从法律角度未定。但学生行为,则有法庭经过
 
 
合法审判,判决非法,故学生违法,业经判定,法律上已无争辩余地。
 
 
 
 
第二点之无效,其理甚明,任何政府在法律的执行上都有缺失,都不能保证法律
 
 
得到完全的贯彻,但这并不构成和平时期,人人都可以犯法,甚至在政府违法的
 
 
范围内犯法的理由。比如,美国警察有毒打黑人的情况发生,但不能因此认为黑
 
 
人获得了毒打警察的合法权利。正确的途径是提起诉讼,通过法律解决。
 
 
 
 
即使法制不健全,也不构成暴力对抗的理由。
  作者:随便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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