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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实在遗憾,老古不得不退出楼上陪审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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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实在遗憾,老古不得不退出楼上陪审团。   
所跟贴 在现实的陪审团中,陪审团中根本不可能许可像老古这样的程序动议 -- Anonymous - (246 Byte) 2002-10-14 周一, 上午8:16 (162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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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不许可不等于不理睬。更何况阁下没有提供“违法”的条文或判例依据。 (191 reads)      时间: 2002-10-14 周一, 上午8:45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除非阁下能证明陪审员不允许提出任何有关陪审团讨论的程序动议。否则的话,即使陪审员提错了,其他人至少会表态对其动议不予接受。老古虽然没有当过正式法庭的陪审员,但也参加过不少类似陪审员的裁决活动,更开过很多陪审团开会的电影和电视篇,提程序动议是很平常的事,只有说大家认为动议不当的事,还从没有提出后无人理睬的事。



此外,老古并没有对以“自己提出的“程序动议”作为条件来对法庭施加压力,并且作为退出陪审团的理由。”老古在表示退出前根本就没有以“程序动议”与法庭进行任何交涉,何来“条件”、“施加压力”或“理由”一说?老古推出的理由并非“程序动议”本身,而是它没被理睬的后果。



阁下有关“违法”的根据何在,有条文或判例做根据吗?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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