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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旧作重贴】我党真敢打“大老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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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旧作重贴】我党真敢打“大老虎”么?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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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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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旧作重贴】我党真敢打“大老虎”么? (1096 reads)      时间: 2002-6-09 周日, 下午6:27

作者:芦笛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重贴按】下面这篇旧作,是当年在《说道》上写的一个

聊天帖的一部份。刚才看见老枭说中央要打大老虎,想起

了这篇玩意,所以刨出来再贴一次,把答其他网友的废话

删去了,题目也改了一下(原题是《忙不过来,挂免战牌》)。







【旧作重贴】我党真敢打“大老虎”么?





芦笛





老非的两篇反腐王宏文写得非常好,我很想插嘴,却又怕四面出击,惹出更多的讨论来要答复,又没有肾宝提气,还不得给活活累死?这里只说几句。先说明,我是悲观主义者,举目四望但见阴影,欢迎网友批判,恕不答复,因为没有汇仁肾宝助我两肾之力。光应付老吃和小霜就险些让我脱阳而毙了,这两天真的是太忙太忙,吃干都不行,需要肾宝。



想具体措施不是我的长处,咱是毛料不是周料,所以这里只能从战略上瞎侃一番。



首先我觉得要澄清的一个误识是,国人常有一种小霜说的“综合法世界观”,换言之就是“毕其功于一役”,总是在寻找某个解决一切问题的魔术武器,所谓“抓主要矛盾”。过去那魔术武器是共产革命,如今的是民主。在某些人看来,一旦实现民主,一切问题立即自动解决。而不建立民主制度,就什麽问题都没法解决,腐败问题就更不用说了。去年在《大家》我和王军涛讨论,就发现他也有这种思维定势,以为自由、民主、法治、人权这几个东西是联接在一起的,互为对方存在的前提,缺一不可。



其实,在我看来,这几个玩意儿完全可以拆开。不民主的国家/地区的人民完全可以享有政治自由之外的各种自由,如香港和改革前的台湾。不民主的国家更可以是高度法治的国家,如二战前的德国、日本,后来民主改革前的四小龙。而不但不民主,就连公民自由都有限的国家如新加坡也是法治国家。而只要是真正的法治国家,腐败便难以存身。所以,反腐是否成功,并不取决于中国是否实行民主制度,而是取决于我党有无决心把中国真正变成法治国家。



明眼人都能看出,反腐是否成功,将决定中国是否再次堕入新一轮社会革命的浩劫。避免这一浩劫的发生,应该是国内社会大多数人的愿望,在这一点上,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利害是一致的。正如老非所说,我辈并非三忠于四无限,却也愿意为此保权救党。连我辈都拥护党的领导,为什麽党就愣是要去悬梁自尽呢?因此,从理论上来说,最高层的执政者应该能看到彻底清除腐败造成的社会不公是避免鱼死网破的前提,而要做到这一点,首先就得把中国变成法治国家。



为此目的,必须采取以下措施:



一、停止“党大还是法大”之争的千年笑话,在国民心目中彻底树立法律至高无上的尊严,让人大橡皮图章变得比党、政都要硬,起码要实行“三权分立”,即将党、政、人大分开,无论是党是政都无权直接干预、操纵人大的运作,以法律代替政策治国。



二、以二十年为完成期限,党、政逐步退出国家经济生活,从根本上杜绝经济领域里的不平等竞争。微观措施是拍卖国有企业,宏观措施是国家逐步放弃对资源和市场的占有。



三、从中央到地方建立完全独立、不受党、政、人大控制的反贪检察委员会和反贪法庭。



四、以立法的形式确定政治局常委及其直系亲属的贪污特权,反贪机构无权过问,以换

取他们坚定的反腐决心。



五、开放媒体对贪污的举报,言论检查官不得干预记者有关的调查和报道活动。



六、以拍卖国有企业和资源获得的基金实行对下岗工人的社会救济。



以上诸条,我上次回国曾向某开明高官献策。该同志大摇脑袋,说行不通,我问为什麽,答曰:“你以为豁免政治局常委就行了麽?他们的嫡系呢?”我这才悟出:咱们的“新”社会,比起过去的“封建”社会倒退了不知多少年。过去是君权神授,皇帝的统治是靠“天命”,不需要下头有什麽权力基础,也不需要捏紧枪杆子,他想杀谁就杀谁,谁也反抗不得,谁会想到起来造反,把皇帝搞倒了,另立一个?如今可不是那样了,一朝天子一朝臣,要坐稳龙廷,下面不安插一大堆铁杆弟兄还成?谁会去傻到挥泪斩马谡、自断左右臂?



然而在我看来,这些都是最起码的措施。不玩真格的,有什麽希望去根除腐败?所以,不是我党没有认识到腐败亡党的现实危险,是人家动弹不得,不敢来真格的。我党现在的问题是:第一,没有一个毛那样的铁腕强人,能不顾下面的反对强行推行某种政策;第二,因为权势的强弱只是相对的、不稳定的动态平衡结果,於是便谁也不敢站出来奋不顾身地为党谋利,无论位置是高是低,这麽做就等於在政治上自杀。为己牟利可以,为全党日后的命运操心不行。因此,对个人来说,还是在海外营造销金窟比较现实,万一哪天真的垮杆了,立刻便鸿飞冥冥,成了“飞党人”。



因此老非,你不用担心步老方的后尘,变成哗众取宠、误尽苍生的“青年导师”,因为谁也不会听你的。人家“年轻人”早就说过了,我等老帮菜不过是在这过嘴瘾而已。



尽管如此,我还是坚持认为,在中国建立理想社会的程序应该是先建成法治国家,与此同时开展类似国民党的“训政”,普及民权教育,在法治国家建得差不多的时候,按经济自由-迁移自由-言论出版自由-政治自由(前三项自由都是“旧”社会人民拥有的)的程序将自由逐渐还给人民。等到最后一条完成之日,也就是民主社会水到渠成之时。



当然,这不过是乌托之邦、阿托之品一类的迷幻剂,只能让我辈过过嘴瘾,于现实政治毫无助益。解开那个死结的“办法”,看来还是只有咱们拿手的造反杀人,几千年如一日地循环下去,不舍昼夜。这遭和以前不同的,是咱们如今有了两弹一星,这内战一打起来就是灭种的份。唉,“伤心秦汉,生灵涂炭,读书人一声长叹!”读书人能做的,也就是长叹罢了。



2001年2月26日



作者:芦笛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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