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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说下儿“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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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说下儿“自由”   
所跟贴 说下儿“自由” -- Anonymous - (1986 Byte) 2005-4-07 周四, 上午1:44 (611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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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严重同意!自由是没有前提的,法律道德。。。是秩序的前提! (178 reads)      时间: 2005-4-07 周四, 上午3:27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1。 自由是人与生俱来的属性,没什麽前提,如果非要说有前提的话,身体健康也许是个前提,一个残疾人会天生失去很多自由(残疾人是人的定义中的特殊情况)。

2。 自由在人类社会中是以权利(rights)来衡量的。看看这个词rights!比汉字的“权利”这个词要恰当的多,也深远的多。

3。 权利是很脆弱的东西,他很容易被侵犯,剥夺,。。。所以需要通过法律来保障。

4。 社会中的人的自由和社会秩序是一对矛盾。

5。 作为衡量自由的权利,是可以彼此交换的,也可以自愿放弃的。为了使社会更有秩序,生活在该社会中的人可以通过平等协商,制定一个共同的社会契约。在这个契约中,社会中的人们同意放弃某些自己与生俱来的自由(权利),来换取社会的秩序,但是它是在自愿和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的。这些契约可以被称为法律,制度,程序,道德,规定,。。。 它的目的是为了达到社会秩序。

6。 契约不是自由的前提,而是秩序的前提,如果大家都不希望有秩序或不希望通过平等和平的途径实现秩序的话,社会达尔文主义也就是弱肉强食是最好的社会模态。社会秩序可以通过平等地制定社会契约来实现,此时社会中的人都平等地放弃部分自己的权利;社会秩序也可以通过强制的手段(暴力)来实现,这时多数人失去的自由要远比少数人多得多,少数人〔统治者)可以拥有超过其他人的更多的自由。

7。 由于人类语言表达的局限,“平等”和“权利”等这些概念,超出了人的语言逻辑所能富裕的内容,人不能给其他人平等和权利,因为这样就出现了悖论。为了避免语言表达的这种逻辑悖论,“上帝”的存在是必要的!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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