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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爱国贼”到“汉奸”》六、无解的死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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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虫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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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从“爱国贼”到“汉奸”
老虫
六、无解的死棋
先说明一下:
这里说的死棋无解,是指以“全民直选总统”为衡量标准的中国大陆政治制度民主化,在我的有生之年(假设我的寿命和家父一样,那么还有三十年),没有可能实现。这是我在过去几十年关注中国政治演变,读书看报逛网,加上独立思考以后得出的结论。如果把论政比作下棋,我只能算一个水平很低的观众。因此,我认为此棋无解,不意味着真的无解。如果有高人宣称此棋有解,我不会和你争论,但会认真学习你的解法。这里所说的是,到目前为止,我所看到的这方面论证,还没有能够使我心悦诚服修改这一结论的。
在这个系列的上一篇《血染的风采》结尾,我写到“六四”凌晨在长安街上的所见所闻。这篇就从那里继续往下写。
那天夜里,我在西单路口目睹了淋漓的鲜血,从此对六四事件产生了无法逆转的感性认识。当时,我是误认为女友跑到天安门广场看热闹去了,才追到杀人现场去的。在那里站了半个多小时,实在无法忍受心中的愤怒和伤心,又挂念着女友的安危,我就离开了西单路口,沿着长安街向西骑,继续寻找。到了复兴门立交桥前面,一伙人在那里议论纷纷,我凑上前一看,是一个学生模样的青年给十几位市民介绍天安门广场所见。说是戒严部队在广场大开杀戒,血流成河,广场女指挥壮烈牺牲。我当时还不知道女指挥名叫柴玲,也和大伙儿一起叹息了一通。
等我一路找回女友宿舍,才发现她已经回来了。她说,那天晚上等我离开他的房间以后,她和几个同事一起走到木樨地,正好撞上戒严部队,亲眼目睹了有人被射杀在人行道上。她们躲在沿街的公寓楼后面,把头探出去看。有人气不过,高声大骂“法西斯”,立即招来一顿扫射。等部队通过以后,她们又气愤又悲伤,但也不敢跟着去天安门广场,就在三里河附近转了一会儿,才回到宿舍,当时我已经追到长安街去了。
“六四”那天是星期天。白天,我们到木樨地,在长安街两旁的拦杆上看见不少弹孔,还看到一些被烧毁的军车。据说,这些军车是当天早晨被一些军人留在那里的,让愤怒的市民放火烧了。后来我们才知道,这成了出兵镇压“反革命暴乱”的证据之一。
到了星期一,我去了单位。群情激愤,同事们一起大骂政府。领导在旁边听着,既不附和,也不反对。等大伙儿骂累了,领导才宣布,紧急放假几天,让大家回家休息,等局势稳定一点以后,再来上班。
我跑到女友宿舍,她们单位也是如此。还说同单位的单身青年们基本都离开北京,回外地家中逃难去了。我们刚刚从外地回来,自然不便再走。但当时北京局势紧张,各种小道消息风传,真假不辨。最令人害怕的,是说杀人的事是27军干的,38军反对,双方就要火并。
听了这样的消息,我们心里十分矛盾。一方面,对于军队开枪杀平民的事,愤怒之至,要是就此屈服,实在咽不下这口气。老百姓手中无枪,自然只能任人宰割而无能为力,但如果有别的军人肯出头替天行道,为民申冤,乃是正义之师雪中送炭,我们衷心拥护;但另一方面,我们都明白“太平犬犹胜乱世人”的道理,如果内战爆发,北京首先就是战场,我们的生命安全毫无保障,没准就成了“新中国民主战争”中第一批牺牲品了,又不由得感到害怕。
有了这种切身经历,我在以后的反思中,本能地反感那种“要奋斗就会有牺牲、争民主就要付代价”的言论。如果发出这种言论的豪杰们能够像谭嗣同那样有种,“有之,请自嗣同始”,会赢得我的真心尊重和钦佩,例如王军涛被捕后在法庭上为六四运动辩护,就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有这样的领袖,就算和他一起被当作代价给支付了,也算死得其所。问题在于,有的学运领袖们大概和我一样,都是深受老曹“宁可我负天下人”的伟大哲学影响,说起牺牲别人的生命时,都是大手笔,自己却不肯带头当这个“代价”,就让人愤怒和不齿了。几年后,当我第一次读到“期待留血”、“但是我觉得离开与否,后来的情况也不会有什么两样”之类的言论时,心中对这些“英雄”们的印象真是一落千丈。
6月5日中午,女友的宿舍里电力中断,水也停了。那里是不能再呆了,我们只好去投奔东城的一个远亲。当时不敢走长安街过天安门广场,结果连公车代步行,最后还坐了一段板车,折腾了大半天,到天黑才赶到亲戚家里。
第二天,出去买菜,看见市场上的布告栏贴了一些“屠城真相”之类的大字报。有的一看就是假的,比如有一篇把戒严部队说成了当年的日本鬼子,烧杀奸淫无恶不作。有的则呼吁“人民子弟兵”调转枪口,粉碎“邓李杨反人民集团”。当时我想,如果真有哪位类似当年汪东兴那样的人物,搞一场宫廷政变,把“邓李杨”都给抓起来,倒是件大好事。
在那位亲戚家住了一个星期,除了忙着给外地的家人打电话报平安,就是成天捧着个“环球十波段”收音机,收听局势的最新变化。现在还有印象的,是海峡那边李登辉总统的声明。当时如果国民党趁机反攻大陆,我多半会暗中拍手称快。谁知老李慷慨激昂一番以后,表示要加强防守,以备大陆犯台,让我失望。
过了几天,老邓慢慢控制了局势。等到亲戚单位的班车开通,我们也一起回城上班了。回到单位,听说我的一个朋友的朋友失踪了,后来果然在遇难者的名单上发现了他。此人是个摄影迷,“六三”那天提着相机离开家,就再也没能回去。去年911以后,我在网上读到朋友老碑的历险记,看到他在目睹大楼被撞后首先想到的就是买个相机拍摄事故现场,立即想到了这个从未谋面的朋友。
对“六四”的反思,我从那天凌晨在西单路口就开始了。后来,我读了许多相关的讨论,也同意学生方面至少在策略上有值得检讨之处。但在当时,我的感觉是,六四运动把非暴力抵抗的手段用到了极点,还是失败了,从此对“和平演变”失去了信心。
人在受到暴力打击的时候,第一反应大概就是暴力还击。加之我从小所受的政治教育,就是一部“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暴力革命史,所以在六四以后,当我对当局极度失望的时候,心里很容易就接受了只有武装斗争才能使中国改天换地的观念。这里所说的武装斗争,并不是说我自己要拿起枪来,投身中国民主革命战争。我在政治上向来是个旁观者,连任何示威游行都没有参加过,哪里会有“武力救国”的志向和胆量。只是六四事件的发生,使我觉得中国在现有的政治制度下看不到希望。而要变革这个制度,最好的当然是和平演变,但正是因为六四事件,使我觉得此路不通,剩下的就只有暴力革命了。
但是,即使在十三年前,我也觉得这个思路有问题。因为以当时的局面,以朝野双方悬殊的实力对比,我根本看不到武力推翻中共政权的任何成功可能性。而更为糟糕的是,即使真的出现了这样一个反对派,在使整个国家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以后,把江山打下来了,恐怕也无法避免“鲜血换来的政权要用枪杆子来保护”的循环。这样的历史,中共已经给我们演示过一遍了。
前不久,芦笛在本坛与人论战,高举反革命大旗。他反对暴力革命的那些主要观点,我其实在八九年的时候已经大体想到了,当时的结论也是没戏。
想来想去,我觉得只能希望出现一个华盛顿式的民族英雄,既以武力夺取了政权,又在用武力建立了民主政权后激流勇退。说到底,还是“民主恩赐论”的思路。只不过这个恩赐不是来自中共,而是来自一个比中共更先进的个人或团体。
这个思路的毛病,是在于天下不可能由一个人打下来。而那些愿意提着脑袋干革命的英雄里面,固然可能不乏天下为公的真豪杰,但更多的肯定是为了坐江山而打江山的赌徒。就算真的革命成功,他们也断不能袖手旁观,坐视最高领袖“还政于民”。正如一个中共元老所说,共产党的天下是牺牲了几千万条命换来的,要想取而代之,也拿几千万条命来换。平心而论,要是我自己投身革命,也像老毛那样一家死了六口,等到我把江山打了下来,我也不肯拱手让人,多半也会不惜使用暴力,保护自己的权力。
十几年后,我在本坛看到古迷先生一句话,最为恰如其分地描述了我当时的矛盾心理。他说:“像美国开国元勋那样的一批人,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总之,八九年夏天的时候,我考虑再三,始终看不出中国政治制度发生根本性变革的任何希望。“死棋无解”的想法,就是那时形成的。
我在中国生活了几十年,从来就是在中共的统治下过日子,尽管也常常觉得不尽人意,但以前也没有觉得到了无法忍受的程度。但六四以后,这种感觉日渐强烈。最明显的例子,是次年的春节联欢晚会,我一直认为,那是迄今为止最好的一届春节晚会。当时北京还在戒严,干群关系紧张。政府想拍老百姓马屁,特别强调“祥和”。晚会下了番工夫,形式新颖,节目好看,我度过了一个愉快的夜晚,不料到了节目最后,新春钟声敲响,江李一起出场,给大家拜年,顿时使我大倒胃口,兴致全无。
另一件让我厌烦的事,是北京各单位重新进行党员登记。我自从进大学以后,对中共就已经没啥好感,自然不会申请入党。等到工作以后,因为和同单位的其他年轻人相比,为人还算老实,在领导和同事面前相对比较守规矩,结果被党组织看上,担任支部书记的单位第一把手找我谈话,希望我在政治上要求进步。我碍于情面,就旁听了一次全体党员会议,正好赶上两位同事预备期转正,由其他党员给他们提意见,自然是褒贬不一。虽然大家还算给面子,最后都让他们通过了,但我的感觉,如果是自己坐在那里让人从头数落到脚,实在不是滋味。受此惊吓,从此我再没有靠近组织的任何行动。领导看我朽木不可雕,也就没再和我废话。
不幸的是,我找了个女朋友,她是党员。六四以后,重新登记得写思想总结,她自己不肯写,就让我代笔。我既然吃人家做的饭,穿人家洗的衣,也就没有理由推辞。按说,我上学的时候没少写这种言不由衷的东西,政治考试时更是假话连篇。但工作以后,一旦不用在政治上说谎,成了习惯,现在重新被迫胡言乱语,就格外难受。那篇东西写完,我就想,哪怕为了以后不遭这个罪,也不能再留在国内了。
其实,六四之前,我就已经有了出国留学的想法。但当时的动机不外乎是向往资本主义腐朽的物质生活方式,想多挣点钱而已。这个动力对于我这样的懒人来说,不是很强大,加上我当时在国内有份还说得过去的职业,无论是物质收入和社会地位,都还不算很差,所以就抱了“能出去当然好,出不去也无所谓”的想法。当时我的英文很差,考托福根本没戏,所以就得先补习英语。持这种无可无不可的态度,自习英文的进度可想而知,学了一两年,还是觉得没法去考托福。
到了六四以后,突然觉得国内没法再呆下去了,才下了“一定要出国”的决心,从此走上了“从爱国贼到汉奸”的不归之路,直到今天。可以这样说,如果没有六四,我现在很可能还在国内工作生活。从这个意义上讲,六四事件从根本上改变了我的人生道路。
十三年来,我一直没有停止对六四事件的关注和思考,读了有关各方的叙述、分析、争论和总结,我现在觉得,无论是政府还是学生方面,处理六四事件的策略都有值得检讨之处,但正是从这些反思以及一些国人对六四事件的态度的演变中,我越发觉得,以朝野双方之缺乏相互妥协、良性互动的政治智慧和“一哄而起,一哄而散”的国民性,和平演变没有可能成功。
当年,方励之主张“民主不能靠恩赐”,使我大以为然;最近,芦笛提出了“(在中国)民主只能靠恩赐”的观点,引起众多反对意见。在我看来,对于“芦氏定理”可以有两层理解:第一、靠其他办法(比如革命),在中国不能实现民主;第二、靠恩赐,在中国可以实现民主。如果把“只能”两字拆开,第一层说的是“只”,第二层说的是“能”。
要理清楚这个问题,需要首先定义民主。我最早接触这个概念的时候,觉得这个词的意思很明确:民主就是票决。后来读了些政论家们谈民主的大作,他们给这个词加进了五花八门的内容,让我越看越是眼花缭乱,眼看就要成为一笔糊涂帐。幸好本坛随便网友在今年5月,关于民主的辩论热火朝天时挺身而出,正本清源,搬出了大英百科全书,把英文定义抄将上来。我读了以后,得出的印象就是:转了一大圈,又回到了票决的老定义,里面的三种意思,不过是三种票决的形式罢了。
当年读《黄祸》,最吸引我的地方不是关于民族大崩溃的悲惨预言,而是被提到了“治国总纲”地位的《百字宪法》:逐级递选制,觉得这是全书最为新颖有趣之处。后来果然见到王力雄先生推出大作《溶解权力》,详述“逐层递选制——原理与方法”。可见,我把票决国家领导人理解为民主的基本要素,似乎是“虽不中,不远矣”。
至于如何在中国大陆实现民主,对于芦氏定理的第一层,我大致同意。芦笛关于“革命无法实现民主”的种种论述,与我在八九年夏天的想法不谋而合;至于第二层意思,我觉得芦笛论述得不够,至少无法使我赞同。
方氏定理和芦氏定理看上去针锋相对,其实在逻辑上可以同时为真,把双方的结论综合起来,就是“在中国大陆,无论是否靠恩赐,都不能实现民主”,而这,正是“死棋无解”的意思。正是因为他们双方的说法都使我觉得有道理,我才更加坚定了对这个问题的认识。
这个结论很没劲,让我觉得无奈。可话又说回来,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多这么一桩,又有什么奇怪呢。
下集预告:我看民运
2002年9月30日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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