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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透明的历史   
所跟贴 透明的历史 -- Anonymous - (8521 Byte) 2005-6-01 周三, 上午2:55 (1641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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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一切历史都是史家的二次创作 (729 reads)      时间: 2005-6-01 周三, 上午5:38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与此类似的观点,以前的名家多有涉猎,比较著名的名人之著名论断计有:
(1)克罗齐: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
(2)科林武德:一切历史都是思想史。
(3)贝克尔:人人都是他自己的历史学家。

中国近代的学问家,其学问别管有多大、人品无论有多高尚,讲起话来总有些痞子气。虽然如胡适所说“历史是个任人打扮的小姑娘”,基本上和克、科、贝等国外名家说的是同一个意思,但是胡适这话听起来就不是那么回事,不如人家那些外国名家说得那么文诌诌的。这是没有办法的事。中国近代没有什么大学问家,人人讲起话来痞气十足,是历史大环境决定的。

动不动就引用名家语录为自己的论断撑腰,大有“狐假虎威”之嫌。因此,我就干脆整点自己的私货,和克、科、贝有所区别,吾曰:“一切历史都是史家的二次创作。”

一切历史,都是在历史学家自己的心灵中重演过去的思想。从精神气质上讲,司马迁是个文学家。碰巧皇帝派他老爹还有他本人看管皇家档案馆,使他有机会接触大量的第一手原始的历史史料,于是他利用自己的文学才能,并根据自己的历史观,“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创作出了“司马迁牌”的中国历史<<史记>>。假设那时候有另外一个人处在司马迁的位置上,写出来的历史肯定是另外一个味道。我举个极端的例子:把我们和焚高一起关在向日葵园子里呆半天,然后让每个人作一幅向日葵临摹。人家焚高就能画出天价的<<向日葵>>名画,我们画出的<<向日葵>>送给别人擦屁股,人家都不领情。这就是说,同样的原始资料,不同水平的人会搞出价值截然不同的二次创作的作品。

司马老迁的<<史记>>对以后的中国进程影响甚大。我相信,以后的很多朝代的开国皇帝以及那些失败了的造反英雄,都是受了司马老迁所杜撰的项羽名言“彼可取而代也”、刘邦名言“大丈夫当如此也”的影响。所以,与其说中国文化影响了以后的历史,倒不如说那些创作历史的史家影响了以后的历史。

我认为,司马迁的这些二次创作,如神来之笔,在过去推动封建朝代的改朝换代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另外我还感到奇怪,以前的开国皇帝在坐稳江山以后,为什么不把<<史记>>给禁了?

我进一步认为,司马老迁杜撰的的这些鬼话,在当前的世界民主潮流面前,就失去了进步意义。人人都想“彼可取而代也”、“大丈夫当如此也”,那么这个社会就没法长治久安。我敢肯定,这些鬼话既是民运人士的内心信念,也是中共不愿意容忍反对派的恐慌来源。什么是世界民主潮流?世界民主潮流就是“有话好好说”,就是相互妥协。司马老迁的这些鬼话,在过去称得上是中华文化的精华,放在现在就成了彻头彻尾的糟粕。

前几天,有人撰文说,华国锋是毛泽东的私生子。幸亏我们都是和华国锋、毛泽东生活在同一个时代的人,心智稍微正常,就知道这是胡说八道。不过事情过后,我内心一阵恐慌:这个谣言和那个关于“吕不韦是秦始皇的亲爹”的历史悬案何其相似乃尔?几百年以后,如果出来个司马迁,用他的那支生花妙笔,不就写出个“毛泽东是华国锋的亲爹,所以选他做接班人”的“信史”来吗?这么一想,我不禁害怕:我们现在读到的历史,都是以前史家的二次创作,那么那些书写的历史还有多少是真的?

经过几天紧张的脑力劳动,我接着“一切历史都是史家的二次创作”后面,又整出来个论断:“历史其实是个黑白分离器”,它让黑的更黑、白的更白。好的史家,在充分分析原始史料的基础上,对重要历史人物总体上产生了黑白的评价,然后,把那些道听途说、把握不准的黑事都安在黑面人物身上,把那些白事都安在白面人物身上。

用“历史其实是个黑白分离器”这个论点来评论毛泽东与华国锋这段公案,就可以释怀了。老毛他这个人一生的个人私生活不太检点,晚年时喜欢任人唯亲,却是事实。因此,后人把诸如“华国锋是毛泽东的私生子”、“和女人大被同眠”这些子虚乌有的事情安在他身上,虽然在细节上可能失真,但是在大方向上基本上不会出现南辕北辙的错误。当然,从大的方面说,老毛当然是个历史伟人,这些个人问题不能掩盖他的历史地位。

不但一切历史都是史家的二次创作,而且在我们眼皮地下发生的事情,也是人言甚殊。同样一件事情,不同的目击者有不同的描述。我们不能说这些目击者都不诚实。一件事情发生以后,在这些目击者那里就变成了原始史料,这些人有不同的知识水平、文化背景,他们的叙述其实就是一个二次创作过程,所以对同一事情的描述肯定会出现不同的版本。

中国人传统上干什么事就不认真。到现在为止也没整出个像样的关于史学的哲学来,就是一个有力的证明。中国人在这方面的知识缺陷,反映到司法层面上,就是相信一个人有罪无罪也是个黑白分明的事情,搞什么“民愤极大”之类的司法闹剧。其实,如果事情真要象中国人想象的那么简单,那么整个西方司法体制就是个笑话,什么“英美法系”、“大陆法系”,统统是一堆废纸。西方的大律师是干什么吃的?他们最重要的职责,就是在检察官提交的那些犯罪证据基础上进行“二次创作”,得出与检察官的指控相反的结论来。前几天,我看到北大法律系的贺卫方教授的讲话,他说:“好的法官应该是个历史学家。”这就说明,贺教授已经接触到现代司法学的真谛了。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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