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台湾独立问题的几句话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台湾独立问题的几句话   
所跟贴 台湾独立问题的几句话 -- Anonymous - (942 Byte) 2002-8-10 周六, 上午6:26 (489 reads)
高寒
[博客]
[个人文集]

游客









文章标题: 请注意概念的准确与精密,这是讨论能够深入进行的前提,反台独,并不等同于反自决权 (191 reads)      时间: 2002-8-10 周六, 上午8:21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家大了就分家,儿子非要和老子住一辈子吗?‘分裂’必定不好吗?



第一,任何比喻都是蹩足的,故要看从哪个角度选择切入点。



第二,即使退一步就用您的比喻为既定前提,也可以反问您:



1〕既然连本是一家都否认,何来分家之说?

2)即使是分家,难道可以由一方说了算吗?

3〕难道‘分裂’就必定好吗?

……



--俺以为是否认同台湾有独立权利,是民运分子的分水岭。不承认台独权利的,都是伪民运,至少不是很纯粹的民运。也许他们自认是很纯的民运,但反共不等於民主。



第一,请注意概念的准确与精密,这是讨论能够深入进行的前提!反对台独并不等于反对台湾人有自决的权利。这是我与刘国凯先生在反台独上的原则区别,为此我们曾有过激烈的争论。洪哲胜先生也是一个谁反对台独就将谁往反“自决权”上引的不高明的辩论者;今天又出来一个小左先生。



第二、须知世界上除了有从反自决权上反台独者,还有另外的以承认自决权为前提的反台独者。不要回避我反台独的原因,要驳,就驳我反台独的种种原因。这就如同我不同意与我老婆离婚并不能等同于我反对她有与我离婚的权利。我不同意的原因有譬如孩子问题啦、经济问题啦,我还喜欢她啦、她是受人挑唆啦,……等等,等等,为何您不来针对我的“反离婚”原因而一上来就要往“反离婚权”、“反女权”上引呢?如果凡反对与自己老婆离婚者都被扣上那些帽子,且还被您上纲到此为譬如真人权或假人权、真假“民运分子”“纯粹的民运”与不纯粹民运的分水岭,我相信,您在认真想想后也会觉得自己的判断是过于简单和草率的。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显示文章: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1.564783 seconds ] :: [ 23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