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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神探解析贺梅抚养权案之迷团   
寒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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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神探解析贺梅抚养权案之迷团 (696 reads)      时间: 2002-8-14 周三, 下午7:45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神探解析贺梅抚养权案之迷团



寒树



华生:福尔摩斯先生,你上次为我们解答了贺绍强性攻击齐晓君案的疑点,获益菲浅,

但现在的主案是贺梅抚养权案,我们广大网友迫切需要你给他们解析贺梅抚养权案的迷

团。



福尔摩斯:案子要一个一个来。对贺梅抚养权案的理解要建立在齐晓君案的基础上,如

果不把这两个案子联系起来看就很难得出正确的结论。



(如果没看过福尔摩斯对齐晓君案的分析,请点下面连接。)



华生:在贺梅抚养权案里,最令人困扰的一个问题是,贺家为什么把小贺梅在出生不足

月时就迫不及待地托养出去?网友的解释可归结为几个。一,为了钱,占美国人的便宜;

二,利用小贺梅的关系为自己办绿卡创造条件;三,贺家自己提出的理由,即经济困难,

养不起小贺梅,且有官司缠身,无精力养小贺梅。你看哪种解释正确?



福尔摩斯:据我分析,以上三种解释都不正确,都经不起推敲。拿第一点来说,即使

为了占点小便宜也没必要那么迫不及待地,甚至小贺梅还没出生就打起算盘来。难道第

一个女儿的亲情压不倒一点小利吗?我认为,对贺氏夫妇应当用一般人的标准来看,虽

然他们品德不高,但也不应当否认他们具有一般人的感情。应当说,贺氏夫妇还是爱小

贺梅的,不然他们后来也不会花那么大代价来要回小贺梅。从小贺梅的照片看,她是个

非常可爱的小女孩,连我们外人看了都喜欢,何况她的亲生父母了。



第二种解释也不对,利用小贺梅的关系为自己办绿卡是不大现实的。如果移民法这么好

钻空子,那么很多人都会走这条路了,而实际上没有听说过一个这样成功的例子。



华生:贺氏夫妇说他们托养小贺梅是因为经济负担不起,有生小贺梅时医院留下的

$12,000 账单,还有官司缠身等理由,你看这么说是否有道理?



福尔摩斯:这种说法经不起推敲。这$12,000的 账单象贺氏夫妇这样的低收入家庭是

可以不付的,这在中国留学生生孩子中屡见不鲜。养小贺梅有政府补贴,这在寒树和

曹长青的文章中讲得很清楚了。我还有一点补充。办理政府补贴的手续很简单,有政府

的社工(social worker)专门帮你办,你只要把自己的姓名住址等基本信息填个表就行了。

我相信这难不倒聪明的中国人,中国人办绿卡的手续远比这复杂得多,他们都克服了

第三种解释已经被许多人驳斥过了,我就不重复了。但是我认为,第三种解释比前两种

说法更接近事实,但它又不是事实,它是被掩盖了的事实。我们只要剥去它的伪装就能

发现事实真相。



华生:那么你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吧,让网友们看看有没有道理。



福尔摩斯:我先假设贺氏夫妇爱小贺梅,一是从人之常情出发,二是根据他们全力争夺

小贺梅的决心。既然爱小贺梅,却又要迫不及待的把她送出去,那么必有一个重要的原

因。是什么原因能把自己可爱的小宝贝赶出家门呢?老乡不足以为此,经济节倨也不足

以为此,买不起保险更不足以为此,只有那场与齐晓君的官司足以为此。



华生:贺氏夫妇不是也提到那场官司了吗?



福尔摩斯:所以我说他们说的较接近事实,毕竟他们知道自己怎么想的。但我又要指出

他们做了掩盖。在他们的理由中,经济因素是第一位的,官司是第二位的。这也是大家

把注意力集中在经济因素上,而忽略了官司的影响。我认为,官司是第一位的,经济因

素是第二位的。别看只是简单颠倒了一下次序,性质大变。



我现在请大家思考一个问题,如果贺绍强在性攻击案中被判有罪,须服刑数年,那么大

家是否还认为小贺梅不应该被托出去?如果小贺梅跟着罗秦,罗秦即要照顾体弱多病的

小贺梅,又要打工谋生,你说艰难不艰难?罗秦在做了刨腹产手术后,带一个早产儿已

经够艰难了,如再去餐馆打工,大家也知道,在餐馆打工是很累的,我敢肯定,她一定

打不下来。况且在她打工时,要花钱找人看小贺梅,她能挣足够的钱交房租,小贺梅的

托儿费以及生活费吗?



在贺绍强进监狱的前提下,如果不想把小贺梅送回国,那么通过教会给小贺梅找一个抚

养人家是不是个好主意?大家注意,这里关键的问题是贺绍强是否进监狱。如果贺绍强

不进监狱,那么把小贺梅送出去就是错误的,但当贺绍强进监狱时,送出去小贺梅就不

那么错误了吧。



华生:当时贺绍强并未进监狱,干麻那么着急呢?



福尔摩斯:这里不得不承认贺绍强对家里还是有责任感的。如果等贺绍强进了监狱再去

找人家就来不及了。罗秦不懂英语,如何跟人打交道谈女儿抚养这样重要的大事?



华生:难道当时贺绍强进监狱的可能性就那么迫在眉睫吗?



福尔摩斯:你算问到点子上了。当时陪审团并未判证据不足,所以贺家整天提心吊胆,

惶惶不可终日。贺绍强自己很清楚他有没有对齐晓君性攻击,如果他攻击了,那么他就

没有把握自己不被判刑,而且这时他会认为自己判刑的可能性较大;如果他没有攻击,

那么他就没有理由认为自己会被判刑。在美国被误判的情况是极为罕见的。可见他在做

自己被判刑的准备,这也间接证明了贺绍强有对齐晓君性攻击。



华生:你讲的有道理。



福尔摩斯:贺绍强当然不能把这样的理由说出来,露了天机,于是找出个自认为说得过

去,实际上漏洞百出的经济理由。



华生:那么三个月后为什么不去领回小贺梅,一年后才要领回小贺梅。



福尔摩斯:他们说没有准备好还是有根据的,即三个月后还不知道贺绍强是否进监狱。

但一年后,陪审团的结论出来了,看来贺绍强不用进监狱了,所以到了领小贺梅的时候

了。因为再不领的话,恐怕夜长梦多,以后更领不回来了,可惜已经晚了。由此可见,

没有对齐晓君的性攻击,就没有小贺梅被托出去这样的节外生枝的事情。



华生:根据贺太太罗秦的说法,贝克夫妇在代养小贺梅三个月不到就提出要继续抚养小

贺梅,这与今日美国报的说法有出入,你认为到底哪一个说法准确?



福尔摩斯:我认为今日美国报的说法准确,即在贝克夫妇代养小贺梅三个月后,贺氏夫

妇仍然宣称经济有困难,主动提出让贝克夫妇继续无限期地抚养小贺梅。这个当地教会

可以作证。因为今日美国报的记者是在采访了贺氏夫妇和当地教会后写的文章,并经过

他们认可。贺氏夫妇没有指出过今日美国报报导不实,相反,他们把今日美国报推荐给

大家作为了解案情的依据。这里我特别要指出合约里的无限期,贺氏夫妇是知道这个无

限期的,这也是他们当时的选择。因为他们并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能准备好接回小贺梅,

有可能贺先生性攻击罪名成立被关进监狱几年,那么他们就无法在那时定出一年的限期。

现在贺氏夫妇把这个无限期说成是贝克夫妇的阴谋于理不公。



华生:贺绍强说他忘记了是否付掉了医院的那$12,000 账单,这让人颇有疑问,你看这

其中有什么问题?



福尔摩斯:这是贺绍强的又一大漏招。让我们从人之长情出发,如果你忘记了三年前是

否付过一张账单,那一定是一张小面额的账单,而绝不会是一张几乎使你破产的账单。

那么这$12,000 对贺绍强来说会小到毫无记忆吗?如果他是百万富翁那还说得过去。所

以我们有信心地判断,记不清付过没有就是没付过。



从他的这个记不清我们还可以推断出另一个结论,即美国政府已经免掉了这笔账单了。

为什么这么说呢?如果没有免掉的话,那么讨债公司就会每隔一两个月给他寄一封信,

时时提醒他别忘了这么一笔债务,他就不会记不清了。因此他拿这$12,000 作挡箭牌

实在是对不起小贺梅。



华生:有那么多人说贺绍强把女儿给贝克家抚养,一点钱不花是贪小便宜,可是贺家又

说,他们提出给贝克家每月$350的托儿费,是贝克家坚决不收的,这如何解释呢?



福尔摩斯:如果贺家所说是实,那么说明他们还是有一点良心的,觉得一个子儿不花实

在过意不去,还硬把$350放在贝克家的沙发上以求得心理上的安慰。现在我问大家,你

们愿意不愿意相信贺家是真心实意地要给贝克家每月$350的抚养费,还是嘴巴上说说装

装样子而已?



如果你相信贺家的诚意,那么贺家说付担不起小贺梅的保险费就不攻自破。大家先估计

一下,给小贺梅买医疗保险一年要付多少钱?$1,000够不够?$2,000够不够?

$3,000够不够?而每个月付担得起小贺梅$350的托儿费,那么一年就是$4,200。这样

只要小贺梅一年的保险费不超过$4,200,贺家就能付得起。说实话,如果有这

$4,200,不仅小贺梅一年的保险费够了,连小贺梅一年的奶水钱和尿布钱也够了。这进

一步证明了把小贺梅托出去不是经济上的原因。



华生:贺家跟律师合作得很不愉快,在齐晓君案中就换过两个律师,在贺梅抚养权案中

又几经波折,最后才有一个免费律师主动上门,这里面有什么问题吗?



福尔摩斯:在齐晓君案中换律师有两种可能性,一,拖延时间的战术,每次换律师,律

师要从头至尾了解案情,需要花一定的时间。如果贺绍强是清白的,干麻要拖延时间

呢?他应该要求法庭尽快判决,早判决早清白。拖延时间则说明形势可能对他不利。二,

律师跟他对一些问题看法不一致,使得合作无法进行下去。我们知道,律师是一个专业

化很强的职业,一个案子能不能打赢全看律师的专业水平了。律师要想赢得案子,就要

在法庭上滴水不漏,无泄可击。但是贺绍强给我们提供的各种各样的说法漏洞百出,连

普通人都看出破绽,那么一定过不了律师这一关。律师如果在法庭上采用贺绍强的说法,

那么就一定会被对方的律师打得落花流水,这样贺绍强的律师就会因为在法庭上表现不

好而声誉受损,以后生意也不好做了。于是贺绍强的律师就会质疑他的说法,从而使贺

绍强很不快,造成合作破裂。



华生:贺绍强最近给多维社提供了一个重要信息,说他们99年5月3号就给小贺梅办好中

国护照准备送小贺梅回国,这能说明什么问题呢?



福尔摩斯:我们注意到,5月3号是小贺梅三个月的临时托养期尚未结束,临时托养期于

5月23号结束,如果贺家真想送小贺梅回中国的话,那么在5月23号小贺梅回家之际是没

有任何阻力的。但是贺绍强没有提到他为何后来改变了主意,要把小贺梅继续留在贝克

家。我想,贺绍强那时已经失去奖学金了,无论他回国还是罗秦回国,他们都无法再进

入美国了,而一时半会儿还找不到人把小贺梅带回去。



华生:罗秦告齐夫殴打她造成三次大出血,这个案子很令人费解,你怎么看?



福尔摩斯:98年11月27日,即在齐晓君宣称被贺绍强性攻击后约一个半月,两家在中国

店购物时狭路相逢,发生了冲突,冲突到什么程度呢?这是此案的关键问题。按罗秦的

说法,她被齐夫打得很严重,罗秦还有医疗报告。如果罗秦所说属实,那么齐夫就犯了

刑事罪。但是法庭在经过一次听证后取消了案子,这说明法庭认为,冲突的程度不严重,

属于一般的口角,不足以立案。我相信,法庭一定看了罗秦手上的医疗报告的,但看过

后还认为不足以立案,这里没有种族主义,当事人双方都是中国人。还有一点,如果罗

秦被打出的血流在地上,可以让警察来取证,最好能找到目击者,中国店一般来说还是

有一些人的。另外,从道理上来说,齐夫打罗秦有点不尽情理。齐家和罗秦同是贺绍强

性攻击案的受害者,齐家没有理由恨罗秦。况且当时罗秦还有两个多月就要生孩子了,

大腹便便,齐夫殴打孕妇是太想进监狱了。我猜测,当时最可能的情况是,两家相遇后

都很不自在,一时不冷静发生口角。齐夫看见侮辱自己太太的人自然咬牙切齿;而罗秦

看到使自己丈夫陷入困境的人自然也是怒不可遏,于是双方恶语相向,也许有一些轻微

的肢体冲突。如说齐夫打贺绍强还可以理解,而下重手打罗秦不是一个正常人会做的事。



华生:还有很多人说贝氏夫妇及律师太霸道,干了诸如测DNA, 查结婚证等侮辱人的事情,

你看律师的这些做法属于不属于正常范围?



福尔摩斯:我们首先要明白,律师的职责是要帮助自己的委托人打赢官司,于是要想尽

一切办法抓对方的弱点,这是律师的贯常做法,没有什么不正常,关键是由法官判断哪

些允许哪些不允许。这就如同在踢(英式)足球时,一方领先时,就可能采用拖延时间的

战术,但有的战术合法,有的战术不合法,这要由裁判来判罚。如横传倒脚就合法,而

在发任意球时故意拖延就要被吹黄牌,这是一个道理。贝氏夫妇的律师提出测DNA和查

结婚证时要向法官解释理由,法官认为理由成立才获准。就拿DNA来说,罗秦99年1月23

日生孩子,早产一个月,怀胎平均时间是九个半月,那么罗秦是在98年5月中之前怀孕的,

这时候贺绍强正好回国。但是有经验的人都知道,要怀孕不是一下能怀上的,往往要好

几个月,半年能怀上孩子已经很不错了。而罗秦能在几天之内怀上孩子是概率较小的,

知识渊博的法官自然会有合理怀疑,于是同意测DNA。关于结婚证,还让贝氏夫妇的律师

律师逮着了,贺罗确实拿不出中国的结婚证,只能在美国再办一个。



华生:我还有几个疑问,但是不好意思打搅你时间太长,今天就到这里把,我代表广大

网友向您表示谢意。



福尔摩斯:不必客气。




http://www.hjclub.com/TextBody/77754.asp >福尔摩斯指点贺对齐性攻击案之迷津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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