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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感于[路不拾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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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有感于[路不拾遗]
东京博士
[
个人文集
]
加入时间: 2004/10/01
文章: 2957
经验值: 1232
标题:
有感于[路不拾遗]
(604 reads)
时间:
2004-10-08 周五, 上午9:54
作者:
东京博士
在
寒山小径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前不久在东京读大4的外甥女来我家玩,住了几天,我家附近步行不足5分钟有个大型的游戏房,
于是她带着我孩子去那家游戏房玩,不一会沮丧地回来说钱包丢了,我立刻跟她们返回现场
寻找,据说钱包内除了有信用卡,各种银行卡,学生证驾照等等,还有5万多日元的现金,
由于天热钱包一直捏在手上,两人在拍快照的游戏机前大概钱包顺手在什么地方
不经意地一搁拍完就走人了。未找到只能联系店里的管理人员,留下姓名电话联系方式听天由命了。
这个游戏房相当热闹,而且与超市连在一起,以物价便宜著称于这一带,很多人慕名远道而来
购买生活日用品,其中有很多外国人,包括经常可以听到中国话交谈。我当时就觉得失而复得的
希望渺茫,赶紧离开现场去银行为防止存款被提取,替外甥女一一注销了银行卡。时至今日
还是杳无音讯,当然外甥女已经补办了所有的证件和银行卡。今日看到一篇在日华人的文章,
感慨万分。
————————————————————————————————————
路不拾遗 ●思诺(爱知县)
几天前,因有事去了同学小王家。在回家的时候,小王坚持送我到附近的地铁站,
我们俩在马路上边走边聊,突然我发现前面的路中间有一个钱包。我指给小王看,
她不由分说,一个箭步冲上去,捡起钱包,并忙不迭地打开来看。钱包本身虽然已经
很旧,但里面有八张一千日元的纸币,和零零碎碎的硬币,还有两张银行卡,两张信
用卡,一张驾照,一张学生证,和其他会员卡之类的东西,从驾照上看,失主可能是
一个年轻的女学生,钱包里装有这么多很重要的东西,失主现在一定很着急。
捡到钱包的地方,离车站很近,附近除了一大片停车场外,连一个商店也没有。
于是,我建议把钱包交给车站里的工作人员,失主也许会过来询问,或者可以通过他们
按照驾驶证上面的地址与失主联系。小王却说:“我家附近有个警察署,我返回去的
时候顺路交上去比较保险。”我不明白,她为什么要舍近求远,不过既然她这么说了,
我也没再坚持。
昨天,在学校里遇到小王,闲聊中我无意间提到上次捡到的那个钱包,小王不加
思索地答道:“交了”。然后又诡密地一笑,凑过来小声说道:“不过我收了点手续费”。
接着就滔滔不绝地讲起了交钱包的经过。原来,她先去了附近的银行,按照失主驾照上的
生日,分别组成不同的四位数字,试图打开失主的帐户提取现金,试了几次都没有成功。
她把钱包交给警察之前,拿走了所有的现金,并对警察说,她是在警察署附近捡到的,
当时里面就没有钱。可能是谁捡到钱包拿走现金后,又将钱包扔到警察署附近的吧。
小王一副得意地表情说:“那个傻警察还对我千恩万谢,夸我是个了不起的留学生,
还说失主收到钱包后,会打电话向我致谢的。我才不傻呢,我给他写的名字和电话号码
都是假的。”
我听了以后吃惊地望着小王,责备她为什么要这样做。小王一脸漫不经心的样子说:
“咱们是穷学生,日本人有得是钱,不拿白不拿。对了咱们一起捡的,你也有份。改天
我请你吃饭吧。”我心里很不舒服,推说有事先走了。刚转身却听到后面抛来一句:
“清高什么?”
在回去的路上,我想起一个月前,报纸上曾报道过一个新闻。说是某个收废纸的
日本人,无意中捡到了2800万日元,却全部交给警察,帮助寻找失主。像这样的事情在
日本并不罕见,几年前,曾有一个日本人,在清晨下夜班时捡到一个包袱,里面装有一亿
日元。他也是毫不犹豫地如数上交了。
“路不拾遗”是中国的古训,却在日本被一次次地实践。相信很多人都有这样的
经验,当我们不小心将钱包、折叠伞、钥匙、手套之类的东西,忘在自行车的前筐里,
商店的柜台上,心急如焚地回来找的时候,十有八九都会原封不动地放在那里。
人常说:“人穷志短”。2800万日元,对一个收废纸的工人来说,应该是个不小的
诱惑吧。可他为什么能够拾金不昧,如数上交呢。我的那位同学小王,平时买一个提包,
一双鞋,一次出手几万日元,都毫不在乎,却为什么不放过一个年轻学生的钱包里那
区区八千日元呢。捡到别人的银行卡,试图从中提取现金的行为与明抢又有多大的区别呢?
这难道仅仅是一个“穷”字便能说明的问题吗?还是我们的素质问题,和一个做人的原则性问题呢?
作者:
东京博士
在
寒山小径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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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博:日本法律是否规定了失物回归原主后应分出部分给拾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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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者
- (79 Byte) 2004-10-09 周六, 下午8:48
(144 reads)
是的,据我的记忆是最高10%的感谢费,拾物不交日语叫做[横领罪]。
--
东京博士
- (0 Byte) 2004-10-09 周六, 下午9:04
(243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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