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
作者 |
当代“白马非马”辩 |
 |
信天翁 [博客] [个人文集]
游客
|
|
|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当代“白马非马”辩
信天翁
在楼下看见余大郎(阿也,几乎又脱口唤“情哥哥”也)驳古难民,只觉得好笑,没耐心看,似乎古难民的意思是,胡平已经说明那是他的独家定义。所以,用自己的定义去驳人家的定义,完全是“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关公战秦琼”。
已经说了,没兴趣看难民营的玩意,只是扫了一眼老余的文字,而那文字照例写得故意的难懂,以考验大众耐心。所以,请读者以古难民原帖为准。
如果古意真如此,那就是最没脸的诡辩了。胡平当然有权作出独家定义,但由此定义出发,“推导”出“法轮功没有搞政治”这个具有公众意义的结论来,那可就不能用独家发明来逃避批判了。
胡平干的事,完全是一个知识分子所能有的最大shame:先为自己划定为法轮功狡辩的目标,再削足适履,蓄意定出个能将法轮功排除在外的“搞政治”定义来。可惜就连这他都没本事抡圆。我昨天已经指出,哪怕就是按他那独家定义,仍然可以导出“法轮功就是在搞政治”的结论来。
所以,胡平还不能称为彻底的革命派。他应该将“搞政治”定义为“政府的施政行为”。苟如此,则法轮功绝对没有搞政治,这不就完了么?民运首席理论家怎么就连这都想不出来?
这就是当代的“白马非马”辩。胡主席接到否认“白马是马”的任务,想了半天,作了个独家定义:“所有的马必须是黑色的,白马是白色的,所以,白马非马。”
这难道不是一个知识分子的最大shame?不过,比起古难民、鲁难民那种明知不可为而强为的同志的诡辩来,那似乎也算不了什么。吾生有涯而文人shame无涯。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
|
返回顶端 |
|
 |
|
|
|
您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您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您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您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您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您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您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