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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重贴旧作请郑义先生过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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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重贴旧作请郑义先生过目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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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重贴旧作请郑义先生过目 (357 reads)      时间: 2002-11-19 周二, 上午5:50

作者:芦笛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重贴旧作请郑义先生过目





芦笛





刚才上班时间干私活,胡乱给郑先生写了个回帖,过后才想起来,那口气很不严肃,颇多调笑之词。郑先生新来乍到,过去大概从未在网上摸爬滚打过,说不定让我的poor manners吓坏了,谨此谢过。



当初在<说道>论坛,我帮老马打架,写了几篇文章,找得出来的存货只有 <破山中贼>和<没有隐私的社会>两篇。这里想说明一下:



第一,此二文之所以出笼,是帮老马打大旗和“知情旧客”。具体触发原因我已经讲了,是误以为郑、孔向别人透露老马的私人信息。记得当时有人在网上广撒飞帖,将老马的生辰八字、真名、学历、经历、现在何处等私人信息广告全世界,我看了非常生气,以为那是郑、孔泄露的,而当时大旗在<说道>对老马的态度恶劣之至,简直就把他说成了个亚流氓,我看了气不过,遂出来打抱不平。<山中>帖贴出后,记得老非并不同意,老虫也说我拉偏架,而这两人都是我很尊重的人,所以我当下就爽快地承认了自己是拉偏架。如今事过境迁,我早已心平气和,刚才重读两文,觉得其基本立论仍然成立,并没有什么错误。



第二,我在别的文章中还批过郑先生,例如<<无益的泛自由颂歌---我读<自由鸟>>>, 此文是在说道时写的,记不得是否收入了我在此坛的文集,如果没有,烦请郑先生移步访问qiqi.com为我开的网上文集。此外似乎我还在别的文章中提到过郑先生,说他的思想停留在老芦青年时代的水平,再也没有进步,就象我家那养僵了的小猫似的。但我想不起来是在那些文章里说的这话了,大概是<从奴才到反革命>吧。如果郑先生有兴趣,不妨去我的文集里查看。老芦明人不做暗事,既然公开批判过郑先生,现在郑先生来了,当然要知照先生才是。



第三,在<山中>帖中,我说:



记得安魂曲先生去年在《大家》发了一篇针对我的“崇高

的目的不能用下流的手段实现”的《崇高的目的可以用下

流的手段实现》的文章,这题目本身就说尽了一切。在某

些人看来,只要对方作出错事来,自己就有权违反文明世

界的道德通则去攻击伤害对方。最令人伤心的是,对这些

文明通则,他们其实是一无所知。在这些方面,中国的高

知们连西方的老粗都不如。



令人伤心的是,这批判其实也是针对我自己的。在网上混了两年八个多月,我已经堕落到用网氓惯用的手段去对付网氓。不过说心里话,除此之外,我真想不出如何摆脱那些pests。 现实情况是,大众对网上流氓行为或视若无睹,或击节赞赏,或同流合污,而且本人的经验证明,退避和隐忍只能鼓励心怀恶意的论者主动地、多次地发难,只有让他们在天下人面前把脸丢得干干净净,挂出“六大定理”之类的祛邪符章来,他们才会从此知难而退,leave me alone。

这正如钱钟书在干校和庸人吵架后说的:跟什么人混,你最后也就变成了什么人。所以,这浑浊的中文网,实在是催人堕落的温床。



说这些话,还是想好意提醒郑先生:来网上混,实在犯不上。

作者:芦笛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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