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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遗憾,老古不得不退出楼上陪审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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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论与问题 -- Anonymous - (1348 Byte) 2002-10-14 周一, 上午4:58 (230 read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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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没有任何“立法”或规则会规定某一个成员必须被其他成员理睬,这只是不言而喻的共事常识,与圣人要求和“五讲四美标兵”无关;根本也没有人会预先想到会出现此种不通情理的事,而对此“立法”,如真“立法”了才可笑。此外,程序动议优先也是最基本的议事常识,也没听说哪个“立法”或规则需要列入此类常识。
阁下说老古“不是表达自己的意见,尽自己的职责”是没有根据的,因为老古在陪审团内发言的次数比多数陪审团成员只多不少,尤其是对程序和秩序表现了更多地关心。
老古退出的时间也不存在“杯葛”问题。老古不在乎“风度”而不为违反程序公正的陪审团决定背书,照说是更有责任感的表现。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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