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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昭、王守信和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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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木丁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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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本来,还想多转几篇,但限于本坛只转三篇坛规,只好
收手。
楼下这篇王守信被枪毙的,老道说太惨了。我同意。
马网说,是刘宾雁杀了王。我不同意。但王死,的确
老刘那篇人妖之间的文章,起了很大作用。刘未杀
伯仁,伯仁因刘而死。不过,无论如何,追根究底,
刘没有法律和道德上的责任,因刘文中并没有建议
杀人的内容。关键是当时的立法司法机构问题,没有
健全的法律法规,再加上文革刚完人民脑袋中还丝毫
没有人权观念,所以造成了下面那个王赴刑场惨景。
所谓人权,就是不管你是张志新还是林昭还是王守信,
要处死她们,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尊重人家的
人格和人道尊严。这就是我这么些年来,一直不遗余力
鼓吹非杀人犯最好不判死刑的根本原因。
脑袋,不是韭菜草,割了绝对不会再长。
再看看王,不就贪污了几十万嘛,用现在的标准,她
会死吗?而且,这数字,还是当时政府所说的,
她有辩护律师吗?
杀林,草菅人命。
杀王,何尝不是如此?!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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