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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上来给老枭---凡事还得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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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英孑差矣 -- 东海一枭 - (238 Byte) 2005-5-15 周日, 上午10:07 (282 reads) |
东海一枭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4280
经验值: 2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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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东海一枭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是农用机耕路,所占用地为集体性质,占用农地为农业生产,只要涉及的村\土地承包人\村民同意,连审批手续也不需要办,任何当事人都不构成犯罪.
如果道路标准过高(主要是指路面宽度已经远远不是"机耕"时),上面查起来,可以适当罚
款,但被罚款主体应该是道路所有者,即村民委员会.
此事不别跟农林局搞,跟当地乡政府搞即可.因为,建设农村道路(包括机耕路)是农村政
府的重要职能和责任之一.
迫乡政府去跟林业局\公安局交涉.
过去,我在政府部门时,下面村自己修路,不管他们是怎么解决工程费用的,是件笑都来不
及笑的喜事!
作者:东海一枭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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