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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狼协关于“临时法官”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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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肃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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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很荣幸被现任大法官提名“临时法官”,但希望董事会及各方在正式任命前认真考虑:
1)本人认为此职务是任命,自当效力,不敢力辞。但鲁肃与法律是外行,任命外行担当法官需要谨慎,现任大法官提名的另外两个候选人,大汉子网友和英子网友,个人认为比鲁肃更适合。
2)由于本人对法律知道很少,一旦接受任命,难免弄出笑话,因此各位一定要多出主意,供参考。
3)本人无意任职长久,如果临时期限超过3个月,则自行解职,并无权推荐法官人选。
鲁肃
作者:Anonymous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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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 狼协 - (158 Byte) 2004-11-14 周日, 上午7:03 (202 reads)
- 老大,关于本谈制度的一点疑问? -- 消极 - (526 Byte) 2004-11-14 周日, 上午8:33 (186 reads)
- 答 -- 狼协 - (297 Byte) 2004-11-14 周日, 上午9:54 (186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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