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
作者 |
我对各位陪审判词的看法 |
 |
所跟贴 |
我对各位陪审判词的看法 -- RE - (2540 Byte) 2002-10-14 周一, 上午6:25 (301 reads) |
草庵居士 [博客] [个人文集]
游客
|
|
|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在报名的时候,我已经估计到我会被RE排除在外.但实际上我相信这是RE的最大错误.
关于本次陪审团,我觉得是个非常好的成功.其最大的好处是建了一个秩序和制度.就如同国家的法制.另一个不成功的是制度建立了,但这个制度是不完善的.需要改进的.RE在控诉的时候就忽视了一个最大的理由,就是需要完善制度第一,然后根据制度需要完善而提出自己的请求.
我本是支持RE,自由社会的一个基本原则是同情弱者,尽管我觉得RE的文章该删,但相对于版主的权利而言,RE是弱者,另一个问题是制度上的缺陷,这就是没有案例可引,而且制度说明不详细.而实际上,我在各个论坛上受到了更多的辱骂和攻击,从我内心上我更应支持版主.但法律的建立不是自我的表现,而是集体的大多数如何接受少数的不同.当然,在大家接受了论坛中无耻的辱骂之后,都会有自己心中的道德观念.这个道德也是法律的基础.但从广义上看,更重要的是如何限制强权的权利,如何保护弱者.这是中国宪政府改革的出路和人们思维的改变的根本之途.
如果我成为陪审员,尽管我内心支持删贴,但我会支持RE争取弱者权利的要求,所以,我会投票反对删贴,反对的目的是要求或逼迫坛方制定更详细的制度和秩序.
另一看法,这次陪审团的成员,更多的是从道德标准去审判,而不时从"法律"(坛规)上去审判,没有一种批判的精神去挑剔法律的漏洞.这是非常遗憾的事情.任何法律的进步都不是自动进行的,而是在实践中逼迫出来的.中国的法律进程和宪政进程中就要避免这个结果,当法律制定后,就成为了一个不可冒犯的"神",这不是尊重法律,而是侮辱法律,法律的建立是在人的基础之上.
所以,我支持RE,我的本意就是要检讨通过制度上的漏洞来逼迫坛方改进.这才是法律的真正目的,法律保证公平,但同时也需要保护弱者,同时也需要被逼迫和促进.
网络陪审制度的建立虽然有很多问题,但确实是中国法制的崭新实践.这样的案例,无疑会对中国未来宪政有更多的促进,这远比争论更有意义.这让我非常高兴.
在此,我对RE和坛方及各位陪审员表示敬意,这无疑也是未来中国体制上改革的一个非常值得纪念的事情,一个崭新的创举.通过这件事情,我相信.中国大陆同样可以照此办理宪政改革.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
|
返回顶端 |
|
 |
|
|
|
您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您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您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您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您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您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您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