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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民运与当局掰法律腕子----手劲不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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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民运与当局掰法律腕子----手劲不足啊   
端木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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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民运与当局掰法律腕子----手劲不足啊 (627 reads)      时间: 2005-1-04 周二, 下午9:42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英子,战争与和平,提出了很好的问题:中国的政治、法律和民主之间的关系到底
如何处理。应该看到,不管中共主观愿望如何,但客观上现在中国的法律条文
是越来越多,立法制度机构表面上看,也越来越完善。司法方面,法庭从形式上,
法官队伍也越来越庞大,也开始引进一些西方的法理原则和概念,律师队伍也日渐
人多。执法方面,警察和其它执法单位也都在呼喊着“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口
号。

以前,主要是打“政治战”,“政治犯”“反革命犯”没了后,当局就得打“法律
战”,为此,培养了一大批为“狼”服务的“羊”律师。

国内,敢出头为异议人士辩护的律师,扒拉来扒拉去,也就是门可罗雀,小猫三五
只。

在海外,学法律的也不少,毕业加入美国律师事务所当助理,合伙人或自己开业,
谁还想着为国内倒霉蛋伸张正义?

看看我们这坛,一涉及到具体的法律层面,英子可以引经据典、引用一大堆法律条
文,而想同英子辩论的包括本丁在内其它人士,就捉襟见肘,力马感到劲儿不够用,
好象掰腕子,手劲不支(随便语)。本丁见势不妙,立马偃旗息鼓,缴械投降,洗面
革新,重新作人,苦海无边,回头是岸,浪子回头金不换,咱举起革命白旗,投降
咧。俗话说得好:识食物者为俊杰,好汉不吃眼前亏。

但是,本丁,本来就是局外人,拉来的壮丁一枚,打得赢就打,打不赢就跑。两军
交战,只要没督战队拿枪顶住咱屁股,开小差是咱拿手好戏,家常便饭。但是,我
又要但是了,冲杀在第一线的异议人士和民运人士,你们要注意喽:当对手已经从
游击(政治战)战转为运动战阵地战(法律战)时,你们是否还要在“政治战”层面上
继续比画下去?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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