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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牛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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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我的看法和 NOEQ 网友的裁决书写的几乎一模一样。
NOEQ 说 :
“所以我说, 法律是有极大的盲点的.它不是万能的. 因为世界上只有人心最诡诈.最具有杀伤力的武器,不是飞机大炮, 而是人的舌头. 法律不能断定人间的是是非非, 反而有可能加大这样的裂痕. 这也是为什么在民主国家在严格的法律之下, 人民往往还需要更深厚的基督教信仰和道德的缘故.
对这敌对的两方来说, 无论最终的判决如何, 我很怀疑的是,那很可能只会使他们之间的裂痕加大,而不是缩小. 而唯一能使他们和平的力量, 我看除了彼此的包容, 宽恕和忏悔之外, 恐怕无药可解. .要么,他们就一直敌对, 一直就这么窝里斗下去.
爱你的仇敌, 并为他祷告. ”
“人民往往还需要更深厚的基督教信仰和道德的缘故”我的看法要删去“基督教”三个字。
包容, 宽恕和忏悔不是“基督教”的专利 :)
至于“爱你的仇敌”,我说,跟本就不必把对方当“仇敌”。
语言的纠纷,只要双方愿意,既往不咎,何苦要“仇敌”。
老牛在网上混吃,是寻开心,不要找烦恼。
烦恼现实中够多的了。NOEQ 写的关于庄先生的那系列,谁读了不心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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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便谢谢名为大法官,实际上是“法庭跑腿”的 淮夷 :)(别告我藐视法庭!)
老牛原本是反对成立陪审团的,原因http://www.hjclub.com/TextBody/82189.asp>在这
讲过了,不再重覆。但是陪审团成立了,老牛还是希望它能成功发挥作用,所以就加进来候选了。
雪浪横江推出,幸好他在跟帖喊我一声 ,不然我还以为逃过一劫了呢?
建议“欢迎踊跃参加网友陪审团”的下面发通告。这样“不幸”当选的陪审员可以看到。
最后,谢谢奸坛 ,谢谢各位。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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