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从稿费角度看马悲鸣违法之处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从稿费角度看马悲鸣违法之处
看好戏
[
博客
]
[
个人文集
]
游客
标题:
从稿费角度看马悲鸣违法之处
(347 reads)
时间:
2002-11-21 周四, 上午11:59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给民主中国写过稿的都知道,
民主中国稿费不错,
长一点的文章有时可以拿到三、四百美元。
按照马悲鸣的说法,
贺文确有其人,
而且文章确是贺文所写。
如果马悲鸣所说属实,
那么民主中国的确有理由把马悲鸣替贺文拿稿费的行为视为诈欺,
对于一个犯有诈欺嫌疑而又不愿合作将贺文本人联系方式告诉编辑部成员者,
编辑部的确有权利以任何方式阻止有犯罪行为继续发生,
包括向法院起诉。
民主中国编辑部成员出于对马悲鸣的好意,
决定不用法律方式来解决,
而是将此事小范围告诉了其他有可能被诈欺的人,
包括郑义,
希望大家引起注意。
而郑义出于对人性的信任,
不能相信马悲鸣会做出诈欺的行为来,
于是判断是马悲鸣自己写文章左右手互击,
因此写了揭露马悲鸣的文章。
由此可以看出,
马悲鸣的行为触犯法律,
即使有贺文出现证明说马悲鸣和他之间却有合同,
马悲鸣并无诈欺行为,
也只能为马悲鸣脱罪,
却无法使马悲鸣有可能指责民主中国或郑义的做法不对。
民主中国对马悲鸣这样有诈欺嫌疑有不提供证据的人,
有权做所做的一切。
而郑义在看到了合法的信息后,
也有写文批评马悲鸣的自由和权利。
直到现在,
只要追诉期没有过,
民主中国仍然可以起诉马悲鸣,
马悲鸣要脱罪则必须把贺文弄出来做证。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一个严肃的文人,必须对文中事实抱负责的态度,难道不是吗
--
随便
- (186 Byte) 2002-11-21 周四, 下午12:09
(134 reads)
我现在是说法律问题,并假定马悲鸣没有说谎
--
看好戏
- (398 Byte) 2002-11-21 周四, 下午12:18
(111 reads)
谁拿稿费是老马和贺之间的私事,非老马和公众之间的事
--
随便
- (14 Byte) 2002-11-21 周四, 下午12:59
(89 reads)
这话不对。贺文没有出过面,所以完全可能是诈骗
--
看好戏
- (90 Byte) 2002-11-21 周四, 下午1:14
(85 reads)
这话不对。除非贺文那时已经出面,否则便有诈骗嫌疑
--
看好戏
- (60 Byte) 2002-11-21 周四, 下午1:12
(76 reads)
显示文章:
所有文章
1天
7天
2周
1个月
3个月
6个月
1年
时间顺序
时间逆序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39602 seconds ] :: [ 25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