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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所谓正义   
所跟贴 所谓正义 -- Anonymous - (4968 Byte) 2002-8-18 周日, 上午1:46 (567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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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DUE PROCEDURE (194 reads)      时间: 2002-8-18 周日, 上午2:41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很难用一句话概括。因为你的“正义观”,和真正人美国道德上和法律上的正义观,中国人的认为的正义,和他们认为的“正义”,相去十万八千里。鸡同鸭讲。



譬如,正义在美国的民主的社会中很多的时候是指一种 “程序”,叫 “DUE PROCEDURE”,这种观念,在中国人的脑筋里是无法想象的。中国人相信“不管白猫黑猫,抓住老鼠,就是好猫”。只要目的达到了,可以不择手段。你可以看到二者在内在的道德观上,根本没有交会点。



你做的事情,如果每一个步骤都合乎这个公认的社会程序,那就是合乎正义的原理了,你没有遵守这些 “程序”,就算是你的动机再“伟大”,再“善良”,美国人也不会认为那是合乎正义的。也是枉然。这就是差异。无法简单类比。



天天看到的一个例子是,警察抓到一个杀人犯,如果他忘了对这个坏人说那个所谓的“米兰达宣言”,到了法庭上,法官就可以根据这一条,当庭释放那个杀人犯。因为这个警察做事情没有遵从一个法定的程序,所谓的“DUE PROCEDURE”,所以,就算是真的抓到了坏蛋,法庭也会释放掉。这里的“正义”,不是看你有没有抓到坏蛋,而是看你抓坏蛋的时候,你的手段合法吗?你说,也多少中国人可以理解这一点?



“动机”是无法测量验证的,每个人都可以说他是个动机高尚的好人,正义在他的一边。秩序,或“程序”,则是冷酷的,无情的,但是,它们却是可以验证的,也是可以测量的。你说,那一种更合乎“正义”呢。



所以,要讨论“正义”之前,我们应该先探讨 “正义”,这个概念,在西方和美国的道德,及法律的概念上的内含和外延是什么,在中国人的概念又是什么,差异在那里?否则,双方的标准,价值观都不一样,没法讨论。尤其是,我们应该援引一些美国的著名的法律判决,来说明这个观念。



美国的法律上有许多的案例,牵涉到什么是美国人公认的“正义”观是什么,用他们的正义观来解释他们的历史,才能说明问题。



把我们中国人的正义观强加到他们的头上,当然不是不可以- 条件是你中国人自己能遵守这些正义的观念,也做的比人家更好,更有说服力,人家当然不听你,不服你也不行。否则的话,把我们的正义观来衡量他们的历史,肯定是一头雾水。



毕竟,两国人民的价值观,思维方式太不一样了,要理解太难了。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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