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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Right & Left 的启示:建议总版主, 开设垃圾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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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ight & Left 的启示:建议总版主, 开设垃圾箱.   
所跟贴 Right & Left 的启示:建议总版主, 开设垃圾箱. -- 草虾 - (3702 Byte) 2002-8-29 周四, 上午6:50 (992 reads)
邋遢道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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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6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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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建议设置“暂置篮”代替“垃圾箱”! (274 reads)      时间: 2002-8-29 周四, 下午8:22

作者:邋遢道士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一、赞同“独立、自由、包容、理性”的原则。

更赞同采取可靠的“程序性”办法处理争执。



二、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斑竹和网友都有意外犯规的时候,

为了独立与包容,应该让犯规者有自我改善的机会;

万不得已时,某种“公议、仲裁”或“处理”的方案都值得参考。



三、草虾先生的意见值得认真考虑。贫道赞成尽可能不删稿,

不赞成把“全版论坛”当为“垃圾箱”,(见狼斑竹的解释);

建议设置“暂置篮”代替“垃圾箱”。

(“灰色地带”的帖子仍用现行的“全版论坛”办法处理)



四、“暂置篮”的用意是让当事者有个“体面”的“冷静思考”期间。

1、凡是值班斑竹认为应该“删”的稿子一律遣送“暂置篮”;

2、斑竹执行“遣送”时有责任指明“犯规”的“证据”,

并要求贴稿人在限期内修改,(必要时要求收回、道歉等)



“逾期”不作说明或修改者则删除其文稿内容,(但保留稿题和作者名字)。

3、不服被“遣送”暂置篮者,可提出“公议、仲裁”。

4、屡次犯规者可以考虑封笔名。



五、再三建议:慎重考虑禁止同时使用两个或更多笔名。

被封笔名的作者容许改用另一笔名继续贴稿,其条件是不容“重复犯规”;

否则公开宣布为“不受欢迎人物”,禁止在本坛贴稿。

公众论坛毕竟不是“公共厕所”!

作者:邋遢道士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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