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芦笛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众议院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芦笛   
所跟贴 芦笛 -- Anonymous - (224 Byte) 2004-12-09 周四, 上午2:55 (895 reads)
芦笛
[博客]
[个人文集]

论坛管理员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5

经验值: 519217


文章标题: 贝女士,不是我惹你,是你惹了我,你诽谤我后敢做不敢当,逃到众人聚居之地来服用 (335 reads)      时间: 2004-12-09 周四, 上午7:12

作者:芦笛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烈女再造散”,胆子顿时壮了许多,又嚣张起来了。可惜阿,人多势众只会给你虚假的安全感,并救不了你的命。

考虑到你低下的文化水平,这里得给你“文普”一下,<聊斋>上有篇<马介甫>,该同志是狐仙。某位杨生是个懦夫,被老婆欺凌得一塌糊涂,马看不下去,就给他服用了一剂<丈夫再造散>,杨生顿时怪叫如雷,怒气勃发,冲去痛打老婆一顿。让他老婆从此敬若天神,不料药力过了,他又萎靡不振,露出那虚弱不堪的真面目来。

我借用这个典故,准确地指出你的贱骨头毛病,那便是“群威群胆”,只要人多的地方,你便气冲斗牛,怪叫如雷,拿准了对方奈何你不得,一旦失去了这“烈女再造散”,立刻便现了原形,露出那副下贱、畏缩、怯懦、逆来顺受的贱骨头模样来。谁要不信,请去“热血汉奸”参观那决斗场。

我跟你说吧,贝老大娘,党校教给您的“群众路线”没有什么用处,群众不是真正的英雄,救不了你的命的。相反,出来为你打抱不平或支招的人都只会起到客观上的火上加油的作用。只要你在这儿呆一天,哪怕我离开了这儿,也要专门时时回来请你撤销你的诽谤,当众向我道歉。如果你做不到这条,我绝对不会放过你----世上哪有诽谤了别人就轻易逃走的便宜事。是我是受害人,不是你是受害人。这个事实,请你务必牢牢记在心上。

我早就说过了,这次我是豁出去了,根本就不在乎身败名裂。斑竹顶多就只能下隔离令,但隔离总是有期限的,何况我根本就没有辱骂你,只是实事求是地通知大众你是个厚颜无耻的stalker,在诽谤我后逃走,请求你承担责任,回去substantiate你的指控,否则当众向我道歉。这完全是法律赋予我的权利,你逃不过去的。

原来我看在网站利益上,你上正经文字帖时我从不打扰,但现在看来你又开始嚣张起来,所以阿,以后对不起,不管你上什么贴,我都要请你这stalker,性罪犯向我道歉,撤回你的诽谤。你放心好了,我是很有韧性的,决不会半途而废。

作者:芦笛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阅读会员资料 芦笛离线  发送站内短信
显示文章: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众议院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07787 seconds ] :: [ 23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