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提上来给老枭---凡事还得依法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提上来给老枭---凡事还得依法   
所跟贴 谢谢。英孑差矣 -- 东海一枭 - (238 Byte) 2005-5-15 周日, 上午10:07 (282 reads)
东海一枭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4280

经验值: 24050


文章标题: 这是一位朋友的意见 (285 reads)      时间: 2005-5-15 周日, 上午10:29

作者:东海一枭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是农用机耕路,所占用地为集体性质,占用农地为农业生产,只要涉及的村\土地承包人\村民同意,连审批手续也不需要办,任何当事人都不构成犯罪.
如果道路标准过高(主要是指路面宽度已经远远不是"机耕"时),上面查起来,可以适当罚
款,但被罚款主体应该是道路所有者,即村民委员会.

此事不别跟农林局搞,跟当地乡政府搞即可.因为,建设农村道路(包括机耕路)是农村政
府的重要职能和责任之一.
迫乡政府去跟林业局\公安局交涉.

过去,我在政府部门时,下面村自己修路,不管他们是怎么解决工程费用的,是件笑都来不
及笑的喜事!




作者:东海一枭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阅读会员资料 东海一枭离线  发送站内短信
显示文章: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040106 seconds ] :: [ 23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