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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要名不要钱与要钱不要名,枪手作家无道德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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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要名不要钱与要钱不要名,枪手作家无道德缺陷   
马悲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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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5898

经验值: 57789


文章标题: 要名不要钱与要钱不要名,枪手作家无道德缺陷 (363 reads)      时间: 2002-11-21 周四, 下午8:58

作者:马悲鸣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要名不要钱与要钱不要名,枪手作家无道德缺陷



马悲鸣



昨天是冲阵,没有成功,现在开始打阵法。



刚扫了一下楼下的帖子,无非指我说谎。或曰,既是汝之文笔,当签汝名。那么美国满地的枪手作家怎么算?



美国这么多名人回忆录,要是都自己执笔,那还怎么有时间当名人呀?所有这些著名人物的回忆录,几乎都是枪手所写,然后由这些名人签名算成自己的,当然得付一笔佣金。



我与贺文最次也是枪手与雇主的关系。他把意思说给我,由我执笔,然后我得稿费算做他给我的佣金。虽然朋友不计较我也可以把名字附上并列,但我这人有绅士风度,既然已经拿了钱,就不能再列名。文章的思想性占百分之八十的份量,文笔占百分之二十。我所得稿费等于已经拿了我应有的百分之二十份额,其余百分之八十应该全部归提供思想的贺文,所以我不能再列名与他争功。



当今争名逐利之徒,滔滔者满天下,有谁见过如我这般真有上古之风的枪手?郑义便是这争名逐利者之一,满眼所见,尽是同类,从来没见识过我这般谦谦君子,所以才大惊小怪,指我有道德缺陷。正所谓狗眼看人低(此是笑话,请版主勿删)。



以郑义现有的文字水平论,他那《老井》恐怕也是经编辑改过的,郑义未必自己付过佣金。在摆平钱与名的关系上,还不一定如我呢。



作者:马悲鸣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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