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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违了,各位。
所跟贴
确实令人敬佩
--
萧峰
- (62 Byte) 2002-9-17 周二, 上午11:50
(317 reads)
古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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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标题:
陈少敏过去也是靠杀人起家的,并没有维护过真正的无辜者,不值得敬佩。
(406 reads)
时间:
2002-9-17 周二, 下午11:02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在老共内斗中能不随风倒虽然不妨一提,但也只有彭德怀等少数为民请命者还值得敬佩。
从权利先于是非这个角度而言,陈少敏装病不举手当然是坚持了她的权利,但那些相信刘少奇有罪而举手者难道不是同样也坚持了自己的权利?
刘少奇当年的所谓“叛徒、内奸、工贼”的罪名可不是“莫须有”,而是“铁证如山”的一大堆材料。程序正义先于实体正义,不投赞成票者如果不先对那些材料提出质疑,不经过任何辩论程序,坚持自己不举手的权利,与坚持举手的权利相比,并不多出丝毫正义性。换句话说,陈少敏装病不举手,其实只是一种绝对自信的固执而已,而非择善固执,并不比相信所谓“罪证”而举手者更有正义性。
陈少敏的行动,值得一提的是她敢作为唯一不举手者的勇气。但如果只论勇气而不论是非的话,她比江青在法庭上坚持自己权利的行动可差远了。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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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自己权利的人也是值得尊敬的
--
萧峰
- (30 Byte) 2002-9-22 周日, 上午11:21
(284 reads)
按照这个逻辑,江青在法庭上的作为比陈少敏更值得敬佩得多。
--
古迷
- (970 Byte) 2002-9-22 周日, 下午10:29
(306 reads)
“十二大”应为“八届十二中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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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迷
- (0 Byte) 2002-9-23 周一, 下午6:09
(263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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