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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最近对刘俊国阎庆新不当吞占民运基金的批评,答朋友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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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最近对刘俊国阎庆新不当吞占民运基金的批评,答朋友问
所跟贴
就最近对刘俊国阎庆新不当吞占民运基金的批评,答朋友问
--
Anonymous
- (2736 Byte) 2004-12-24 周五, 上午11:52
(869 reads)
王希哲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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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标题:
请刘俊国律师不要再坚持那肉麻的“同居分钱有理主义”了
(206 reads)
时间:
2004-12-24 周五, 上午11:59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请刘俊国律师不要再坚持那肉麻的“同居分钱有理主义”了
王希哲
在遭到批驳之后,刘俊国最近在向《星岛日报》、《明报》、《世界日报》等
去函辩解时,仍然坚持和强调着他的“阎庆新与张洪堡同居分钱有理主义”。
《明报》报道:
“刘函称,阎庆新过去是中国气功会第二号高级管理人,和张洪堡有12年同居
关系,两人积累了巨大财富。”
怪了。中功“第二号高级管理人”有权分钱,那么第三号,第四号,第...号
“高级管理人”能不能参与分钱?不能?为什么不能?能,那么有权参与分钱
的第n号“高级管理人”的圆周边际,究竟划在哪里?刘俊国能回答吗?阎庆
新能回答吗?中功“第二号高级管理人”为中功的财富积累作出了贡献,那么
第二号,第三号,第...号“高级管理人”就没有贡献?不能分钱?
所以,阎庆新女士的现任丈夫刘俊国律师这里提出的分钱权利的核心定律,不
是什么阎庆新究竟是中功第几号“高级管理人”以及她的“贡献”问题,而是
阎庆新究竟有没有陪张教主睡过12年觉的问题,这是她唯一特殊于其他第n号
“高级管理人”的所在。没有睡过(张洪堡这样说。存疑),当然不行;睡过
一天两天行不行?显然也不行;睡过一年两年行不行?估计也不行。那么要睡
多少年才行?要睡多少年才算弟子熬成了婆“两人积累了巨大财富”?才能提
出“难道没有阎庆新的份?”不多不少,非要睡上12年?谁规定的?刘俊国规
定的?
睡觉(同居)能睡出财富所有权来!而且是当今最时髦的台独式的片面“自决”
--- 刘俊国阎庆新新婚夫妇拥有天赋人权的对中功800万美元财富的“住民自决
权”!(帐户开的是阎庆新,所以阎庆新是800万美元“住民”)
“住民自决”万岁!
“美元自决”万岁!!
但是慢着。我有些担心。因为美国是判例法国家。如果这个“同居分钱有理主
义”一旦在刘俊国律师的滔滔之辩下,成了美国法院的判例,我们有些朋友就
很有些危险了。例如,别的教派不说,就拿眼前的某些民运组织为例,有些“
主席”的作派是很有些教主的味道的。他们身边自媥然不缺女性的“第二号高
级管理人”,本领不在阎女士下,也与“主席”“两人积累了巨大(?)财富”
。最要命的,是也不时传出一些粉色的谣言,而且谣言时间在一年年向刘俊国
定律临界点可怕地逼近。要件样样具备。我们当然绝不相信这些谣言,但一旦
天作弄人,这“12年”临界的“第二号高级管理人”也在某律师新爱情的启发
下人权觉醒,“自决”起来,向“主席”造反,对薄公堂质问:“难道没有阎
庆新的份?”
“主席”怎么办?
所以,即便为了“主席”今后美元的安全,我们也要反对刘俊国的“同居分钱
有理主义”。
团结起来,争取胜利!
王希哲
2004年12月21日
于美西海湾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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